黨代會閉會期間調查思考

時間:2022-10-26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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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代會閉會期間調查思考

**市**區共有黨員8218名,黨代表230名,基層黨委32個,黨總支18個,黨支部528個。從**年3月開始,**區委圍繞全區工作大局,以實行黨代表例會制為主要形式,從明確黨代表職責、拓寬聽取和反映黨員意愿的途徑、創新黨代表活動載體、健全領導機構和制度等方面入手,對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黨代表作用的問題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使黨代表的作用在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得到較好地發揮,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實行黨的代表大會半年例會制,發揮黨代表參與管理黨務的主體作用。區委制定了《區委向黨代表通報工作制度》,堅持每年7月和年底各召開一次例會。半年例會由區委、區紀委和黨委部門向黨代表通報工作,請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討論、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年度例會是聽取和審議區委、區紀委的工作報告,討論并決定下一年度本地區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黨代表平時以《區黨代表建議書》為主要形式,向區委及基層黨組織建言獻策,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并根據內容責成有關部門在10日內予以明確答復,形成了有效的反映黨員意愿的提案辦理和回復機制。

二、組織黨代表分組開展視察活動,擴大黨代表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按照區域相連、行業特點相似、工作性質相近、有利于組織和開展工作的原則,將區十次黨代表大會9個代表團的230名黨代表,劃分為9個黨代表活動組。各代表活動組,按照區委的統一部署,及時把黨代會的各項決議、決定迅速傳達到廣大黨員群眾中去,統一貫徹黨代會精神的思想和行動。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各代表活動組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的方法,開展了一系列主題鮮明、形式多樣、貼近民意、富有特色的活動。一年來,先后開展了社區低保戶、困難黨員、拆遷安置戶、社區公共衛生等專題視察;開展了執法執紀機關作風建設情況專題視察;開展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專題視察,及時解決了一些熱點和難點問題,讓普通黨員和人民群眾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結合區上經濟的發展,各代表活動組就區上重點工程的實施情況也進行了視察,對保證工程質量,促進工程進度起到了督促和監督的作用。

三、開展“聯帶”活動,發揮黨代表的紐帶作用。為了使黨代表能夠密切聯系所在選區黨員和群眾,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理順情緒,化解矛盾,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創造和諧、文明的發展氛圍,全區開展了黨代表和黨員“1+1雙聯雙帶”活動。通過一名黨代表聯系一名黨員或基層黨支部,一名黨員聯系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或群眾的鏈條式幫帶,使230名黨代表聯系了8812名黨員和群眾。在16個社區建起了“困難黨員群眾救助點”,1500名生活困難群眾得到救助,150名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黨代表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大大提高,架起了黨心民心的“連心橋”。

四、實行“雙向”監督,保障黨員的監督權。黨代表有權列席區委有關會議和基層黨組織的相關會議,對重要決策全程監督。去年以來,區委先后邀請5名黨代表列席常委會,對“票決”任用的45名中層干部和公開選拔的32名中層干部,對筆試、面視、考察等環節,進行了全程監督。一年來,黨代表列席常委會和基層黨委會310人次。黨代表對區委的各項工作有監督權,但同時也要接受黨員的監督,不能成為“特殊”黨員。**區堅持黨代表述職制,黨代表無論是普通黨員,還是擔任領導干部的黨員,每年都要就自己履職的情況,向選舉單位的黨員述職匯報,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一年多來先后有210名黨代表進行了述職匯報,占代表總數的93%。

五、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相關制度,構筑黨代表發揮作用的保障機制。區委第十次黨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區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開展黨代表活動的實施辦法》。根據該辦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區委在編制緊張的情況下,在組織部增設了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備了專職領導和工作人員。各黨代表活動組都成立了辦公室,設組長、副組長及聯絡員各一名,負責召集各代表組開展活動。為了改善黨代表的活動環境,區委還制定了《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黨代表活動組組長工作職責》等六個操作性很強的配套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據可依。這些措施,為各黨代表活動組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黨代表能切實履行職責,提供了堅強的組織和制度保證。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印制了《區黨代表工作證》和《區黨代表視察證》,黨代表持兩證履行職責和開展活動。

**區委探索黨代會閉會期間發揮黨代表作用的做法是一個創新,并在發展黨內民主,密切黨群關系等方面取得初步實效,但這還是初步的,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一些黨員干部對閉會期間發揮黨代表的作用認識不到位;一些黨代表的素質與履行職責的要求存在差距;黨代表發揮作用的職責、開展活動的方式以及保障機制還不規范,等等。按照黨的**大和**屆**全會《決定》精神,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深化。

首先,要深化認識,在探索中逐步規范黨代表的職責。從**區的實踐看,在閉會期間,黨代表應該享有參政議事的權利,監督各級黨組織落實黨代會決議的權利,同時也有模范遵守黨的各項制度,執行黨的決議,加強與選舉單位和黨員群眾聯系的義務,還有向本級黨的代表大會及視察單位以書面的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并要求回復的權利。

其次,進一步拓寬黨代表履行職責的途徑。發揮黨代表在閉會期間的作用,重點是要構筑黨代表發揮作用的平臺,提供載體,經常組織開展活動。要聯系實際,創新辦法,拓寬途徑,不斷深化活動的內容,增強活動的實效。在活動中要著眼于廣大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緊密圍繞黨委中心工作,服務大局。集中活動與分散活動相結合,點上活動與面上活動相結合,視察、調研與慰問相結合,通過活動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再次,夯實基礎,提高黨代表的素質。要改革和完善黨代表選舉產生的辦法,把好“入口”關。選舉黨代表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既要注意黨代表的廣泛性,更要注意其先進性,不能圖形式。探索黨代表競選制,充分調動黨員參與的政治熱情,增強其履行職責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對已當選的黨代表要從政策法規、黨的基本知識、以及黨的代表大會有關知識等方面加強培訓,全面提高黨代表“議黨議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