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庫業務集中事后監督模式的思考
時間:2022-11-05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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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央銀行分離出去后,人民銀行總行決定成立“事后監督中心”,對所在行的會計核算業務,集中進行事后監督。大連市中心支行按照總行的做法,已于××年月份將分庫事后監督業務、××年月份將支庫事后監督業務納入“事后監督中心”集中監督。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本文擬就如何建立國庫業務“集中事后監督”的模式,談些看法。
“集中事后監罾”的主要內窖
(一)監督職能定位。成立事后監督機構,目的是進一步防范人民銀行自身資金風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事后監督中心工作規程》的要求,事后監督部門應獨立于各業務核算部門,操作上應具有一定的獨立性。這樣,能夠保證國庫事后監督業務真實、準確、合法,不受人為因素干擾,做到后臺監督與前臺核算嚴格分離,有效地避免內部遮丑,掩蓋矛盾等問題發生。
(二)操作程序。事后監督移交“事后監督中心”后,國庫部門要加強柜面監督,進一步加大國庫會計核算的復核力度,認真做好會計復核工作,嚴格憑證審核和傳遞,強化重大會計事項的審批和登記制度。“事后監督中心”是對已完成的國庫會計核算業務實行全面審驗,重點監督。“事后監督中心”設置國庫核算業務監督崗,對國庫會計核算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全面復審檢驗。事后監督工作直接對主管行長負責,不實行垂直領導。在監督中,發現涉及資金風險等原則性問題,直接向主管行長匯報;發現不合規的差錯,向國庫部門下發差錯通知書,督促整改。
(三)監督重點。國庫會計核算內容多,事后監督不能面面俱到。筆者認為,監督重點應放在加強國庫資金的風險環節上。()預算收入收納、報解業務。審核票據交換提入的預算收入憑證能否及時、全額、正確報解,防止預算資金被截留或挪作他用。()庫款支撥業務。審核憑證撥款真實和有效性,是否符合有關財經制度,撥款審核流程是否正確完整,防止財政資金誤撥。()退庫業務。審核庫款是否退付到退庫申請人以及退庫依據的審核,防止多退或誤退。()預算更正業務。審核是否執行“誰的差錯誰更正”的原則,是否經主管行長簽批。()國債兌付業務。審核國債兌付本息計算以及國債實物券的管理審核,防止錯兌、重兌,造成資金損失。()財務核對業務。審核是否及時對賬,對賬回單是否按時在規定的工作日內返回并簽署對賬結果。
(四)國庫會計資料的傳遞。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事后監督中心工作規程》的要求,“事后監督中心”每日接受國庫部門送達的上一日的會計資料。對支庫上一日的會計資料,采取由安捷票遞公司負責傳遞。憑證傳遞定專人、定時間,專包封裝,確保會計資料遞送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分庫將上一日的會計資料按科目順序整理,于每日下午一點三十分鐘前送達“事后監督中心”。“事后監督中心”根據國庫部門填寫的“會計資料交接清單”逐項清點無誤后,及時填寫“會計資料交接清單”登記簿。
(五)國庫會計資料的檔案管理。國庫部門按照規定的時間將會計資料送達“事后監督中心”,經“事后監督中心”審核后,實行會計檔案集中保管。國庫部門每年登記的各種會計資料十第二年初送達“事后監督中心”歸檔。國庫部門查閱會計資料須在“會計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登記,經“事后監督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在“事后監督中心”檔案管理人員的陪同下查閱或復印,不允許將原始憑證調出“事后監督中心”。
建立“集中事后監督”模式的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近年來全國國庫部門發生的案件看,除存在嚴重的有章不循外,事后監督不力或缺位,也是導致國庫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國庫資金清算已由單一行庫往來方式轉換為行庫往來、國庫內部往來、同城票據交換、支付系統往來等多種形式、多渠道資金清算方式,從一個相對封閉、相對間接的資金清算體系轉變為一個開放的、直接的資金清算體系,國庫部門面臨的資金風險點增多,風險的隱蔽性更強,防范風險的難度更大。因此,國庫事后監督業務納入“事后監督中心”集中監督,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真正負起監督責任,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最大限度地減少資金損失,有效保障國庫資金安全。
(二)加強制度建設,確保國庫監督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事后監督中心工作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國庫會計事后監督辦法》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國庫事后監督實施細則、國庫事后監督檔案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把每個崗位的每項工作和每道工作程序都置于嚴格的制度規范之中,使每個工作人員的每個工作行為都能在制度中找到標準和依據。()抓住資金風險重點,使事后監督有的放矢。()建立的規章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加強監督考核,發揮事后監督作用。()實行事后監督目標考核獎懲機制。結合工作實際,對各崗位工作職責履行、遵守規章制度、監督差錯量等情況綜合納入考評內容中,建立完善的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實行日常業務量和差錯量統計。每月,根據事后監督登記簿記載事項,向國庫部門下發國庫事后監督分析報告。每季,對國庫部門監督情況進行通報。每年,對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差錯率低、成績顯著的核算單位,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通報批評。年終考評要客觀、公正、準確。
(四)加強部門配合,共同把好資資關口。事后監督工作是對國庫會計核算過程的“再監督”。事后監督部門與國庫部門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監督模式轉變后,兩個部門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及時糾正和完善會計核算手續,保證資金安全。每季度要聯手召開一次國庫部門專題會議,分析差錯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同時,要建立內審、紀檢、事后監督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內審部門著重于內控制度、履行職責的審計監督。紀檢監察著重于執法監察。“事后監督中心”著重日常資金風險的防范。每半年要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進行信息溝通和交流,達到信息共享,形成資金風險防范工作的合力。
(五)加快國庫計算機監督網絡建設,提高監督效率。隨著大額支付系統的推廣運用,核算系統不再獨立和封閉,資金風險點比以前更多,風險的隱蔽性更強。目前,事后監督采取手工操作的方式,通過翻打傳票、審核憑證、勾對賬務等方式對會計要素的完整性、合規性、真實性等方面進行監督,效率低。人民銀行總行國庫局應結合大額支付系統在全國推廣應用,加快國庫計算機監督網絡建設,使監督人員從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脫出來,便于手工和計算機同時監督核對。
(六)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事后監督隊伍素質。國庫業務應從管理方式、操作方法和監督手段等方面,加強事后監督人員的崗位培訓,定期進行崗位輪換,培養復合型監督人員,不斷提高監督水平和監督質量。通過思想品德、業務理論和實際技能操作,打造一支過硬的事后監督人才隊伍。同時,監督人員對國庫會計資料要嚴格保守秘密,不準隨意復印相關文件、資料,嚴禁帶出行、外借或口頭透漏給不應掌握情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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