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工作創新的困惑及改進方向選擇
時間:2022-07-04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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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建工作必須進行創新,這即是推進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題中之義,也是基層黨建工作保持活力和永久發展的內在動力。從實踐中看,伴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許多基層黨組織就如何進行創新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但總體講,大多數的創新還是初步的。基層黨建跟“風”走,工作局面打不開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這種狀況與形勢的要求及黨員、群眾的期望相距甚遠。不能否認,產生問題的原因在相當程度上與基層黨組織的思想不解放,改革怕出亂子,創新怕擔風險有關。但這只是問題的表象,深層次探討,不能不看到基層黨建工作在理論與實踐、傳統與現實結合過程中產生的差異,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基層黨建難以擺脫有限度地推進、有顧忌地創新的境地。
一、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到多種角色定位帶來的困惑
在高度集中黨政合一的體制下,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與黨的領導核心地位是完全一致的。當時社會是以基層組織為軸心的結構,由于執政黨的特殊地位,實際就是圍繞著黨的基層組織網絡構筑社會。黨通過基層黨組織對社會采取自上而下的直接領導,高效率地實現有效的社會動員和社會整合。黨對社會的這種動員整合能力,成為中國共產黨實現有效領導和穩固執政的重要政治條件。很顯然,傳統單位制的社會架構造就基層黨組織的地位與黨的地位別無兩樣,基層黨建工作的選擇和趨向可以說幾乎完全納入黨的統一部署中。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牢不可破的傳統單位制結構讓位于社會組織結構的多元化。一方面作為體制內的基層單位還存在,但另一方面更多出現了沒有任何掛靠關系新的性質的基層單位,即使是體制內的單位也不完全等同于傳統意義的基層。順應這種變化,黨及時調整思路,從黨的十三大到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不斷完善對基層黨組織定位的認識,分別闡述為領導核心、政治核心和起保證監督作用等。十六大還增加對非公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主要任務的規定。這些對基層黨組織定位闡述的變化表明黨對形勢發展的把握和理論上的與時俱進。但問題是,當把這種定位付諸基層實際工作中時,傳統的影響力和貫徹中的難以完全協調不可避免地影響到基層黨建工作。
首先,原來黨中央與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一致性組織鏈條在現實中的某種“斷裂”,使基層黨組織有無所適從的感覺。如認識上的偏差,認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的領導者,這在黨的整個組織體系中應當是一致的,現在的改革,中央和地方黨的核心地位沒有變化,而基層黨組織的地位實際弱化甚至邊緣化了。還有實踐中的誤區,即使定位是領導核心的一些基層單位,也是在以往單元權力格局轉變為二元權力結構中的核心地位,由于二元權力的來源、運作不同,行政和自治組織產生更具有法理依據和廣泛的群眾認同感,隨著公民民主意識的提升和政治參與積極性的增強,黨組織往往處于一種尷尬的境地。
其次,基層黨組織分別定位為領導核心、政治核心和起保證監督作用,對非公經濟組織規定了黨的任務而沒有明確定位,這種劃分源于對多樣化單位的回應,也表明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改變。但從基層黨組織的角度思考問題,領導核心與政治核心的差異在哪兒?政治核心與保證監督作用又有什么不同?對非公經濟單位黨組織定位的空缺,是理論上不能理直氣壯,還是現實中不可行性所致等問題,很容易使基層認為黨組織在不同單位其地位是有差異的。而在一些基層單位黨組織確實又處于可有可無的境地,不要說非公經濟組織,甚至一些國有控股企業,黨支部書記的地位也是由其工作人的身份決定去留的,黨組織有時都顯得力不從心。顯然,從核心地位到多重角色定位的轉變,對基層黨組織造成的不僅僅只是一種心理落差,實際上眾多的問題集中聚焦到基層黨組織身上,自然影響到基層黨建進行創新的決心和選擇。
二、黨政關系規范化改革呈現的錯位走勢與基層黨建工作應對中的困惑
黨政關系規范化的改革,其初衷是要解決黨政不分,還權于政,還權于民,使黨有足夠的精力抓自身建設問題。應當說,實際的結果,后者由于減少了黨對行政的直接干預和對社會的垂直控制。加上市場經濟的催生,行政改革步伐加快,基層人民民主進程提升,各方面邁出的創新步伐大,成效也顯著;作為前者,黨推進黨內民主的目標是明確的,但如何把作為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縱向單一性和發展民主可能帶來的多樣性有機地結合起來,黨仍處在探索中,反映到黨的活動中還是基本沿用統一的步驟和大體一致性的要求來推進。中國共產黨由于其地位使然,其黨內民主應先行一步,對人民民主起示范和推動作用,但這只是理想的改革走向。現實中同樣是黨的定位所致黨內任何改革都可能牽一發而動全身,由此決定了黨內的改革一直呈現穩步漸進的態勢。但直觀反映出政與黨體系“寬松”與“強化”的落差對基層黨組織的影響卻是不言而喻的,因為黨組織要在錯位的交匯點中做創新選擇,不能忽視的傾向性問題至少有三:
其一,黨政關系的規范化,黨政職能分開的格局對于基層黨政的影響是雙重的,但相對于政的方面,黨組織面臨的挑戰更加嚴峻。這是因為,在實行黨政不分的權力運行機制時,基層黨組織直接掌握了大量的行政權力,通過支配人、財、物等行使著領導權。而改革最現實的沖擊首先使黨的這些權力發生了轉移。基層黨組織從習慣于事無巨細調配一切的主導地位,迅速被納入“一無權、二無錢”的邊緣地位,所產生的巨大反差使基層黨組織立刻失去了重心。重新確立黨的重心的出發點明確而簡單:在基層即要保證黨的主導地位、體現黨的作用,又要支持行政領導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權利的落實,但明確而簡單的課題操作中的難度系數是基層黨組織從來沒有遇到過的。
其二,中國革命是在異常殘酷的環境中進行的,對于中國共產黨來說,嚴肅黨的紀律,強調黨的團結統一,甚為重要。建國后,面對新中國繁重的任務,學習前蘇聯的經驗,黨建立起黨政高度合一的體制,與這種體制相適應,黨強化了用統一的意志、統一的要求規范全黨,以保持全黨的思想和步調一致,保證黨的堅強有力。因此盡管適應不同時期黨章在闡述上有一些變化,但貫穿始終的基本原則是“四個服從”。服從是其中的主線,也是檢驗基層黨組織是否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硬性標準。但如果把服從推向極端,導致的結果,在實現高度一致的同時,毫無疑問會弱化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
其三,導致曾有過的使服從絕對化,和歷史上的影響也不無關系。中國共產黨在整個革命時期,開展過局部或全國性的政治運動,本文不是要評價這些政治運動的是非,需要指出的是其中一些運動造成的消極影響至今都不能忽視。在黨組織、黨員的思想深處,“左”比右好,“左”是態度問題,右是立場問題的思想根深蒂固,盡管現實的政治氛圍十分寬松,但這種意識并沒有因此而消失。一旦涉及到黨的問題,就意味著涉及政治問題,政治問題是要靠黨組織來把關的,在關口前基層黨組織不大容易擺脫做“寧穩妥勿冒進”的選擇。沒有人認為這樣做是正確的,但是潛規則的作用在現實中又是顯而易見的。
上述邏輯演變的結果:在基層黨組織面臨改革困惑時,如果把來自黨的系統強化統一、紀律和歷史事件消極的作用力錯誤地結合在一起時,選擇完全照搬上級精神無疑成本最小,也最保險;反之創造性地執行,則意味著投入大,觸礁的風險率也高。權衡利弊,基層黨組織在新形勢面前不敢做、不愿做、不會做也就不難理解了。
三、黨員角色和黨員作為社會人角色協調中的困惑
黨員是基層黨建工作創新的基礎,如果黨員發揮出積極性和創造力,基層組織就有生機和活力。但現在突出的問題是相當數量的黨員表現出來的“政治冷模”,對黨務和政務缺乏應有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熱情。這對基層黨組織增強創造力和發展后勁,產生著極大的消極影響。黨組織本來就是政治組織,黨員要求入黨,意味著有著不同一般公民的政治熱情,擁護黨的政治主張,愿意接受和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在實踐中自覺地為實現黨的綱領和目標奮斗。目前出現的這種狀況,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不能忽視一個現實問題是,黨員作為黨員和社會人從來是雙重身份的人,但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家采取包下來的政策,黨員的社會人身份沒有遇到挑戰,并且作為黨員更有榮譽感。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黨員的雙重身份從理論上是統一的,但從實際中卻是分離的,黨組織要求黨員奉獻時,黨員也要以普通人顧及自己的生計,隨著競爭激烈的加劇,這種社會定位壓力大于黨員定位的壓力。在兩種壓力下,很容易出現一些黨員只注重社會人的角色,而對黨的政治生活和黨的工作失去熱情。再加上,由于黨內民主發展的缺失,現實中黨內事務包括黨員自身的發展不是掌握在黨員手中,而是由黨的領導者左右著。很顯然,當黨員在決定黨內事務中沒有應有的地位時,激發黨員的主動性和創造力就是一句空話。
四、基層黨建創新的方向性選擇
能不能切實地創新基層黨的工作,不僅僅影響基層黨組織自身的存在和發展,而且關系到中國共產黨執政基礎的夯實和執政地位的鞏固。筆者以為,找準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在理論設計和實際操作、傳統和現實上的結合點,需要明確基層黨的工作創新的一些方向性問題
(一)以強化黨組織的政治功能推進創新
需要明確指出的是,強調創新,目的是使基層黨組織有效應對挑戰,切實擔負起自身的政治責任,不是要回到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過去,也不是借此削弱黨的領導,這應當是基層黨建工作創新的立足點。從這個立足點出發,基層黨組織的創新應當還原作為政黨組織定位的思考。中國共產黨作為政黨自然有著政黨的共同屬性,這就是政黨都是特定階級利益的代表者,是由各階級的政治中堅分子為了奪取或鞏固國家政治權力而組成的政治組織。政黨的屬性決定了其最根本的功能是政治功能。即黨制定自己的政治綱領,并通過發揮政黨的政治職能,履行自己的使命,最終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這種功能無論政黨執政前還是執政后都是一致的。由此我們不難導論出,人民群眾對政黨的認可與服從并不完全是建立在權力的基礎上,政黨對于人民群眾的更多和更持久影響力是建立在黨能夠遵守和兌現對人民的承諾,始終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帶領人民群眾實現眼前和根本的目標的基礎之上的。
黨的基層工作,是整個黨的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黨的領導的落腳點,也是黨的建設的落腳點。毫無疑問,黨的基層組織只能在所處的環境和群眾中,作為政治主體擔當責任,為實現黨的政治綱領而履行應有的政治職能。即使說,基層黨組織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其著眼點在于但當政治責任。權力是責任,但不等于說責任就是權力。從政黨組織的角度看,基層黨組織作用恰恰作為一種超脫于行政權力與群眾之間的相對獨立的政治力量,發揮自身在組織、引導群眾方面具有的明顯的優勢,以服務的姿態實施領導活動,以服務的行為獲得領導者資格。鄧小平曾指出:“怎樣改善黨的領導。這個重大問題擺在我們的面前。不好好研究這個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堅持不了黨的領導,提高不了黨的威信。”他還說共產黨實現領導通過什么手段?是用一種組織形式,還是用別的辦法,“比如共產黨員的模范作用,包括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成為各行各業的內行,并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比一般人負擔更多的工作。一個工廠的黨委,總必須保證在產品的數量、質量和成本方面完成計劃;保證技術先進、管理先進、管理民主;保證所有管理人員有職有權,能夠有效率、有紀律地工作,保證全體職工享受民主權利和合理的勞動條件、生活條件、學習條件;保證能夠培養、選拔和選舉優秀人才,不管是黨員非黨員,凡是能干的人就要使他們能充分發揮作用。如果能夠保證這些,就是黨的領導有效,黨的領導得力。”很顯然,鄧小平在這里所強調的基層黨組織的影響力并不在于權力的作用,恰恰在于用黨員和黨組織良好的人格魅力、創造完成本職工作的各種有利條件等來體現黨的領導。
(二)以切實發展黨內民主推進創新
黨內民主和黨建工作創新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因為無論是黨內民主還是黨內創新的主體都是廣大黨員。沒有黨內民主的實現,就沒有黨員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而黨員如果對黨的事業失去了感情和熱情,也就不會有黨的生機勃勃的創造性事業。
發展黨內民主問題不應只是停留在理論上的論述,關鍵在于解決實際中的操作。毋庸置疑,由于中國現實的情況,黨內民主的狀況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黨的干部的重視程度、思想素質和修養水平。黨的領導干部是推進黨內民主的重點。提高領導干部的民主意識,一方面要靠道德約束。使領導干部知曉:其一,發展民主盡管對于領導者無疑是一種自我革命,必將對傳統的領導權威提出挑戰。但民主的動力源最根本來自于利益訴求,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與之帶來的人們民主意識的覺醒與提高,民主發展的趨向將勢不可擋,乘勢而上應當是中國共產黨人的選擇,因為發展民主說到底正是黨代表人民利益的一種集中而實際的體現;其二,發展民主是需要成本的,即是民主操作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反之,如果只是把民主作為一種招牌或者實施民主中也搞偷工減料,將導致付出更大的成本,小則付出失去權力的代價,大則動搖黨的執政地位。另一方面道德約束要和制度并行不悖,制度的重點和可操作點是要確認并保障黨的領導干部的權力來自黨員的委托,切實不斷擴大基層黨組織直選范圍,使黨的領導者由誰選舉,對誰負責。一旦領導者違背黨員的意志,黨員能夠有效行使罷免權。
黨員是黨內民主的主體,發展黨內民主,從根本上說就是由廣大黨員當家作主。黨員的主體性決定了黨員具有許多不可剝奪的民主權利。從我們的現狀出發,一是教育黨員切實把握自身有哪些權利。現實中,有部分黨員一方面抱怨黨組織不能保障黨員的權利,而另一方面又說不出黨員到底有哪些權利,受到了侵犯自然難以捍衛權利。二是提供黨員權利實現的途徑,通過多種方式建立起黨員表達愿望、實施監督的“無障礙綠色通道”。三是鑒于黨內民主建設是個龐大的工程,基層組織也是多樣的特點,推進黨內民主的目標是一致的,但允許其實現形式的多樣。不要因為某些單位多了“自選性動作”而苛求,也不能因為某些單位帶有過多的“規定性動作“痕跡而喪失信心。無數單位的實踐證明,民主的發展要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
(三)以重視黨員先進性意識教育推進創新
如果說,從制度層面保障黨員權利,對于激活黨員積極性,推動黨的工作創新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的話。那么,從思想層面強化黨員意識教育在現實也是刻不容緩的。因為制度也要靠人來落實,如果黨員沒有政治熱情,缺乏責任感和使命感,談發揮黨員的創造力同樣是一句空話。黨員從事的職業千差萬別,但都是黨員。須知,黨員作為受人民委托執掌公共權力的政黨組織的一員,只有履行積極意義的政治責任,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真誠的信服。應當承認,由于各種原因,對黨員的教育基層黨組織即存在底氣不足,不敢教育的問題,也有教育內容、方式陳舊,單純走過場的現象。這種狀況不僅群眾不滿意,黨員也不滿意。首先基層黨的組織不是松散的團體,因此要理直氣壯地教育黨員,把著力點放在堅定廣大黨員的理想信念和增強廣大黨員的自覺性、主動性、責任感上,推動廣大黨員增強先進性意識,高標準地要求自己。提高自己。鑒于基層黨的工作兼職、活動業余化的發展趨勢,對黨員的政治要求不應是低而是更高。如果黨員因為雙重身份在現實中發生沖突而要求對黨員身份“松綁”的話,那就不要做黨員,而去做一個普通公民。我們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成統一的整體,為共同的目標而奮斗,這是我們巨大的組織優勢。如果黨員各行其是,這種巨大的組織優勢必然喪失,黨就無戰斗力可言。當然基層黨組織在黨員意識教育的內容和方式方法上要有創造性,對上級的指示,基層不僅應注意形式上的貫徹,更應在實際內容的貫徹上下功夫;圍繞本部門、本單位的中心任務和總體部署開展工作,黨組織強化黨員意識教育就不能游離于本職工作之外。總之,對黨員教育工作的改進與創新既要讓傳統的黨建活動內容彰顯時代的活力,又要讓上級布置的黨建活動內容彰顯基層個性的風采。
當然,黨組織在對黨員加強黨員意識教育的同時,也要認識到,黨員追求個人的才能和價值的實現,通過正當途徑尋求更優厚的待遇,是黨的政策所允許的。黨組織應當尊重黨員個人自由選擇,在尊重的基礎上,力求把黨員追求個人才能的實現和黨的事業的發展有機地統一起來,在推進黨的事業發展的同時,為廣大黨員發揮聰明才智努力創造平臺,力求把強化黨員意識教育和對黨員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關心、服務結合起來,切實使黨組織成為“黨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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