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3-22 09:38:26

導語: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平安建設考核辦法》和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州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實施細則》規定要求,為全力做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市交通運輸局決定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具體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全面落實、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巴音朝魯書記、劉國中省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突出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重點領域,采取有力措施,集中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著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管理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對安全生產風險和隱患實施動態管理、持續跟蹤,切實消除重大隱患,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實現事故總數、死亡人數“雙下降”,促進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為黨的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開展道路客運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推進“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重點抓好七項專項整治工作。

1.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開展道路客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于發現的隱患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決整改。系統各單位要加強跟蹤督辦和抽查督查,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對隱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要依法停產停業整頓、上限處罰。

2.加強營運駕駛員教育培訓。督促指導客運企業以近年來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為典型案例,加大對所有營運駕駛員繼續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突出營運駕駛員應急處置知識、處置方法和處置能力的培訓,提升駕駛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技能,對導致事故的駕駛員進行再教育,情節嚴重的調離駕駛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道路客運許可管理。新開通農村客運班線,必須符合《農村客運班線安全通行條件審核規則》要求的通行條件;組織客運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夜間通行山區公路的客運線路進行全面安全評估,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要調整班線運營時間,避免夜間運行。

4.嚴格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督促汽車客運站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嚴格執行客車安全例檢和出站檢查制度,安全例檢不合格的客車不得排班發車,“六不出站”要求不滿足的客車不得放行出站;嚴格落實安全告知制度,監督指導入站客運車輛發車前,循環播放《道路客運安全告知》、《安全帶-生命帶》宣傳片,確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帶、熟悉應急裝備器材使用方法。

5.開展道路客運市場秩序整治。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汽車客運站及周邊、旅游景區等客流集中地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站外攬客、超范圍經營、旅游包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旅游包車證管理,必須通過旅游包車管理信息系統申領派發包車證。

6.嚴格落實道路客運實名制管理。組織開展客運班線實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實履行《反恐怖主義法》有關要求,督促相關經營者和售票單位、客運站,嚴格執行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要求,明確售票、查驗等相關環節操作流程。

7.切實加強動態監控系統應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聯網聯控系統監管平臺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管,做好事前預防、事中監管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定期抽查一定數量“兩客一危”車輛運行情況,重點檢查車輛上線率、軌跡完整率、超速報警、疲勞駕駛報警等指標,抽查結果要及時向各有關部門通報,并督促企業調查整改處理,形成閉環管理長效機制;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對拆除或屏蔽動態監控設備的車輛和駕駛員,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二)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行動。

、《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1月份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通報》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不得承運超出經營范圍,不得安排車輛技術不合格、衛星定位裝置無法正常使用的車輛承擔運輸任務。要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設定的企業、單位準入條件進行把關,嚴格市場準入管理。

9.嚴格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強化企業經理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崗位及其他人員工作職責,完善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對企業所屬人員、運輸車輛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責任。

10.嚴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從業資格管理。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嚴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考試與證件發放管理制度,杜絕考試和發證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督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加強對所屬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提高安全駕駛和應急處置能力。

11.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停車場地安全管理。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停車場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環境防護和消防防護設備,對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責令整改。

(三)開展城市公交運營專項整治行動。

12.嚴格落實城市公共汽車安全管理制度。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相關從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定期開展安全素養教育、安全應急訓練和考核,強化駕駛員安全意識、防御性駕駛能力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能力。

13.確保城市客運服務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督促城市公共汽車企業開展運營車輛及附屬設備、應急設備全面檢查,確保車輛及滅火器、應急錘等應急設備配置齊全、狀態良好。堅決杜絕將存在安全隱患、應急設備配置不達規定要求的車輛投入運營。要指導城市公共汽車企業落實在公共汽車主要站點醒目位置、車輛等公布禁止攜帶的違禁物品目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疏散示意圖等相關要求。

(四)全力推進公路安保和治超專項行動。

14.繼續加強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和橋隧安全管理。加強對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治理。嚴格落實橋梁安全運行“十項制度”,強化公路橋梁、隧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運行監管,加強危橋整治。

15.積極穩妥推進貨車非法改裝整治工作。全面落實交警、路政聯合派駐和處罰記分制度,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聯合有關部門開展道路運輸執法檢查,對非法改裝的貨車,依法責令恢復原狀并依法處罰。強化對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執法檢查,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盡快按計劃淘汰退出不合規車輛運輸車。

16.嚴厲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五)開展公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行動。

17.嚴格按照規定編制和審查隧道、橋梁圍堰、支架等專項施工方案。嚴禁沒有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進行施工,嚴禁未開展超前地質預報、監控測量和采取支護措施的隧道開挖。嚴禁深基坑防護措施不足、不滿足安全施工條件的橋梁圍堰施工建設。

18.全面開展施工駐地設置和作業現場安全評估。堅決杜絕在陡坡、臨崖、危巖以及易發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災害影響地點選址建設。施工現場、生產區、生活區、辦公區等防火或臨時用電必須滿足規范要求。

19.開展支架進場材料(鋼管、扣件抽檢)是否符合行業質量標準的檢查。重點檢查起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及保養等情況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安裝、拆除及驗收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許可規定。

20.開展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的檢查。嚴查高處作業是否按要求設置人員上下通道,作業平臺腳手板是否鋪滿且固定牢固;臨邊、臨水作業是否設置防護欄桿及安全網,下方有人員通行或作業的,是否設置擋腳、防滑設施、安全網、安全通道等;是否存在個人安全防護不到位(未佩戴安全帽、未穿救生衣等);高處、臨邊、臨水作業一線人員是否佩戴安全帶上崗作業;是否有在泥石流區、滑坡體、洪水位下等危險區域設置施工駐地現象。

21.開展起重設備、焊接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在吊裝與安裝拆除等作業無專業人員指揮違規情況的檢查。特別是要嚴查吊機運載人員、拌和、打樁和起重等高聳設備及其他電器設備未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等違規行為。

三、專項行動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從2021年3月8日開始至2021年12月31日結束,行動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2021年3月-5約)。系統各單位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細化措施,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和動員部署。

(二)整治階段(2021年6月-11月)。系統各單位按照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并認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解決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總結階段(2021年12月)。系統各單位對本次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認真總結,發現不足,找出亮點,研究提出相關建議。12月5日前,系統各單位將工作總結報局執法監督科。

四、組織措施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副局長任副組長,局機關相關處室和局直屬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全面負責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執法監督科,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系統各單位也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設置專門工作機構,明確職責、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同時要采取有力措施,嚴格責任落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

(二)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系統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行動,確實把專項行動擺上日程,要結合各自實際,突出重點,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并細化任務,制定措施。同時將這次專項整治與今年正在開展的其他整治行動有機結合和協同,確保工作的實效性和連續性。要督促交通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單位要加強對六個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和督促,注重協調解決行動開展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全面督查,嚴肅追究。州局將組織專項督查組,由州局分管領導帶隊,局相關處室和行業專家參加,對各單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時間貫穿整治行動始終,督查范圍覆蓋所有開展整治單位。各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單位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行業監管、專業監管的職責,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深入基層、直插現場,開展督查檢查,嚴厲查處非法違法和嚴肅追究失職瀆職行為,確保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減少事故發生。

(四)強化應急,預有準備。著力行業應急防范準備。有重點、有預測地科學安排應急力量和物資儲備,并保證應急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遇有突發事件,要迅速響應,并組織應急施救,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快速有效處置,同時還要避免險情擴大和次生、衍生事故發生。要加強應急值守,暢通信息渠道,并按規定快速準確核實、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嚴禁漏報、謊報、瞞報、遲報。

(五)注重實效,加強報道。各縣(市)局、局直屬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全面宣傳報道專項整治行動,既要注重總結好的經驗,又要曝光反面典型,營造大力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同時要按照省廳和州局的部署要求,制定覆蓋全面、重點突出、操作性強的專項0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并將專項行動工作機構和聯系負責人(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聯系方式)于5月27日前報送州局安委會辦公室;從6月份開始,每月25日書面報送本縣市、本單位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有關數據統計。12月5日前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