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29 1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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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況

(一)參改單位總體情況

縣農業局屬于縣人民政府主管的行政單位,下設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縣種子管理局、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縣有機農業辦公室共5個全額拔款事業單位。

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1、內設機構3個,包括人秘股、計財股、經營管理股。

2、下設機構5個。

(1)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一是負責全縣農業技術的試驗示范,推廣和技術培訓;二是負責對鄉鎮農技站和村農技推廣組、科技示范戶的業務指導,搞好農業生產的技術承包及配套服務。

(2)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一是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生產環境監測和評價,負責農產品質量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工作;二是組織實施種子、種苗、農藥肥料及農產品添加劑等農產品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3)縣種子管理局:一是負責種子市場監管,促進農業發展,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二是負責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審定,種子質量管理。

(4)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一是負責農資市場管理,防止假冒偽劣農資產品上市,避免造成坑農、害農、傷農事件發生,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侵害;二是負責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三是負責全縣農作物種子監督管理。

(5)縣有機農業辦公室:一是負責全縣有機農業項目的技術指導、協調、監管,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二是負責全縣有機農業的產業結構、產品開發;三是負責落實全縣有機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四是負責全縣有機農業項目的申報,爭取上級發展有機農業政策和資金的扶持。

(二)參改人員情況

1、縣農業局參改人員共批復編制數為36人,其中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19人、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4人、種子管理局6人、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3人、縣有機農業辦公室4人,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2、現有在編在崗人數為26人,副科級5人,科員及以下21人。其中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13人,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3人,種子管理局6人,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3人,縣有機農業辦公室1人。

(三)現有公務用車情況

無。

(四)其他情況

無。

三、承擔保障執法執勤任務的特殊業務用車改革

無。

四、取消公務用車處置

無。

五、司勤人員安置

無。

六、車改經費測算

(一)改革前公務交通支出

農業局有行政人員13人,已參改。所屬事業單位5個,在編在崗26人,無獨立賬戶,所用經費與行政編制人員捆綁。車改前2013-2015年年均交通費用為29.32萬元,按全局39人計算人均7518元/年。得出涉改事業人員費用19.55萬元。其中包括:

1、2013-2015年年均運行費12.67萬元。2013-2015年年均車輛4輛,2013-2015年年均運行費9.5萬元。

2、司機工資。聘用司機2人,2013年6萬元,2014年6.72萬元、2015年6.72萬元,年平6.48萬元。

3、其他相關支出。報銷交通費等相關支出:2013年16.7萬元,2014年9.38萬元、2015年4.44萬元,年平10.17萬元。

(二)改革后公務交通支出

本次車改涉及參改人員26人,實行公務交通費按次按距離包干制。公務交通費包干支出共分5個所屬事業單位,其中:農業技術推廣中心16人7.92萬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3人1.8萬元;種子管理局6人3.72萬元;農業行政執法大隊3人1.86萬元;有機農業辦公室1人0.6萬元。公務報銷標準不得高于同級別機關相應層級公務員交通補貼進行測算,報銷公務交通費支出合計為15.9萬元。

其他相關支出0.5萬元。

其他租車費用1.5萬元。

改革后五個事業單位公務交通總支出預計為17.9萬元,人平6885元/年,較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節約1.65萬元,節支率為8.44%。

七、方案實施

1、組織機構

農業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組組織構架及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系人:

2、實施要求

按縣事業單位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方案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各項車改任務,按規定報銷交通費用,交通費報銷時間按縣統一時間從2018年9月1日起執行。公務出行采取市場化方式保障,一般公務出行鼓勵使用自行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距離較遠的鼓勵乘坐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嚴把經費支出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