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廠住房安置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03 04: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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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廠區職工住房現狀
印刷廠現有的房屋都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興建的磚木結構,多年未做整修,多處房屋出現墻體坍塌、房梁斷裂、電線老化漏電、水管爆裂等現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已不適合居住。
經實地調查,該廠區現有在住職工12戶,其中已拿到廉租房1戶,已申請到廉租房但尚未拿到6戶,未申請到廉租房5戶,已故職工家屬4戶。
二、安置地點
安置房地點為:原縣印刷廠倉庫二層,上下共19間,安置房面積每戶約40平方米,衛生間為公共衛生間。
三、安置人員范圍
此次安置范圍為印刷廠內居住的原廠職工及職工配偶。
以下四種情形的不予安置:
(一)在廠區租房居住的外來租戶;
(二)私自將公房轉租、轉借、轉賣他人的職工;
(三)已經申請拿并到廉租房鑰匙的職工;
(四)現在職工住房內居住的職工的親戚朋友。
四、安置管理和監督
(一)臨時安置的房地產權歸屬政府,均為國有土地和國有房屋。為臨時解決原印刷廠職工的居住困難,安置房均為臨時居住,不能視為分給原印刷廠職工的房產;
(二)安置對象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后必須搬出臨時安置房,否則將提請房管部門取消其保障性住房資格;
(三)臨時安置房僅限于居住在原印刷廠的職工及其配偶居住,不得轉讓、出租、借用以及用于非法經營,一經發現取消其住房資格。
五、住房分配辦法
住房分配本著以人為本,戶戶平等的原則,采取現場抽簽的方法,按一下順序分配:
(一)長期在原印刷廠內居住的原印刷廠職工;
(二)長期在原印刷廠內居住的原印刷廠已故職工配偶。
六、其他事項
(一)安置職工須與我委簽訂《原印刷廠房屋使用協議》;
(二)選房序號由分房小組負責編排;
(三)選房中有特殊情況的,如老職工、行動不便的職工等可以特殊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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