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干部選拔指導方案
時間:2022-11-04 09: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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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資源,改善和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加大鄉鎮基層干部交流和鄉鎮領導班子年輕化力度,決定開展選拔鄉鎮科級領導干部到市直單位任職和提拔鄉鎮年輕干部進鄉鎮領導班子工作。現就做好選拔有關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選拔的形式
選拔12名鄉鎮科級領導干部到市直機關任副職(表現優秀的提拔主任科員),提拔12名鄉鎮年輕干部進鄉鎮領導班子。
二、選拔的范圍
鄉鎮科級領導干部選拔的范圍:從鄉鎮實職科級領導干部中選拔產生。
鄉鎮年輕干部選拔的范圍:從鄉鎮副科級后備干部隊伍中選拔產生,事業干部必須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
三、選拔的程序
選拔工作采取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常委會票決的方式進行。
1、差額推薦
各鄉鎮按照選拔的范圍,到機關任職按1:2比例差額推薦擬任人選,提拔進鄉鎮領導班子從鄉鎮副科級后備干部中推薦,以正式文件推薦,附會議紀要、現實表現。掛點鄉鎮市領導對到機關任職的所在鄉鎮科級領導干部按1:2比例推薦擬任人選。各鄉鎮和掛點鄉鎮市領導的推薦名單于11月5日前報市委組織部。
2、差額考察
對鄉鎮的副科級后備干部由考察組直接進行考察。到市直機關任職的由市委組織部根據各鄉鎮和掛點鄉鎮市領導的推薦意見,按照推薦比例,推薦范圍等要求進行審核,報市委同意,每個鄉鎮確定2名差額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
3、差額醞釀
(1)市委組織部召開部長辦公會聽取考察意見。
(2)市委常委辦公會進行差額醞釀,各鄉鎮科級領導干部到機關任職按1:1比例醞釀人選;提拔進鄉鎮領導班子的在鄉鎮副科級后備干部中按12個鄉鎮1:1的比例醞釀12名人選。
4、常委會票決
市委組織部根據市委常委辦公會的醞釀意見,提出擬任人選,提交常委會研究,票決決定12名鄉鎮科級領導干部到機關任職,12名鄉鎮副科級后備干部提拔進鄉鎮領導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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