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城鄉環境整治方案
時間:2022-06-05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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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城鄉環境,提升城市形象,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市政府決定用三個月的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年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打造生態宜居文明城市為目標,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總體思路,全面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城管體制,建立常態化城市管理新機制,以優美整潔的城市面貌展示的改革開放成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源頭治理的原則。按照治標和治本相結合的思路,認真調查分析城鄉環境存在的根本問題,從源頭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城鄉環境整治,從根本上解決影響城鄉環境的深層次問題。
2、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條抓塊管、以塊為主、雙向聯動、協同整治。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所轄區域內城鄉環境整治工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在認真搞好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實。各部門、各單位也要按照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實效。
3、堅持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市級領導分工責任制,對每項環境整治任務均由一名市級領導牽頭抓落實。各部門、各單位也要強化領導力量,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城鄉環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城市規劃區和各鎮駐地規劃區。
(二)整治重點
城區市容市貌、市政設施、綠化亮化、河道治理、小區環境、環境污染、噪聲污染、揚塵污染防治、違章建筑、城市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和各鎮駐地規劃區內的城鄉環境管理問題。
三、目標任務及責任分解
從年6月開始,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實現城鄉環境面貌有明顯改善,建立城管新體制,健全城管科學化、精細化和常態化新機制,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環境質量。對短期內難以完成的環境整治項目,列入年度整治計劃逐步實施。
(一)城區環境衛生整治
城市建成區和大學科研區范圍內主次干道等市級公共區域內88條道路(總長度173公里、總面積487萬平方米)的環衛設施及衛生,由市城建局負責管理。建成區內公路的環境衛生,按照道路權屬由市公路局負責管理。建成區內支路、路(總長度188公里、總面積105萬平方米)以及建成區以外區域的環衛設施及衛生,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由各街道、鎮(區)負責管理。
1、加強城區環境衛生保潔與管理,對城區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的環境衛生以及城區新華路北端等12處衛生死角進行集中清理,提高城區環境衛生質量,改善周邊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由市城建局牽頭,市公路局、開發區管委、經濟區管委、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2、加強城區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在城區主要道路和居民密集、商業相對繁華的路段增設1700個垃圾桶和440個果皮箱,并及時更換破損垃圾桶和果皮箱。參照城區公共部位垃圾桶設置標準,并結合村(居)人口、垃圾量等實際,建成區內各街道辦事處要在村(居)內增設垃圾桶共計1138個,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加快推進綠茵環保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建設,確保8月底建成并投入試運行。同時,新配備市城建局環衛站13輛垃圾壓縮運輸車和2輛灑水車,進一步提高城市環境衛生機械化服務能力。在大學科研區新建3座公廁,修繕和維護老城區28處公廁,提升城市公廁環境質量。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牽頭,開發區管委、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3、對城區環境衛生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具體由市城管執法局聯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并嚴格進行管理。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4、加強城區物業小區環境衛生管理,進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環境。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
(二)城區綠化及管理
城市建成區和大學科研區范圍內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兩岸、公園綠地等市級公共區域內的園林綠化及設施、綠地衛生,由市城建局負責管理。建成區內街坊路和城中村(居)以及建成區以外區域的園林綠化及設施、綠地衛生,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由各街道、鎮(區)負責管理。
1、加強城區道路、河道綠化,對路等31條未實施綠化的道路,栽植以喬木為主的大規格行道樹;對城區豆金河等4條河道兩岸進行綠化帶建設;對城區空地實施景觀綠化,增加城市綠量,提高城區綠化水平。在整治時限內,要認真做好工程勘查、設計等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對具備條件年內完成的,要積極推進;對短期內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設計劃,逐步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
2、加強城區公園綠地改造提升,及時更換、維修公園綠地內破損垃圾箱,對公園綠地內長勢弱的苗木進行更換和增設綠籬,對園路道板、休閑健身器材、雕塑、花壇等設施及時維護,以滿足市民休閑健身娛樂需要。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
3、采取鋪裝綠色塑料網格板等措施,加強城區裸露樹穴整治工作,進一步提升城市園林綠化效果。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
(三)城區市政設施建設與維護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不包括經濟開發區)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網、人行道板、路燈等市級公共區域內的市政設施,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城市規劃區內支路、街坊路和城中村(居)的市政設施,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由各街道(區)負責建設與管理。
1、加強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對城區部分瀝青面層、人行道板破損嚴重及無障礙設施不完善的道路(詳見附件7)及時進行整修和完善,改善市民出行環境。同時,選擇城區人民路、路、大道5條主干道及靈山衛街道與開發區交界處、公園北門、路、人民路文化宮廣場、高速出口等城區5處主要節點作為重點整治區域,根據實際需要,實施道路罩面、人行道板更換、景觀亮化、綠化提升、休閑設施建設、門頭字號整治等綜合整治,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提升城市形象。在整治期間內,要認真做好工程勘查、設計等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對具備條件年內完成的,要積極推進;對短期內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設計劃,逐步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由市城建局、市公路局分工負責
2、加強公路城區段、市區出入口道路的養護與管理,及時修復破損道路路面,確保道路平整、行車順暢。
責任單位:由市公路局牽頭,市交通局、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3、加強城區廣場、商業街區和游園等休閑、旅游場所管理,確保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環境優美。
責任單位:由市城建局牽頭,市財貿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強城市亮化景觀效果。
(1)市規劃局要在2個月內編制完成市政府于年5月31日批準同意的城市亮化專項規劃。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2)本著節能、節電的原則,對城區大道、路等路段耗能大、超過使用壽命的893盞路燈進行更新;對未實施亮化的路和大學西路安置區以北段新安裝101盞路燈,改善市民夜間出行環境;將其它道路亮化整治工程列入年度建設計劃逐步實施。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
(3)督促城區道路兩側業主采取維修路燈桿道旗、沿街燈箱、門頭字號、霓虹燈、大型戶外廣告牌等措施,提升城區亮化整體水平。對未按規定實施城市亮化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5、加強城區河道治理。對城區風河、豆金河等9條河道直排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的基礎上,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則,研究治理方案,列入明年實施計劃。年先期實施河、河三條河流截污清淤工程,全面改善河道污染現狀,提高河流斷面水質,確保年底前河流水質達到恢復魚類生長所需的水質標準(化學需氧量≤60mg/l、氨氮≤6mg/l),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流域污染治理任務。加快推進中科成污水處理場提升擴建工程建設,確保于今年8月底建成并投入試運行,進一步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能力。
責任單位:由市城建局牽頭,開發區管委、珠海街道辦事處、珠山街道辦事處、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海漁局分工負責
(四)城市容貌管理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城區道路兩側的22處殘垣斷壁于7月底前進行集中清理,進一步改善周邊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牽頭,開發區管委、經濟區管委、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2、加強城區現有100余處廢舊物品回收點的整治。對未取得廢舊物資回收許可證擅自經營的業戶,堅決予以取締;對取得廢舊物資回收許可證的業戶,加大規范整改力度,實現集中入室經營。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3、針對城市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亂堆亂放和亂扯亂掛等影響城市容貌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城市整體形象。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4、加強城區落地式燈箱、門頭牌匾、大型戶外廣告管理,特別要加強戶外廣告規劃編制工作,對不能正常亮化的落地式燈箱、未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且影響城市規劃的戶外廣告,堅決予以拆除,著力解決落地式燈箱、大型戶外廣告亮化率不高、門頭牌匾破舊等問題。
責任單位: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規劃局配合
5、認真研究編制城市道路攤點設置導則,合理設置臨時占路市場(攤點),解決城區臨時占路市場(攤點)和集貿市場占道經營問題。
責任單位:由市財貿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
6、加強對城區140余家洗車店、修車店的管理,對無照經營的洗車店、修車店依法關停取締;對有營業執照的商戶嚴格依法整治,嚴格洗車店、修車店審批管理。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配合
7、加強對城市建成區現從事燒烤經營的39家固定店的規范管理。對無照經營的燒烤業戶依法進行處理;對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強化管理。同時,合理規劃設置專門區域,用于燒烤業戶集中經營。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分工負責
8、加強城區325處電話亭體管理工作,認真研究電話亭體解決方案,由政府出資逐步回收。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五)環境污染治理
按照5月12日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會議部署,成立專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小組,開展為期6個月的環保專項行動,突出抓好水、大氣環境污染及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噪聲、異味、粉塵等污染擾民問題的綜合整治。建立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發動群眾舉報投訴環境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進一步提升城市環境質量。
1、抓好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實施截污和清淤工程,配套完善周邊城中村生活污水管網,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解決污水直排河道及河流斷面水質超標問題。其中,對城市建成區內49個“城中村”完善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化糞池,配套污水管網,收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主管網,徹底解決“城中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問題。
責任單位:由開發區管委、珠海街道辦事處、珠山街道辦事處、隱珠街道辦事處、濱海街道辦事處牽頭,市城建局、市環保局配合
2、加大對點源污染的執法力度。環保部門要實行最嚴厲的執法手段,采取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強化不間斷巡回檢查和事后督查,對發現的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偷排、漏排和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要依法采取上限處罰、限期治理、停水斷電、關停搬遷等措施,從嚴從重處理,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責任單位:由市環保局牽頭,市環委會成員單位配合
3、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生活及建筑施工噪聲、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等擾民問題的治理,嚴格加強審批管理和落實防護措施。
責任單位: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分工負責
4、加快實施橡膠工業園規劃建設。對隱珠片區的橡膠、輪胎、手推車生產企業,實施統一入園集中管理,整合生產能力,提升工藝水平,淘汰企業自備燃煤小鍋爐,改變無序生產現狀,減少污染物排放,從根本上改善隱珠片區環境質量。
責任單位:由隱珠街道辦事處牽頭,市企業發展局、經濟區管委、開發區管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分工負責
5、啟動化工區二次產業提升。對現有的化工企業實施分類治理,加強廢氣、工藝尾氣等環境污染問題的治理,有計劃地實施重污染企業提升、關停或搬遷,從根本上解決化工區污染擾民問題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化工區產業提升辦公室
(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1、加強對長途汽車站等窗口區域、旅游景區等場所流浪乞討者的救助管理工作,適時開展集中救助行動,規勸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及時實施食宿、返鄉等救助。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2、加強部門協作,建立聯動機制,切實強化對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加大對組織、教唆流浪乞討活動幕后操作者、組織者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嚴厲打擊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牟利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七)鎮村環境綜合整治
1、高度重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建專門的領導機構和專門隊伍。
2、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及時查處轄區內違章建筑、違規廣告、環境衛生臟亂差、環境污染等項工作。
3、參照市級標準,結合各自實際,在鎮域公共部位新增加垃圾桶和果皮箱。鎮域垃圾實行無害化處理,城市規劃區內的鎮(街道)垃圾原則上要運送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場進行集中處理;城市規劃區外的鎮原則上要建設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實現鎮域垃圾無害化處理。
4、切實加強轄區內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和新農村建設,打造文明和諧新型城鎮。
四、實施步驟
(一)發動部署階段(6月下旬)。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題會議,層層進行動員部署。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結合工作任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上旬-9月中旬)。各責任單位要集中時間、人員,按照工作責任分工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市政府定期組織召開調度會和現場觀摩會,及時查找問題,研究解決措施,做到邊整治、邊鞏固,全面落實各項整治任務。
(三)督查驗收階段(9月下旬)。各責任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和責任分工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將會同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責任單位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情況進行現場督查,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建局。各牽頭部門也要成立城市環境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和專門班子,具體抓好整治責任目標落實。全市各級各部門都要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為全面提高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水平和效果,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主管部門以及有關單位要適時組織所屬部門、單位赴外地考察學習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經驗,取長補短,借鑒外地成功經驗,研究創新城市管理長效機制,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同時,加強市城建、規劃、城管、環保等部門人員力量,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增加專業技術人員,確保城市管理機制有效運行。
(二)深化體制改革,健全運行機制
一是恢復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強化工作職能,增加人員編制,切實加強對市政工程、供熱、燃氣、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
二是在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增加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能,整合資源,配強人員力量,進一步提高市政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城管執法、園林、環衛、市政等城市管理早晚聯動巡查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城市建成區內的城市環境、市政設施等方面進行巡查。在市城管執法局成立城市管理聯合執法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處理聯動巡查所發現的城市管理問題。
四是各鎮、街道要進一步整合城管執法、環衛管理等資源力量,成立專門的城管中隊(在現鎮村中心加掛中隊牌子),具體負責轄區內城鎮、街道管理相關問題的查處。市城管執法局將行使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下放到各街道城管中隊,由各街道城管中隊以市城管執法局的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
五是根據市的要求,我市要于年前建成數字化城管系統,其中從年開始要積極籌備前期工作,為實現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和常態化打好基礎。
(三)強化督查,嚴格考評
市委、市政府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列入對各鎮、街道辦事處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行日常考核和現場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市級領導現場督查制度。其中,日常考核實行倒扣分,群眾舉報查實一次扣1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1分。現場考核實行每月組織一次檢查評比,由市級領導帶隊,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及部分單位參加,組成現場檢查小組,召集各責任單位,分三組現場檢查評比打分。綜合月日常考核和現場檢查評比成績,對第一組、第二組得分第1名和第三組得分前兩名的,每次加10分;對第一組、第二組得分列最后1名和第三組得分列后兩名的,每次扣10分,被扣分的4個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在電視媒體上作時間不少于3分鐘的表態發言。三個月考核扣分滿50分的,對該單位精神文明建設“一票否決”。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各類宣傳渠道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典型案例的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切實讓廣大群眾感受到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帶來的美好變化,調動全民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采取多種形式,教育和引導廣大市民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積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確保城鄉環境整治效果。同時,要通過電視新聞媒體加大曝光力度,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差、整改任務完成不及時的單位進行曝光,以督促抓好落實,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西海岸都市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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