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肉制品安全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24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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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鮮肉和肉制品安全監管,提高肉類安全水平,根據國家及省市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通過深入開展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集中解決影響肉類安全的突出問題,穩步規范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進出口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不斷完善日常監管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長效監管工作機制,提高鮮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治理重點
(一)加強畜禽養殖環節的整頓治理。督促養殖場(戶)完善養殖檔案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養殖場(戶)的普法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以及安全養殖技能培訓,建立活畜出欄不使用“瘦肉精”承諾書制度,嚴格執行休藥期有關規定。重點治理非法使用違禁藥物、濫用抗生素、飼喂未經高溫處理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為,深入組織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市畜牧獸醫局)
(二)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的整頓治理。強化生豬屠宰企業許可管理,嚴格屠宰企業準入標準。督促生豬屠宰企業落實生豬進場查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技術人員管理等制度。重點治理私屠濫宰,以及定點屠宰企業收購、屠宰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等行為。嚴厲打擊出廠(場)未經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生豬產品的行為,嚴肅查處未履行審批程序先行開工建設、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先行投產運營以及出借、轉讓定點屠宰標志牌和證書的行為。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審核換發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章,依法探索完善牛、羊、禽類屠宰管理制度,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規范屠宰管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三)加強加工環節的整頓治理。嚴格肉制品生產許可。監督肉制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嚴禁使用非定點屠宰企業的生鮮豬肉。重點治理從非定點屠宰廠(場)購進生鮮豬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責任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加強流通環節的整頓治理。監督鮮肉、肉制品銷售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監督個體經營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重點治理銷售非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產品、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偽劣肉品等行為,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五)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的整頓治理。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采購、使用鮮肉和肉制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重點治理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畜禽或不合格鮮肉加工食品、加工過程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加強進出口環節的整頓治理。加強出口肉類產品相關的養殖場、屠宰加工企業備案管理,完善備案單位的不良記錄制度。重點治理備案養殖場、備案屠宰加工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原料、不按規定對原料、產品進行檢測,以及使用違禁藥物、以非備案養殖場動物冒充備案養殖場動物提供給備案企業等行為。(責任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強化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強化源頭監管和日常監管,在確保檢疫質量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檢疫效率。規范動物檢疫行為,嚴格到場、到戶及到指定地點對出欄動物實施產地檢疫,嚴格查驗養殖檔案、牲畜耳標佩戴情況和動物健康狀況,嚴禁應當免疫而未免疫動物和染疫動物出欄。規范屠宰檢疫行為,嚴格實施檢疫監管,堅決杜絕只收費不檢疫以及檢疫證明填寫不規范等行為。
(二)集中開展隱患排查。各有關部門要采取集中時段、集中力量、聯合執法等形式,深入開展鮮肉和肉制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加強對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飲企業的現場檢查,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實施拉網式排查,對企業外租廠房、車間進行突擊檢查,采取明察暗訪等形式深挖嚴查私屠濫宰、非法加工“黑窩點”和制售違禁藥物等行為,確保隱患排查到位。
(三)加大懲處打擊力度。對不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進行監督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嚴格實行停產停業、限期整改和復產驗收。對私屠濫宰、“黑窩點”等一律依法取締、沒收設備和非法所得。對購銷、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違禁藥物、非食用物質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審查、立案。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案件偵查、檢察機關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法院的案件審理工作,及時依法出具鑒定檢測意見,確保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四)加強部門聯合執法。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后,各環節負責部門要立即上報,并與相關部門協作執法,一查到底,確保查清違法違規生產經營鏈條。要健全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之間的案件查處協作機制,對“黑窩點”、違法人員易逃竄和銷毀證據、銷售金額或貨值達到涉刑條件、購進或使用非食用物質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提前介入,及時控制涉案人員,固定證據,深入偵辦。
(五)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監管計劃和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對畜禽、鮮肉、肉制品的監督抽檢,科學確定抽檢種類和比例。對重點環節、重點企業、重點產品,要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
(六)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加強鮮肉和肉制品的檢測方法和標準研究,推廣應用快速檢測設備和技術,提高檢測效率和可靠性。要加強環節監管工作銜接,增強票證的可追溯性,推進各環節記錄、查詢信息的電子化,逐步實現鮮肉和肉制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通查通識。要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深入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鼓勵支持標準化示范場打造自主品牌,與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批發市場和超市等進行合作,促進產銷銜接。要進一步落實好檢驗檢疫不合格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防止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流入市場。加快完成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嚴格市場準入,鼓勵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措施,層層落實分解任務,確保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市政府將每月調度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全面檢查,確保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作配合。畜牧獸醫、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形成監管合力。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把整頓治理工作與完善監管制度、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起來,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監察機關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措施,充分調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性。依法落實生產經營者對違法違規問題的報告義務,生產經營者發現購進原料、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主動向監管部門報告。建立輿情監測機制,對媒體反映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核查處理。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整頓治理工作的目標、內容和要求,宣傳先進典型,曝光落后單位,普及法律法規和知識技能,形成治理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要及時公布典型案件,深入開展案件警示教育,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要大力普及肉品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的安全消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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