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無線電臺清查方案

時間:2022-05-17 08:37:00

導語:縣區無線電臺清查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區無線電臺清查方案

按照《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無線電頻率臺站清查活動的通知》和《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無線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機構

為做好縣域內無線電頻率及臺站的管理工作,成立縣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韶輝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長助理、公安局局長劉志耀同志擔任,成員由縣政府辦、公安局、教育局、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文體廣電局、工商局、質監局、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商業局、城管執法局及各鄉鎮(管委會)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清查期間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辦公室主任由趙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靜同志擔任,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清查結束后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對縣域無線電頻率臺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清查范圍

未經批準設臺的單位(以下稱“新設臺單位”)使用的各類短波、超短波、微波電臺及需要實施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收信臺均在清查范圍之列。主要設備包括無線電對講機、中繼臺、基地臺、車載臺、廣播電視發射臺(含數字移動電視、CMMB、MMDS校園廣播等)、數傳電臺、集群系統、視頻傳輸設備、雷達、微波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感遙控設備及廣播電視、氣象、證券交易行業使用的地面衛星接收設備等。免辦電臺執照的微功率發射設備不列入清查范圍。

三、實施辦法

按照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安排,我縣負責清查新設臺單位,按以下五個階段實施。

(一)部署階段。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及培訓會,安排部署清查工作。在縣電視臺、門戶網站清查公告,在縣域內重要地點張貼公告。邀請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開通糾察電臺,對非法電臺實施空中警告。

(二)清查階段。按照行業進行分工,自下而上進行清查。各單位按照統一格式下發清查通知,在規定時限內收集自查情況,并對無線電使用單位上報的自查情況進行檢查核實,確認無誤后統一報縣政府辦公室。具體分工如下:

1.縣教育局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清查工作。

2.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負責全縣建筑企業、工地、小區物業的清查工作。

3.縣文體廣電局負責全縣旅游娛樂場所、公眾移動、數傳電臺的清查工作。

4.縣商業局負責全縣大型商場、超市的清查工作。

5.園區管委會負責涇河工業園區內企業、賓館飯店等的清查工作。

6.工商、質監部門負責清查縣域內無線電設備銷售門店及企業。

7.各鄉鎮(管委會)負責配合各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的清查工作。

8.縣政府辦負責全縣黨政機關各部門的清查工作,并匯總各責任單位報送的清查情況上報市無委辦。

9.縣公安局、城管執法局積極配合各單位進行清查,如有需要按照有關法規聯合進行執法檢查。

(三)整改階段。縣政府辦將各單位上報清查情況報送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經審查合格或整改符合條件的電臺可辦理電臺執照,允許繼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條件的,將說明情況,禁止使用。

(四)抽查階段。縣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縣公安局、城管執法局、文體廣電局等部門對縣域內的賓館飯店、娛樂場所、小區物業、建筑工地、廠礦企業、電信企業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中繼臺、數傳電臺、微波傳輸設備,廣播電視行業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整改工作不落實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對清查階段隱情不報和繼續使用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依法查處,并全縣通報。同時做好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到我縣開展抽查驗收的各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五)總結階段。全面總結清查活動開展情況,召開總結會,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無線電頻率臺站專項清查行動,對于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和社會安全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制定一名具體的工作人員,切實抓好組織清查、檢查核實等各個階段的工作。

(二)突出清點。重點清查以下臺站:廣播電視、防汛防火、氣象探測使用的大功率電臺和收信臺;電力、公眾移動、城市供水、天然氣輸送使用的數傳電臺、微波傳輸設備;賓館飯店、大型商場、小區物業、旅游娛樂場所、建筑工地及廠礦企業使用的對講機等。

(三)規范清查方法。凡未辦理電臺執照或執照已過期的單位,均屬“新設臺單位”,均為清查對象。

(四)加強協調配合。清查工作頭緒多,情況較為具體和復雜。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妥善處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防止出現工作不協調、適用政策不當、“條”“塊”清查數據重復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