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群眾評議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31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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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街道廣泛開展了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對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把民主評議工作引向深入,拓寬群眾參政議政渠道,進一步轉變基層站所工作作風,創建最優發展環境,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市2012年群眾評議基層站所政風行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進基層站所的作風為核心,以解決損害群眾利益、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低下和服務質量差等突出問題為重點,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對基層站所進行評議,全面真實地反映各基層站所的政風行風情況。通過評議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建立健全群眾評議政風行風的長效機制,擴大群眾的參與度,加強社會監督,使群眾評議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經常化,不斷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宗旨意識、服務意識,扎實推進基層站所作風建設,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評議對象
基層站所。分三種類別,一類是行政執法類,指地稅分局、派出所、工商分局、司法所、國土所、計生辦、林管站;二類是綜合管理類,指街道的財政所、農技站、果業站、農機站、民政所、勞動保障所、文化站、水利站、綜治辦、農醫所、畜牧畜醫站等部門;三類是公共服務類,指駐街道的金融分支機構(信用社、西華信用社)、供電所、七中、五小、衛生院等部門。
三、評議內容
對基層站所評議的內容主要是: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履行職責、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工作作風、勤政廉潔、制度建設、團結協作、工作實績、服務質量等情況。具體為以下4個方面:
1、依法行政。是否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是否做好政務公開,增加工作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是否存在執法不公、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人情案等現象。
2、服務態度。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失職追究制、跟蹤服務制等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并落實到位;是否存在“生、冷、硬、頂”和“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是否主動為企業、為基層、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主動為基層和企業排憂解難,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是否得到妥善解決。
3、辦事效率。是否做到行政審批“3個縮減30%”;是否做到“告之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工作任務;是否存在辦事程序繁瑣、推諉扯皮、承諾不兌現的問題;是否認真解決群眾舉報、投訴問題;有無因作風等問題延誤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等。
4、勤政廉潔。是否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和紀律要求,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否存在“小鬼難纏”、“吃拿卡要”、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不良行為;是否存在損害群眾合法權益、違紀政紀的問題。
四、評議工作的組織領導
成立街道群眾評議基層站所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歐陽效桂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委員、紀檢書記林元平任常務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陳祥海、組織委員余文、辦事處副主任楊麗、人大聯絡辦副主任林傳湘、辦事處主任助理李菁任副組長,成員由劉小龍、肖暉、朱新國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林元平書記兼任,成員由劉小龍、肖暉、朱新國、吉學方、謝文生組成。
五、評議的時間安排
這次評議工作從5月底開始至8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5月底至6月1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6月11日至8月10日為組織實施階段;8月11日到8月31日為總結提高階段。
六、評議的方法
采取日常評議、集中評議、問卷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強化日常評議。堅持邊評邊改、評改結合,把落實整改、解決問題貫穿于評議工作的全過程。
(一)日常評議
街道將建立15個政風行風監測點,每個監測點選聘1名監督評議員。監督評議員將由工作熱情高、參政議政能力強、密切聯系群眾、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并在街道評議領導小組領導下積極做好評議工作。監督評議員要經常性地對基層站所進行明查暗訪,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街道反映。街道將針對反映的問題認真研究,逐一下達整改通知,責令相關的基層站所整改,并組織監督評議員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二)集中評議
街道每月召開一次監督評議員和各基層站所負責人面對面的評議會,將監督評議員收集的群眾意見、建議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反饋給基層站所,要求基層站所領導當面解答或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要明確解決時限,逾期未解決的,將向市政府糾風辦反饋,由市糾風辦與其主管單位協調,以達到最終解決問題的目的。
(三)問卷測評
1、8月1日至10日街道將采取問卷測評的方式,組織150名各界群眾發放問卷測評表(樣式見附件1),集中進行現場測評。參加測評的人員分監督評議員和群眾代表兩個層次,監督評議員的評分占綜合得分的20%;群眾代表是指村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代表、村民代表(人數要占50%以上)等,其評分占綜合得分的80%。街道測評時,將做到“三個現場、三個統一、不缺一人”,即:現場發卷、現場測評、現場封卷,統一地點、統一時間、統一計分,人手一卷;測評后,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下發整改通知書,責成相關的基層站所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蹤督辦,給群眾一個滿意答復。測評分計算公式:測評分=監督評議員的評議分(滿意票數×0.9+基本滿意票數×0.7+不滿意票數×0.4)×20%+群眾代表的評議分(滿意票數×0.9+基本滿意票數×0.7+不滿意票數×0.4)×80%。
2、實行一票否決制和倒扣分制。對有群眾投訴或在明查暗訪中發現,經查實存在損害群眾合法權益、違紀政紀等問題,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基層站所,給予一票否決,直接列為不滿意基層站所。對在市紀委、監察局投訴,經查屬實的基層站所,在全年測評總分中每次扣除2分。對不落實整改通知,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的基層站所,在全年測評總分中每次扣除2分。鼓勵各基層站所及其主管單位自查自糾,對能主動整改的問題,不扣分。
3、排名方法。街道將對評分情況在街道轄區內橫向排名,同時將各站所評分情況上報至市政府糾風辦,由市按行政執法類、綜合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等三大類分別排名和在系統、行業內縱向排名。凡是不滿意票數占總票數達20%以上的基層站所,定為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
(四)總結提高
街道將認真總結經驗,創新群眾評議的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機制,更廣泛地征求群眾意見,及時了解基層站所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促進政風行風建設。
七、評議結果的運用
1、評議工作結束后,街道將在公開欄公布本轄區內基層站所的測評分及排名情況。
2、街道站所在全市行政執法類、綜合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綜合排名中位列前3名的,系統、行業內縱向排名第一的或被評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的,街道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將在全街道通報表彰。
3、對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責令其主要負責人說明情況,以一定方式向社會公開承諾,明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街道站所在全市行政執法類、綜合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綜合排名中位列后3名的,街道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將在全街道進行通報批評,并列入第二年的重點監管單位。
5、對在街道轄區內橫向排名后3名的基層站所,由街道分管領導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6、對出現在系統、行業內縱向排名最后一名的轄區站所,在全市按類別排名在后3名,并且是群眾不滿意的基層站所,街道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將按干部管理權限,責令或建議其主管單位對其主要負責人給予免職。
八、工作制度
1、督查督辦制度。建立全程評議監督落實體系,街道將全程跟蹤督查基層站所落實整改的情況,使評議工作取得實效。
2、責任追究制度。對排名靠后的基層站所將給予通報批評,對其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或免職處分。
九、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站所要把開展評議工作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機關效能年活動結合起來,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通過群眾評議,聽取群眾意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優化發展環境;街道將認真研究開展政風行風建設的新情況、新特點,總結經驗,建立健全政風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2、認真部署,宣傳發動。各站所要結合實際,制定好本站所評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6月28日前交至街道評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要充分利用黑板報、簡報、橫幅、標語等媒體廣泛宣傳,公開投訴電話,使廣大群眾知曉并積極參與到評議中來。
3、自查自糾,重在整改。各基層站所要通過邀請各方面群眾代表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走訪群眾等方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政風行風。要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在7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上交至街道評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后集中張貼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5、嚴肅紀律,注重實效。評議工作要嚴格做到“八個嚴禁”:嚴禁編造、隱匿或違規銷毀評議資料;嚴禁篡改統計數據或評議名次;嚴禁用不正當手段拉票買票;嚴禁接受被評站所安排的請客送禮、娛樂活動和旅游考察等;嚴禁利用評議之便向被評站所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規向被評站所提供投訴舉報問題的單位或人員情況;嚴禁刁難或報復投訴舉報單位或人員;嚴禁其它故意損害評議工作的行為。對違反“八個嚴禁”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被評站所違反規定的,直接列為群眾不滿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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