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業資源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07 0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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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漁業資源保護,規范水產養殖生產秩序,強化養殖用藥管理,推進水產健康養殖,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認真貫徹執行《省農業廳關于開展年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云農〈漁〉字〔〕13號)及《市農業局關于印發市年漁業資源和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保農發〔〕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年漁業資源保護和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F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的
(一)通過在全縣開展江河漁業資源保護、集中嚴厲打擊“炸、毒、電”魚違法活動,查處江河違法捕撈,保護漁業資源;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解決存在問題;達到樹立漁業資源保護法律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總體水平,積累漁業監管經驗。提高依法治魚的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二)通過開展養殖證、苗種許可證持證情況檢查,整改和查處無證生產行為,提高養殖證、苗種生產許可證持證率,促進水產養殖產業規范發展,
(三)通過開展養殖生產記錄、用藥紀錄和銷售記錄的執法檢查,整改和查處違規行為,規范水產養殖和苗種生產秩序,推進水產健康養殖。
(四)通過開展養殖用藥監督檢查,查處非法使用禁限用藥物行為,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水產品消費安全。
二、行動內容
(一)宣傳法律法規
為促進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大力宣傳《漁業法》、《安全生產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管理條例》和《水產苗種管理辦法》、《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完善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試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漁業資源保護專項行動
根據《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炸、毒、電”魚漁業違法案件和漁業違法捕撈行為,保護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維護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保護好生產者權益,實現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
5月,重點在縣城郊區打擊“炸、毒、電”魚違法行為,整治違法捕撈活動。
6—9月,重點在各鄉鎮打擊江河干流“炸、毒、電”魚違法行為。
(三)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6—9月)
重點檢查苗種生產廠(站)、水產養殖企業和規模較大的個體養殖戶。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是:
1.養殖證持證情況。在全民所有的湖泊、水庫、江河等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是否依法取得養殖證,是否有超越養殖證規定范圍的生產行為。
2.苗種生產許可證持證情況。從事水產苗種生產(自產自用水產苗種的除外)是否依法取得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是否按照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規定的范圍、種類進行水產苗種生產。
3.養殖過程中藥物使用情況。苗種繁育、養殖生產過程中是否有購買、貯存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物及其他化合物(重點是孔雀石綠、氯霉素、已稀雌酚、硝基呋喃)的行為,養殖產品是否被檢出藥殘超標,飼料是否含有國家禁用成份。
4.水產養殖生產記錄制度執行情況。是否建立真實完善的養殖用藥記錄、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
5.養殖過程中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具體安排
專項行動時間全縣按市局要求為4月25日開始,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宣傳)階段(4月30日前)
1.縣漁政管理站、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工作,加強領導,認真制定本鄉鎮的具體工作方案,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按要求及時做好專項行動動員、部署。
2.認真組織開展好漁業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工作,努力調動全社會廣泛參與。
(二)江河漁業資源保護檢查階段(5月)
由縣農業局組織漁政執法人員,聯合相關部門,對轄
區內江河進行一次集中整治。迎接市級組織開展的巡回檢查指導。
(三)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檢查(6—9月)
開展水產養殖法規、規定的社會宣傳,教育和指導養殖企業、個體養殖戶自查整改。與各鄉鎮派出所聯動,展開養殖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壩區電觸魚違法活動,縣漁政管理站配合縣農業局對各鄉進行督查。
(四)行動總結階段(10月)
各鄉鎮對專項執法行動作認真總結,10月20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和《年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情況匯總表》(附件2)報縣漁政管理站,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農業局成立了由分管漁政、水產的副局長為組長,水產股股長、法規股長、漁政管理站站長為副組長,水產股、法規股、漁政管理站相關人員及各鄉鎮農業中心主任為成員的漁業資源保護和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漁政管理站,由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水產股、法規股、漁政管理站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此次專項行動由縣農業局協調指揮,由縣漁政站、各鄉鎮農業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各行動小組分別由漁政站人員和各鄉鎮農業中心人員組成,
(二)抓好學習,擴大宣傳。以此次行動為契機,有針對性地加強漁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提升漁政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執法為民意識。采取多種形式,搞好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增強養殖單位、個體養殖戶的依法維護意識和健康養殖觀念。
(三)加強協作,形成合力。漁業執法工作涉及面廣。各鄉鎮要依據各鄉實際,與鄉鎮派出所等相關部門聯合,整合工作力量,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處罰為輔,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著力推進漁業行政執法工作和制度建設。對執法行動中發觀的一般或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給予批評教育,幫助和指導整改;對情節嚴重或教育不改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養殖企業、個體養殖戶實施檢查,執法人員要認真填制《年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現場執法檢查紀錄表》(附件1),雙方簽字蓋章,各持一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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