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議兩公開落實方案
時間:2022-08-10 09:54:00
導語:市四議兩公開落實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能力建設、推進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指導全市農村科學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發〔1999〕5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全省農村全面推廣“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通知》湘學組辦發〔〕1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即所有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都必須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四議”:即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兩公開”:即決議的公開、組織實施決議和實施結果的公開。
第三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創新,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需要,是轉變發展思路、推動科學發展的需要,是調動農民積極性、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需要,是擴大群眾參與、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
第四條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黨的相關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
(二)尊重和保障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權利,依法保障黨員干部群眾表達本人真實意志的權利。
(三)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科學發展。
(四)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探索創新,不斷充實完善,確保實效。
(五)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并充分考慮少數人意見的原則。
第二章內容及程序
第五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符合上級工作要求,符合本村發展實際,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制定;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村集體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賃、流轉;集體資產購置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改制;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
3.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承包、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
4.村組建設規劃、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的報批。計劃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
5.其他事關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經濟發展穩定的事項。
(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不得對以下事項進行決策和實施:
1.違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項。
3.與上級黨委、政府決策有沖突的事項。
4.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合法權益的事項。
5.違反群眾意愿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事項。
6.其他不得進行決策和實施的事項。
第六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原則上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黨支部在充分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及廣大村民意見和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
提議前:
1.廣泛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和廣大村民的意見,充分考慮絕大多數村民的切身利益。
2.對擬議定事項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進行科學論證,審核擬議定事項是否符合上級政策、法律法規、本村實際及群眾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書面形式報鄉鎮、街道黨(工)委獲得批準、備案。
提議中:
4.召開村黨支部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專題介紹擬提議事項的重要性、可行性、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等基本情況。
5.所有黨支部委員進行充分討論,并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6.全體黨支部委員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支委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決議意見。
提議后:
7.作好會議記錄,并將決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二)村“兩委”會議商議。根據村黨支部的提議意見,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充分討論,進一步論證,并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前:
1.村黨支部書記提前告知村主任支部提議的有關內容并充分溝通。
2.村黨支部一般應在會前至少三天,將書面議題發放給村委會成員,以便村“兩委”成員充分醞釀、調研、思考。
商議中:
3.召開村“兩委”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由村主任主持,村黨支部書記通報黨支部提議意見。
4.所有村“兩委”成員對提議意見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充分討論,在商議專業性較強的事項時,應邀請專家參會并做出解釋。
5.根據村“兩委”成員的討論意見,由村委會負責對提議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形成實施方案。
6.全體村“兩委”委員對實施方案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村“兩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后:
7.村黨支部應主動做好有不同意見的村委會成員的工作,征得他們的支持。
8.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商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三)黨員大會審議。將村“兩委”形成的商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
審議前:
1.村“兩委”應至少提前三天,通過書面
方式,將擬審議事項和實施方案發放給全體黨員,供黨員進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眾意愿,提高審議質量。
審議中:
2.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達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務工經商、年老體弱臥床不起等特殊情況無法到會的;受到留黨查看以上黨紀處分或正在服刑的,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
預備黨員可以列席會議,并具有建議權,但無表決權。
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村委會主任通報村“兩委”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
3.全體參會黨員對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討論。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采納的及時采納,不能采納的說明原因,做好解釋。村“兩委”根據討論情況不斷修改完善實施方案。
4.與會黨員對修訂完善后的實施方案進行表決,經與會黨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審議意見。
審議后:
5.所有黨員深入農戶作好方案的宣傳、動員和解釋工作,為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奠定基礎。
6.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審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四)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將審議意見交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進行討論,并進行表決。
決議前:
1.村委會通過張貼公告等方式提前將決議議題告知聯戶代表或全體村民,使其充分了解決策事項。
2.村委會主持召開聯戶代表預備會或村民預備會,介紹決策動因、決議事項的前景等情況,聽取參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解釋工作。
3.將審議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征求監委會的意見。
決議中:
4.召開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村委會主任主持會議并通報決策事項和實施方案。
召開聯戶代表會議的,要在會議前至少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聯戶代表參會,到會人數達到聯戶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召開村民會議的,要在會前至少三天,以廣播、公告等多種形式告知村民會議的主要議題及內容。到會人數應達到本村18歲以上村民(剝奪政治權利除外)的過半數參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聯戶代表參加方可開會。
因故不能到會的聯戶代表或村民可書面委托他人,沒有委托的,村委會適時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見。
5.參會人員就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進行咨詢,并提出意見、建議。村委會負責對意見、建議進行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及時作好解釋。對參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應作好詳細記錄。
6.參會人員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表決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者舉手的形式進行。
村民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聯戶代表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委托他人者視為到會,擁有表決權。
決議后:
7.及時將通過的決議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鄉鎮、街道黨(工)委備案,并及時做好宣傳推動工作,對持有不同意見的村民進行有針對性地走訪,了解原因,做好解釋說明,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擁護,確保決議順利實施。
8.對于表決未能通過的事項,要認真研究、深入剖析,如果決議確實錯誤要及時終止,并進一步調查研究,形成新的提議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如果思路正確,因條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決的決議,要進一步完善決議方案,待條件成熟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9.作好會議記錄,并將表決結果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五)決議的公開。經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過的決議事項,向全體村民進行公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1.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黨務公開欄或村務公開欄上,以書面形式公開決議事項、實施方案等內容,公開時間不得少于7天。
2.設立征求意見箱,深入群眾征求意見建議,并對意見建議進行認真分析,進一步補充完善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
3.公開期間,若發現決議中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進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開聯戶代表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六)組織實施決議。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的決議在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1.在村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必須嚴格按照最終決議結果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施。
2.實施過程接受監委會和全體村民的監督。村委會定期向黨員、村民或聯戶代表通報決議的預算和實施進度、賬目等情況。
3.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若村委會能解決的,及時解決,并通報全體村民;村委會不能解決的,應及時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4.實施過程中遇突發問題需要變更方案的,村委會應及時向黨員大會、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報,變化較大的,應再次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七)實施結果的公開。充分發揮黨員大會、聯戶代表大會、村民大會的作用,對決議的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及時公開。
1.監委會負責審核審查決議的實施結果。
2.村委會要及時詳實、準確、全面地公示實施結果,并設立意見箱或熱線電話,收集廣大村民的意見建議。
3.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村委會必須在三日內給予解釋答復。
4.對村委會解釋答復不滿意或者村委會不能解決的問題,村黨支部組織黨員大會審核,把審核結果提交聯戶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表決,表決結果作為村級最終處理結果。
5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對最終處理結果仍不滿意的村民,可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第七條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且村“兩委”成員絕大部分實現交叉任職的村,在進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時,“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和“村‘兩委’會議商議”兩個程序可合并進行。
第三章相關制度
第八條黨員負責制度。
(一)每名黨員都要聯系一定數量的農戶,村內所有農戶都要有黨員聯系。
(二)采取黨員申報、群眾意愿和組織分配相結合的方式,考慮就近因素,合理確定每名黨員聯系的農戶數量并登記造冊。
(三)黨員要切實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負責對聯系戶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加強與聯系戶的溝通交流,充分掌握聯系戶的思想動態,并及時向村“兩委”傳達聯系戶的有關意見、建議。
(四)對黨員聯系戶實行動態管理。
第九條聯戶代表推選制度。
(一)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實際,確定若干戶推選一名村民代表。原則上5-15戶推選一名聯戶代表。聯戶代表總數不得少于村民代表會議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人以上的村的聯戶代表會議成員總數不得少于60人。村民代表會議的具體人數由村民會議決定。
(二)聯戶代表的推選工作在村黨支部的指導下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聯戶代表必須身體健康、熱心村級事務、代表所聯系戶的利益。
(三)聯戶代表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對不能勝任工作的聯戶代表,可由聯系戶的五分之四以上戶數提議罷免并補選。
(四)聯戶代表要加強與聯系戶的溝通,聽取聯系戶對村級事務決策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向村“兩委”反映。
(五)要積極配合黨員做好相關工作,引導聯系戶積極參與村級事務、向聯系戶宣傳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帶頭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條民主監督制度。
(一)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和民主理財小組。監督小組一般由5人或7人組成,應從村民代表中產生;民主理財小組一般由3人或5人組成,應從監督委員會中產生。
(二)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請報名,經黨支部、村委會確定為候選人,經全體村民代表直接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監督委員會成員自愿申請報名,并經村“兩委”指定產生。
(三)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本村重大事項是否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程序決策實施,監督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及時性、真實性;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通過的村級重大事項的財務收支情況審核把關,并及時向群眾公開。
(四)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五)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能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成員。
第十一條外來人員權利保障制度。
(一)外來人員應嚴格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規民約,嚴格執行通過“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的相關事項。
(二)在所轄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滿18周歲、戶口不在本村的外來人員,有對村級重大事務的建議權。
(三)對于流入所轄行政村的黨員,在本村居住半年以上,且組織關系已轉入的,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實施過程中可參與黨員大會審議。
(四)外來人員不享有本村對于村集體財產處理、宅基地分配等事務決策的表決權。
第十二條審查指導制度。
(一)對村黨支部初步確定的議題,鄉鎮、街道要從政策法規、村情民意、可操作性等方面進行把關審查,經分管負責人、聯村干部同意后批準村黨支部會議研究;對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的決議,若涉嫌嚴重違反上級政策或法律法規,應及時通報村“兩委”,限期改正。
(二)鄉鎮要在進一步宣傳推廣完善“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村民會議、聯戶會議程序及議事規則等方面,加強對村“兩委”的工作業務指導。
第十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行政村要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
(二)決策過程中的每一次會議都要有詳實的會議記錄。涉及與會人員發表的意見建議以及舉手表決的結果,須有當事人的簽字。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于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有關程序出臺的重大村級事務的決策意見,黨員和村民有權拒絕執行,并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上級有關部門應盡快調查核實,并督促整改。
(二)通過“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形成的決議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要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組織召開黨員大會、聯戶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擅自決策或更改,造成重大失誤,引發群體事件的,要嚴格追究責任,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組織領導
第十五條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紀檢、宣傳、財政、民政、涉農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組織部門要切實加強調查研究、分類指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協調解決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推進工作的強大合力。
第十六條鄉鎮黨委書記是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黨建工作的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鄉鎮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領導和指導。
第十七條加強培訓。形成“一層抓一層”的培訓機制,縣市區對鄉鎮負責黨建工作的同志進行培訓指導;鄉鎮負責村“兩委”成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村“兩委”負責黨員、村組干部、聯戶代表、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條健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考評體系。把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作為農村黨建“三級聯創”的重要內容,與開展爭創“三強”基層黨組織結合起來,實行目標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城市街道社區和農村社區可參照本辦法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 上一篇:農工支部換屆講話
- 下一篇:農業保險暑假實踐報告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