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技能培養辦法

時間:2022-06-15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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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技能培養辦法

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進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政策規定,深入貫徹《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緊緊圍繞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堅持政府扶持和市場引導相結合,通過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著力提高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促進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充分發揮廣大退役士兵在加強基層政權和國防后備力量建設,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中的骨干和生力軍作用,推動經濟社會和國防軍隊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自愿自主選擇,免費參加培訓。退役士兵可自愿報名、自主選擇專業(工種)、免費參加一次由政府組織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

2.技能培訓為主,學歷教育為輔。順應產業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升級的要求和需求,以提高退役士兵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重點抓好就業市場急需緊缺的技能人才培養,同時鼓勵支持退役士兵參加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3.多方協調配合,形成良好氛圍。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人武等部門和各技術學校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要加強宣傳,營造全社會支持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教育培訓的對象、形式和招生辦法

(一)教育培訓對象。年冬季開始,我縣負責接收安置的城鄉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和選擇自謀職業的轉業士官均可參加教育培訓。

1.服現役期滿(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服現役滿本期規定年限未被批準繼續服現役的士官;

2.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批準提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①因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符合規定退出現役并具有勞動就業能力的;

②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③因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④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

⑤因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國務院、中央軍委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二)下列人員不動員參加培訓:

1.已取得大專以上文憑或職業資格證書的;

2.已安置工作崗位的;

3.從企事業單位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復工、復職的。

(三)下列人員不批準參加培訓:

1.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役的;

2.弄虛作假,仿造涂改檔案材料的;

3.被部隊開除軍籍、除名、勞動教養或被判刑事犯罪的;

4.退役后不按規定時限到民政部門報到的;

5.被評定為一至六級殘疾等級的精神病患者。

(四)教育培訓形式。退役士兵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6個月,最短不少于3個月。

退役士兵如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可免試就讀相關學校。

退役士兵要求參加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執行普通高校教育教學相關管理規定。原從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征集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規定辦理復學手續,享受相應待遇。

(五)招生辦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等相關部門及承訓學校和機構,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退役士兵有關情況,制訂招生計劃,招生信息。

1.報名時間:退役士兵應在民政部門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申請入學。參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報名時間與全省統一招生同步。

2.接受報名機關:縣民政局是接受退役士兵申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報名機關。退役士兵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縣民政部門設立的專門場所申請報名。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退役士兵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名現場索取培訓申請表,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同時攜帶本人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報名。

4.申請報名提交的證件資料:退役士兵申請報名須向接受報名機關提供培訓申請表、身份證、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4張大一寸彩色照片。

5.報名資格核準:縣民政部門收到申請后,對申請人參訓資格作出核準決定,由承訓學校和機構負責錄取。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

6.承訓學校錄取安排:退役士兵一經核準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免試入讀,須在規定期限內,憑學校發的入學通知書和相關證件證明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

7.開學時間:年,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退役士兵學員由培訓機構根據本人意愿協商確定;參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同類招生院校同步。

三、教育培訓的教學組織、教育管理和就業服務

(一)規范教學組織。要努力改善辦學條件,選擇師資力量強、實訓設施好、教學質量優、就業率高的職業學校、技術學校和培訓機構承擔退役士兵教育培訓任務。各承訓學校和機構要著眼市場和社會需要,結合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點和就業意向等實際情況,注重改進教學方法,堅持因材施教,精心設置培訓專業和課程,認真制訂培訓計劃,選用和編寫高質量的培訓教材,切實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嚴格教學規程,確保落實教育時間、教學內容。強化實踐環節,退役士兵培訓期間的實訓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培訓時間的一半。創新教學模式,積極探索學分制、半工半讀、工學結合等教學模式,采用模塊化、一體化等教學方法,完善校企合作培養機制,推行“訂單式”培訓。認真組織考試考核和相關職業技能鑒定,確保教育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二)嚴格教育管理。堅持教育和管理相結合,教學和育人相統一。各承訓學校和機構要切實加強對退役士兵學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他們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全面認識和把握國情,加深對科學發展觀的理解,使他們充分認識黨和政府對他們的真切關懷,珍惜教育培訓機會,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學風,投身學習和培訓。充分發揮黨、團組織的作用,大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引導退役士兵學員保持和發揚軍隊優良傳統和作風,做到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強化實踐,學有所成。加強日常管理,嚴格校紀校規,增強退役士兵學員的自律意識和紀律觀念,教育引導他們自覺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努力成為思想、技能“雙過硬”的新型實用人才。嚴肅考核發證,退役士兵學員學完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可發給相應的畢業證書;經鑒定合格可發給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規范檔案管理,退役士兵入學前,檔案中的退役士兵登記表復印件由民政部門加蓋公章后提供給承訓學校。學校將為退役士兵學員建立在校期間的學籍檔案,退役士兵學員離校時(包括中途退學或畢業就業),必須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三)加強就業服務。要根據自主擇業、學校(機構)推薦、市場調節、政府促進的原則,加強退役士兵學員就業服務工作。各承訓學校和機構要按照教育培訓與推薦就業相結合的要求,積極指導并優先推薦退役士兵就業。有關部門要依托各類就業服務機構,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會等多種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學員與用工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平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及時向退役士兵學員提供就業信息、職業介紹等免費服務。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法規政策和國家促進就業的有關規定,指導督促各類用人單位承擔錄用和聘用退役士兵學員的相關責任。進一步落實國家鼓勵就業創業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積極引導鼓勵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四、教育培訓的經費保障機制

(一)教育培訓補助范圍和補貼標準。退役士兵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的,其培訓費、住宿費、職業技能鑒定費由政府全額負擔,并按實際受訓時間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補貼。退役士兵參加全日制中高等學歷教育的,其學雜費、住宿費由政府全額負擔,并按實際在校時間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補貼。

(二)教育培訓經費管理。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結算支付時,由縣財政部門會同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根據實際培訓人數、教育培訓經費和教育培訓成效核定補助資金,直接撥付承訓學校和機構。相關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加強對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經費支出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努力提高教育培訓績效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是新時期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促進軍民融合式發展的一項重要部署,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一件利國利軍利民的好事和實事,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現實意義。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抓好落實。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縣政府已成立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由民政部門負責牽頭協調、人數預測、動員報名、資格審查、檔案接轉等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推薦并指導所屬技術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做好招生錄取、計劃制訂、教學管理、技能鑒定、發證及就業推薦等組織實施工作,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作用,做好就業服務和指導。教育部門負責推薦并指導所屬中職學校做好招生錄取、計劃制訂、教學管理、考試考核、發證及就業推薦等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的籌措安排,確保所需資金落實到位,會同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縣人武部負責利用新兵征集和預備役登記等時機進行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協助做好退役士兵學員在學習培訓期間的教育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二)健全制度,嚴格考評。各有關部門要將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緊密結合起來,把教育培訓合格率、推薦就業率作為考核承訓學校和機構工作績效的重要指標,建立健全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及承訓學校和機構定期評估制度。對違規使用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對達不到教育培訓工作要求的承訓學校和機構要取消其承訓資格。

(三)廣泛宣傳,不斷提高。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的宣傳和政策解讀工作,動員和引導廣大退役士兵積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要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廣大退役士兵自立自強、創業創新、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要及時總結推廣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研究分析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和政策,著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教育培訓體系,努力促進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