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源核查方案

時間:2022-02-10 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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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源核查方案

為全面了解我區稅源分布和變化情況,提高征管水平,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稅源普查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稅源普查的目的和原則

稅源普查目的:理順納稅關系,規范納稅管理,提高征管水平,增強納稅意識。

稅源普查原則:堅持全面調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堅持稅源調查與執行稅收政策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稅源調查與建立稅源基礎數據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稅源調查與加強稅收征管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稅源調查與財源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二、稅源普查的對象及內容

稅源普查對象:凡在我區有納稅義務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部納入此次普查范圍。重點是:營利性軍隊產業、民辦醫療單位、民辦學校及培訓班、寫字樓內單位、建筑房地產項目、城中村出租房屋等。

稅源普查的內容:1、納稅人名稱、實際經營地址、法人或負責人、企業的經濟性質、行業類別、國地稅登記證號及分支機構的確認等。2、開發(建設)項目名稱、項目地址、開發方(建設方)名稱、稅務登記機關管理代碼及確認、工程進度等。

三、稅源普查時間及方法步驟

稅源普查時間為:今年4月下旬

稅源普查的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今年4月下旬)。成立“*區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和“*區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安排部署普查工作,舉辦普查培訓班。

(二)戶數審核階段(今年5月中旬?D5月下旬)。

第一階段:(今年4月下旬?D5月上旬)區工商局(所)向稅普辦及各街道辦、農工局、市場中心提供已通過工商年檢的普查對象的注冊資料;

區國地稅向稅普辦提供現有納稅戶名單;

區教育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分別向稅普辦提供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的戶數統計名單;稅普辦對應納稅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進行核對整理后提供給街道辦;街道辦、農工局準備經濟普查中與本次稅源普查有關的數據。

第二階段:(今年5月上旬?D5月下旬)街道辦、農工局依據以上資料,以“塊”為單位,進行逐戶核對,在核對過程中要按照街道辦的轄區范圍統計戶數,在工商局提供的資料基礎上進行實地核查,并填寫有普查辦統一印制的稅源普查表。其中區市場中心管轄的市場個體工商戶由市場中心做好核對、填表工作并報所在街道辦。

第三階段:街道辦、農工局將稅源普查表(軟盤)加蓋公章,并一式三份交給國(地)稅局、稅普辦。

(三)數據評估階段(今年5月下旬--6月上旬)。由稅普辦牽頭,抽調專門人員對各街道辦及農工局上報的戶數審核、數據進行抽查、評估。

(四)數據比對階段。(今年6月中旬--6月底)。國地稅根據街辦及農工局提供的稅源普查表進行數據比對工作。

(五)匯審總結階段。(今年6月底)區稅普辦對上報的稅源普查資料(軟盤)進行匯總。各街道辦、國地稅務分局、區農工局在戶數審核、數據比對結束后要對普查工作進行全面認真、實事求是地總結。

四、各部門職責分工:

區財政局:牽頭稅源普查工作,負責安排、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做好各種報表的分類匯總及上報工作,建立全區稅源普查數據庫。

區工商局:負責向稅普辦及街道辦、農工局提供普查對象名單、戶數及相關資料,避免漏戶;與相關部門聯合進行數據評估。

區教育局、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負責提供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的戶數統計名單。

各街道辦事處、農村工作局:負責核對戶數;填寫、審核有關的稅源普查表、分戶錄入;負責按期向稅普辦報送軟盤(包括普查表)。

區市場中心:負責管轄市場內的個體工商戶數的核對工作填寫有關的稅源普查表并將核對結果報所在街道辦。

區統計局:負責提供核對普查對象的有關數據資料,確保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可靠,與相關部門聯合進行數據評估。

國地稅*分局:負責管轄范圍的納稅企業(單位)有關普查表的設計、審核、比對、匯總;負責按期向稅普辦報送軟盤(包括普查表)。

區執法局、公安*分局、公安站前分局:積極配合各相關部門處理好在普查過程中與普查對象引起的糾紛時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稅源普查的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普查質量

這次稅源普查時間緊,任務重,要求嚴,涉及面廣,影響比較大。各部門領導要充分認識這次普查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行領導負責制,明確分工,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街道辦和農工局要成立相應的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和農工局局長任小組組長,要抽調專門人員負責該項工作,指定一名聯絡員加強與稅普辦和街道辦、農工局的溝通聯系。其他成員單位也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今年5月10日之前各成員單位要將小組名單和聯絡員名單報區稅普辦。區稅源普查工作辦公室要搞好組織協調,保證稅源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和圓滿完成。

(二)確保普查質量

稅源普查能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關鍵是要如實填報稅源普查表。稅普辦、國稅、地稅等部門要嚴格審核,對不符合填報要求的普查表必須重新填制,對弄虛作假、敷衍了事、做假表、少報表格、漏戶等不負責的行為,要視其情節追究責任,確保稅源普查資料的真實可靠。區稅普辦采取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檢查基礎資料、實地抽查等措施保證工作質量。

(三)稅源普查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并向稅普辦上報書面總結材料。區上將對稅源普查工作進行評比,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