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5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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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進一步夯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努力防止我區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我區的各項目標任務,為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范圍、內容要求
(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是,各部門(行業、領域)、各街道、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機械、有色、石油、電力等工礦企業;
2.道路交通等交通運輸企業;
3.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影劇院、車站、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4.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5.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
6.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7.2008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業、單位;
8.近年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
(二)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重點內容。
1.執法行動。對以下行為依法進行打擊和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治理行動。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和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9)街道辦事處對本地區、行業(領域)和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街道辦事處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傳教育行動。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安全生產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科技周”、“安全生產咨詢日”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改革企業相關招用工制度,推廣實行“變招工為招生”,加大委托學校定向培養工作力度;
(7)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職責分工
區政府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業(領域)和所監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區農村工作局、桃園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工作。
(一)由區安監局負責牽頭,公安蓮湖分局、工商蓮湖分局、質監蓮湖分局、環保蓮湖分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參加,組織實施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機械、有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由公安蓮湖分局負責,組織實施公共娛樂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民爆物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三)由交警蓮湖大隊負責牽頭,區經貿局參加,組織實施道路交通運輸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四)由區建設局負責牽頭,區城改辦、區提升辦參加,組織實施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燃氣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五)由質監蓮湖分局負責組織實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六)由國土資源蓮湖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易受地質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七)由區人防辦負責組織實施人防工事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八)由區旅游局負責組織實施旅游景點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九)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等各類教學機構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由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一)由區文體局負責組織實施網吧、歌舞廳、影劇院等娛樂場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五、重點時段
“三項行動”要貫穿各部門(行業、領域)、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進一步細化方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1.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根據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行業、領域)“三項行動”實施方案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查。
2.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企業和單位要按照“三項行動”內容要求,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1.針對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責任,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化工企業規范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等專項整治措施,切實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汛、防坍塌、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促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在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區政府、區安委會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
1.針對四季度工作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法生產、貯存、銷售煙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進行全面總結。各街道辦事處和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將“三項行動”開展情況于11月中旬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于12月上旬將全區開展“三項行動”情況報區政府和市安委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辦事處要統一組織實施“三項行動”,層層落實責任,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抓住不放,加強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領域)開展“三項行動”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做好綜合協調。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三項行動”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抓好協調推進。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二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務求實效。
(三)突出工作重點。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單位,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快安全生產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提高安全生產基礎保障水平;組織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促進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四)嚴格責任追究。要協調執法行動,嚴格行政執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要充分發揮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協調機制的作用,嚴肅追究責任,堅決懲處安全生產事故涉及的瞞報、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五)強化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及負有安全監管、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三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建立“三項行動”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和各行業(領域)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重大問題執法解決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并定期。各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每月要將“三項行動”開展情況報送區安委會辦公室。
(六)加強輿論引導。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充分利用網絡、報紙、社區宣傳欄等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三項行動”的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廣泛發動群眾,增強推進“三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總結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對“三項行動”實施不力、走過場的單位公開曝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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