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工作部署方案

時間:2022-05-20 10:20:00

導語:稅務局工作部署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稅務局工作部署方案

自治區黨委、政府對地稅工作的*和國家稅務總局工作部署,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地稅工作情況,*年全區地稅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和全區經濟工作會議及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央、自治區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依法治稅,規范稅收管理,優化納稅服務,強化廉政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確保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為促進*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一、全面貫徹落實各項稅收調控措施

(一)積極推進稅收制度改革。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出臺的各項稅制改革政策,配合做好地方稅稅制改革工作。加強地方稅稅制改革和民族自治地方稅收自治權問題的研究,積極提出完善地方稅稅制改革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授權,研究制定各項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配合國家出臺的稅費改革政策,爭取將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通過地方立法加以規范,納入地方稅管理。(法規處牽頭,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稅科所配合)

(二)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大力宣傳貫徹中央已出臺的各項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稅收政策,確保稅收調控政策落實到位;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政策調控經濟的作用。(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負責)

(三)積極完善地方稅收調控政策。抓好已經出臺的提高營業稅起征點、改進房地產稅收管理、鼓勵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稅收政策的落實。制定實施支持“三農”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出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擴大消費需求的地方稅收政策。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進一步研究提出我區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有關地方稅收的各項后續措施,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負責)

(四)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積極參與國家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意見的制定工作。深入開展北部灣經濟區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繼續聯合財政、國稅等部門積極向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稅收扶持政策的具體建議,并切實做好政策建議的跟蹤落實。(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牽頭,稅科所配合)

二、強化組織收入工作

(五)認真貫徹組織收入原則。貫徹落實組織收入原則,正確處理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加強減免稅和緩繳稅款審批管理,堅決杜絕違規批準減免稅和緩繳稅款。嚴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繳陳欠。牢牢把握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權,努力實現收入進度與時間進度同步。(計劃統計處牽頭,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配合)

(六)加強稅收分析與預測。堅持月、季、年收入分析預測制度,提高分析預測的質量和效率,充分運用分析預測結果為實際工作服務。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將稅源分析預測情況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七)落實組織收入工作責任制。加強對組織收入工作的領導,建立落實組織收入工作責任制,量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辦法與激勵機制,確保組織收入工作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計劃統計處牽頭,各部門配合)

三、深入推進依法治稅

(八)加強稅收法制建設。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審查會簽和備查備案工作。對本機關制定及與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并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稅收執法制度體系。(法規處負責)

(九)廣泛宣傳稅法。加大稅法宣傳咨詢力度,抓好每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活動。以需求為導向,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嚴格執行稅法公告制度,及時將稅收法規和政策告知納稅人。充分發揮地稅網站、納稅服務熱線、稅務書刊的宣傳、咨詢、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稅法宣傳格局。(辦公室牽頭,各部門配合)

(十)嚴格稅收執法。嚴格執行稅收行政執法操作規程,以規范的執法程序來保證執法行為的合法性。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稅務行政審批和處罰標準。規范執法文書的使用,切實提高稅務文書的制作質量。建立稅收執法風險預警機制,提高應對稅收執法風險的能力和水平。(法規處負責,各業務部門配合)

(十一)強化執法監督。繼續抓好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試點和推廣工作,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稅收執法質量考評辦法,深入開展稅收執法監察和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大力推進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切實提高案件審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做好稅務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工作。加大新形勢下法制知識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法規處牽頭,監察室、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稽查局配合)

(十二)整頓稅收秩序。強化稅務稽查,組織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集中力量對稅收秩序相對混亂的地區和行業開展稅收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加大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加強重大案件督辦工作。繼續推行分級分類稽查,加強征、管、查之間配合。進一步建立健全與檢察、公安、監察、國稅等部門的協作機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稅務稽查規程,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稽查局負責)

四、實施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

(十三)夯實稅收征管基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查的業務流程和征管崗責體系(征收管理處負責)。大力推廣和優化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完善財稅庫行聯網系統功能,確保稅款及時入庫(征收管理處牽頭,計劃統計處、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配合)。試點并推廣應用建筑房地產稅收項目管理系統(流轉稅處負責)。充實基層一線稅收管理員力量,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探索建立稅收管理員績效考核機制,推行基層領導干部直接管戶制度。改進稅收征管檔案管理,確保戶籍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征收管理處負責)。修訂完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完善稅收票證領、用、存、核銷和稅款征收、繳庫各環節的規程(計劃統計處負責)。改革發票管理模式,改進發票防偽措施,堵塞發票管理漏洞,研究開展發票真偽查詢工作,有計劃地推行有獎發票(征收管理處負責)。積極做好稅控器具推廣應用工作,組織和指導試點單位做好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試點工作的宣傳、輔導培訓,做好數據的接收、審核、利用、維護等工作。(征收管理處負責,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配合)

(十四)加強各稅種管理。認真貫徹新修訂的營業稅條例,制定和完善若干行業(稅目)的征管辦法。切實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做好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調整工作,制定*制糖業、旅游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重新制定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辦法,加強跨地區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管理,開展新企業所得稅法相關政策與納稅申報實務專題培訓。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逐步擴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的推廣應用范圍,開展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的專題培訓,開展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開具試點工作。積極推進契稅征管職能劃轉工作。加強與保險、航管、車管部門的聯系,強化車船稅征管工作。以土地報批環節為抓手,理順關系,規范耕地占用稅管理。完善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煙葉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種的管理辦法,強化地方小稅種管理。進一步強化減免稅管理,加強對減免稅使用情況及其效果的跟蹤了解。深化反避稅調查,積極做好反避稅工作。(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負責)

(十五)強化稅源管理。完善重點稅源扁平化管理制度,將自治區地稅局直接監控的重點稅源由年繳納地稅收入30萬元以上的納稅戶擴大到10萬元以上的納稅戶。健全自治區、市、縣(市、城區)三級重點稅源監控管理體系,把扁平化和層級化結合起來,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員的管理責任。抓好稅收報表集中編報工作,建立自治區級重點稅源數據庫,強化數據的分析應用(計劃統計處負責)。積極利用重點稅源監控信息,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納稅戶的征管(計劃統計處牽頭,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負責)。深入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建立典型評估案例資料庫,建立我區部分重點稅源行業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預警指標體系和各項工作制度(征收管理處牽頭,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配合)。積極推進稅收專業化管理,實行行業稅收專業化、一體化管理模式(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負責)。

(十六)積極推動社會綜合治稅。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地方稅源控管的若干意見》為契機,積極推動構建社會綜合治稅體系,形成“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信息化支撐”的社會綜合治稅機制。(征管處牽頭,辦公室、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產行為稅處、法規處、稽查局配合)

(十七)規范內部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辦公室牽頭,各部門配合)。加強預算、資產和基建項目審批管理,積極探索建立征稅成本核算指標考核體系。貫徹經費分配向基層、征管和艱苦地區傾斜的原則。落實政府采購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規程。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安全(財務管理處負責)。努力改進文風、會風,進一步提高機關工作效率(辦公室負責)。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信訪工作(辦公室、監察室負責)。積極做好機關后勤保障工作,促進節能減排,努力建設節約型機關(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負責)。

五、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

(十八)做好金稅工程(三期)基礎工作。抓緊制定全系統的具體實施方案,積極做好分析調研和基礎準備工作。嚴格按照金稅工程(三期)的軟、硬件標準,有重點、有步驟地做好金稅工程(三期)的試點和實施工作。(計算機信息管理管理中心負責)

(十九)抓好自治區地稅局數據處理中心建設。加快機房工程、后備發電和局域網等基礎配套設施工程建設。抓好數據采集、處理、分析、應用、存儲和維護等數據管理工作。對《*地稅信息系統》中的功能模塊進行整合,強化稅收會統核算,提高數據質量。抓緊制定數據管理辦法,在權限分配上滿足基層查詢、分析、評估和稽查工作的需要。(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牽頭,征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配合)

(二十)做好相關系統軟件的開發、拓展、深化和應用工作。完善《*地稅信息系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等現有應用系統,做好這些系統應用維護工作。以市地稅局數據集中為基礎,開展《*地稅信息系統》數據自治區地稅局集中工作。完善和推廣應用《*地稅遠程納稅申報及繳稅系統》,開發新版《*地稅網上納稅申報及繳稅系統》。完善稅控機前、后臺管理系統及開發與《*地稅信息系統》的數據接口。加快研發*地稅納稅人資料采集及報送平臺,實現全區地稅系統企業基礎信息共享,推進重點稅源扁平化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對《*地稅行政審批大集中系統》進行完善及完成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廣應用行政審批大集中系統。做好國家稅務總局《綜合行政辦公系統》推廣應用工作。加快決策支持系統的建設,完成以征管業務系統為基礎的統計查詢功能的開發和應用工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一)加強信息安全體系建設。實施全區地稅系統內外網物理隔離工程,完善運行維護管理體制,明確各級運行維護職責,確保全區地稅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配合金稅工程(三期)第一階段工作的實施,完成我區地稅網絡的擴容改造,建成通暢、高效、安全的信息網絡。健全各類風險應急預案,加強信息安全教育,增強干部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事件應對和防范能力。(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負責)

(二十二)創新信息化建設機制。搭建起層次清晰、責任明確的信息化建設組織架構,明確技術部門和業務部門的職責,實現業務需求和技術保障的統一。通過加大培訓力度、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借用社會資源等辦法解決信息化人才缺乏問題。積極拓寬資金籌措渠道,為信息化建設提供保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負責)

六、優化納稅服務

(二十三)建立以“滿足納稅人合法合理需求”為導向的納稅服務管理機制。全面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兩個減負”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簡化涉稅辦稅程序,簡并納稅資料報表。適應納稅人個性化需求,不斷豐富納稅服務內涵。大力推進申報納稅方式多元化,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積極探索完善*地稅系統納稅服務管理體制,逐步建立納稅服務“全區集中”與“基層單位協同配合”的機制。(征收管理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四)加強納稅咨詢服務。加強*首府納稅服務中心工作,繼續拓展12366納稅服務熱線、地稅網站的咨詢服務功能。完善各級辦稅服務廳咨詢服務窗口建設,鼓勵各級辦稅服務廳因地制宜設立納稅咨詢自助服務區,建立疑難問題登記備案制度。(征收管理處、辦公室負責)

(二十五)改善各級辦稅服務廳軟硬環境。加大辦稅服務廳特別是中心城區辦稅服務廳建設力度,營造便捷、舒適的辦稅環境。研究開展“標準化辦稅服務廳”創建工作,規范辦稅服務廳崗位和窗口設置,簡并辦稅流程,提高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素質,提升辦稅服務廳的服務效能。(征收管理處負責)

(二十六)積極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積極組織實施好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的要求,實施分類管理,逐步建立稅收信用評價、激勵、監管和懲戒機制。(征收管理處負責)

(二十七)積極探索國、地稅聯合辦稅新模式。通過網絡傳輸,搭建國、地稅信息共享平臺,定期交換稅務登記信息及納稅人繳稅信息。推行稅負預警指標同步分析,確定國、地稅共同的稅負警戒線指標。加強國地稅共同稅務事項管理,提高辦稅效率,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征收管理處負責)

七、切實加強隊伍建設

(二十八)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繼續抓好自治區地稅局機關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并積極組織好今年全系統的學習實踐活動。(學習實踐活動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

(二十九)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培養機制,完善干部任免、交流、回避、任期制等辦法。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合力。加大干部培養鍛煉、任職期滿交流和跨單位、跨地區交流的力度,有計劃地選拔使用優秀年青干部、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對缺乏基層工作經驗的機關干部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層鍛煉。(人事處負責)

(三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干部績效考核,按照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規定和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系統公務員獎勵實施細則(試行)》及其他有關規定,健全完善全區地稅系統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將考核結果與干部的提拔、晉級和經濟待遇掛鉤。(績效辦牽頭,人事處、監察室配合)

(三十一)強化干部教育培訓。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加強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培訓。繼續抓好領導干部更新知識培訓、任職培訓和崗位業務技能培訓,把干部教育培訓的普遍性要求與特殊需要結合起來,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基層教育處負責,各部門配合)

(三十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組織建設。以稅務文化建設為抓手,推動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加強稅務干部的職業道德教育,弘揚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核心價值理念,倡導稅務干部職業道德規范。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認真落實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等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建設,重視老干部工作,促進機關和諧。加強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和國際稅收研究會等社團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基層教育處牽頭,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團工委、婦委會、老干辦、注稅中心、國際稅收研究會負責)

(三十三)切實轉變機關作風。在全系統范圍內大力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活動機構,制定周密的活動實施方案,確保活動取得實效。(績效辦牽頭,辦公室、人事處、監察室配合)

八、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十四)加強反腐倡廉和行風建設。突出構建懲防體系主線,加強六個配套機制的工作,形成全區地稅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完善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機制,筑牢全體地稅人員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兩道防線。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打造具有*地稅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強化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兩權”監督制約機制,重點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開展監督。強化信訪處理,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嚴肅查處稅務干部違反廉潔自律、以權謀私的行為。著力加強行風建設和效能監察,重點解決群眾關心關注、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吃、拿、卡、要、報”等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監察室負責)

九、努力為基層辦好事實事

(三十五)集中精力、財力、物力為基層、為征管、為干部職工辦10件實事。一是盤活閑置固定資產,減少固定資產損失浪費,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財務管理處負責);二是整合編制結構,適時公開考錄公務員和后勤服務人員,充實到基層一線,改善基層干部的文化結構,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人事處負責);三是根據政策規定,積極研究妥善解決部分編外人員入編問題(人事處負責);四是規范編外人員管理,研究提高包括助征員在內的編外人員待遇標準(人事處負責);五是開展推行稅控裝置試點工作,減輕基層人員負擔(征收管理處負責);六是整合車輛定編,籌措資金,適時更新基層征管交通工具(財務管理處負責);七是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基層信息化基礎建設步伐(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財務管理處負責);八是采取獎補結合的辦法,以中心城區為重點,著力改善一批辦稅服務廳軟硬件條件,提升辦稅服務廳服務功能(財務管理處、征收管理處負責);九是有計劃地解決新成立的地稅機構辦公場所建設問題(財務管理處負責);十是抓好機關后勤保障,規范機關食堂管理,解決機關工作人員后顧之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