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換身份證方案
時間:2022-02-14 0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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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和《國務院關于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問題的批復》精神,根據省公安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公通﹝20*﹞152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于**市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63號)的文件要求,鑒于今后思明區街道區劃調整的需要,決定20*年6月至12月在思明區中華、文安、思明三個街道辦事處開展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二代證”)的試點工作,為確保換發“二代證”試點工作和全省換發“二代證”工作的順利開展積累經驗,特制定試點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換發“二代證”工作的總體部署,開展宣傳發動、戶口核對、信息采集、證件審核簽發、數據傳輸、證件發放等實際流程試點工作。通過試點,摸索和總結城市換發“二代證”工作的基本做法,建立起一套適合換發“二代證”工作的管理體系和制度,為全省全面推開換發“二代證”工作提供經驗。
二、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對象
㈠基本完成轄區內年滿16周歲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或原證件有效期滿需換證的人員;
㈡戶口在試點轄區內自愿換領“二代證”的人員;
㈢未滿16周歲自愿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人員;
㈣現役軍人、武裝警察和正在服刑、被勞動教養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不列入試點范圍。
三、主要工作內容
㈠宣傳發動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并運用版報、墻報、編印宣傳材料、召開會議等形式,做好《居民身份證法》和換發“二代證”的宣傳發動工作,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對換發“二代證”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㈡戶口核對工作。制證信息直接影響證件質量,要認真開展戶口核對工作,把好質量關。一是要抽調工作人員,按照每個社區配備4名、每個申報窗口配備2名工作人員的要求,通過以會代訓、集中培訓等形式加強戶口核對工作指導,使工作人員熟悉掌握戶口核對、居民身份證號碼編號及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內外部戶籍資料的核對工作,重點是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民身份號碼等6個項目;三是做好戶口核對中發現的錯誤信息和有關人口數據的處理工作,要通過自查、互查和抽查的方法組織好檢查驗收,項目差錯率不超過3‰。
㈢人像采集工作。采取社會化采集模式,在試點中摸索經驗。根據集中換發“一代證”的經驗,組織群眾照好相片,是保證身份證證件質量的重要環節。“二代證”采用彩色相片,無論從相片質量,還是對群眾的組織,均比“一代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重點解決好集中換發“二代證”時如何把好相片質量關的問題。一要做好聘請人像采集技術人員和組織人像采集的培訓工作。工作人員要反復練習,熟悉拍攝技術,掌握拍攝技巧,提高拍攝水平。二要組織發動群眾,分期分批、有計劃地進行數碼相片采集。對臨時外出的群眾,要組織補照,對少數行動不便者可上門采集。三要嚴格按人像采集流程操作,確保人證統一、人像統一,避免張冠李戴。四要根據《居民身份證制作相片技術要求》,由派出所進行人像信息采集,人像信息通過特定軟件進入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與人口信息自動合庫生成制證信息。
㈣制證信息傳輸工作。制證信息必須經派出所檢查處理后傳輸到公安分局戶政科審核簽發;再傳輸到市公安局戶政處,由戶政處信息科再次抽檢并按規定數據打包傳輸到省廳制證中心進行技術制證。
㈤證件的頒發工作。省公安廳制證中心將制作完成的檢驗合格、符合標準的居民身份證,按地區進行分揀和包裝后,逐級發送到派出所。派出所對接收到的身份證進行核驗,并通過“二代證”讀卡具對證件進行質量檢查和數據核對后頒發到群眾手中。
㈥試點工作總結。針對換發“二代證”的特點,在組織領導、宣傳發動、信息采集、證件審核簽發、網絡傳輸、證件發放等各個環節,根據試點工作的經驗加以完善,制定相應的操作規范,并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
四、實施步驟
㈠準備工作階段(20*年3月至6月)
1、成立試點單位換發“二代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抽調有關人員,提供組織保障。
2、按照公安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管理總體框架》、《常住人口信息規范》及“金盾工程”的有關標準要求,完成市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加快公安專用網絡信息和“金盾工程”數據交換系統建設,為換發“二代證”試點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3、完成全市人口信息數據糾重、糾錯工作,確保我市常住人口特別是試點區域內無重人、重證的現象。
4、編制換發“二代證”試點的前期核對戶口、人像采集、數據核對等項工作辦法和宣傳計劃,印制宣傳提綱,為換發“二代證”工作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㈡集中換發證階段(20*年6月至11月)
集中換發證工作分四個步驟進行:
第一步:6月至7月份,在試點的區域范圍內開展戶口核對工作;市公安局完成我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升級、改造并在試點所運行。
第二步:8月至9月份,完成中華、文安、思明三個街道換發人員的人像信息采集任務。
第三步:10月份派出所進行信息處理及傳輸。
第四步:11月份開始發放“二代證”。
具體操作要求:
1、要組織社區民警和工作人員開展戶口核對工作,在內部核對的基礎上有重點地入戶核對,對人戶分離、戶口登記項目差錯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并加以整改。
2、市公安局信通處要配合巨龍公司盡快對試點派出所的硬件設備更新,并安裝好“二代證”版常住人口管理系統軟件,培訓工作人員,做好信息處理及傳輸的準備工作。
3、居民身份證制作所要做好人像信息采集設備的準備工作,要根據任務數合理確定人像采集設備和采集點的數量,試點期間每個信息采集點一般每天采集人像信息不超過150人。
4、試點單位要做好人像信息采集的組織工作,要落實人像信息采集點的工作用房,抽調必要的工作人員協助開展人像信息采集工作。
5、派出所要認真做好換發對象的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的核對確認,并把文字和人像信息合成制證信息提交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對派出所提交的信息進行審核、簽發并逐級匯總、審核、簽發、上傳至省公安廳。
6、在收到省公安廳制作的“二代證”后,要逐級認真核驗,及時分發到群眾手中。
㈢試點工作總結階段(20*年11月至12月)
換發“二代證”試點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對宣傳發動、信息采集、數據質量、技術保障、成本測算、工作進度等各個環節的實際操作情況進行評估。同時,對試點工作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對各項工作進行全面匯總、整理,寫出總結報告。對試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
五、經費保障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各級地方財政要解決好“二代證”所需的各項經費。市公安局要根據市政府換發“二代證”經費總體預算的批復要求,重點保障試點單位,安排好換發“二代證”設備的購置。
六、工作要求
㈠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換發“二代證”關系到千家萬戶和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換發“二代證”的試點工作。思明區政府要成立“二代證”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公安機關要從大局出發,統一協調,切實承擔起本級本部門在試點工作中的責任,通力合作,共同完成試點工作任務。
㈡抓住重點,確保質量。此次試點是全省完成換發“二代證”全過程的試點,人像信息采集和網絡傳輸是此次試點的重點。要加強信息采集、處理和網絡傳輸的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采集、處理、傳輸和證件發放等各項工作制度,加強業務、技術培訓,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及時記錄、整理、匯總和分析各項業務、技術數據,為試點取得成功和積累經驗提供第一手數據資料。
㈢嚴格制度,加強監督。試點工作每個環節和崗位,均要確定專人負責并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在工作中涉及到有關情況和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不得隱瞞不報或擅作主張;換發“二代證”所需設備選型(采購)要引入競爭機制,公開招標,政府采購,防止暗箱操作;換發工作要公開辦事程序和收費標準,嚴格收支兩條線,嚴禁借換發“二代證”亂收費或搭車收費,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工作不負責任而影響試點工作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㈣廣泛宣傳,發動群眾。要采取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居民身份證法》和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重要意義,提高試點工作社會影響,營造良好工作氛圍。要堅持執法為民,進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簡化程序,改進方法,保證質量,提高效率,讓群眾滿意。要提高群眾的換證、用證意識,推動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