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方案

時間:2022-12-06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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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方案

根據交通銀行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殘疾人基金會達成的《“通向明天——交通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計劃”協議書》,對交通銀行首期捐贈款,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首期項目金額和執行期限

首期項目投入為3000萬元人民幣,執行周期原則上為2008-2009年。

二、捐款使用范圍與資助標準

(一)資助新(擴)建特殊教育學校(班),共計1600萬元。其中:

1.中西部地區新建1-2所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的校舍基建補助費,視學校規模確定具體金額。

2.全國各地新(擴)建高中階段(含普高、中職,下同)特殊教育學校(班)教育教學設備補助費,計劃平均每校40萬元左右。

(二)資助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含農墾總局)、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高中在校生(含普高、中職,下同)和大學新生完成學業,主要用于補助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費用,兩年共計1000萬元。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資金可打通使用。其中:

1.原則上殘疾高中在校生每年資助3000人,每人1000元。

2.原則上殘疾大學新生每年資助1000人,每人2000元。

(三)資助建設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共計400萬元:

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學院,建設2個國家級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計劃每校投入設備費200萬元。

三、受助對象條件

(一)新(擴)建特殊教育學校(班)

1.項目學校所在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教育工作,殘聯和項目學校具有較好的管理水平,具有按計劃執行項目的能力。

2.新建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須在人口較為集中的地(市),或人口30萬以上且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地方政府已批準立項并能提供建設用地,落實配套資金,保證學校穩定的經費來源和師資力量。

3.新(擴)建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班)須經當地教育等有關部門正式批準,已經或正在新(擴)建,且具有一定招生規模的全日制公辦特教學校(班)。

(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完成學業。

受助學生應為: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

2.遵守校紀校規,尊敬師長,努力學習;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4.本人家庭經濟困難,享受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優先。

(三)資助建設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

1.項目省(直轄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教育工作,省級殘聯和教育行政部門密切配合,特殊教育基礎較好;項目學校有按計劃執行項目的能力,校長有責任心,工作能力較強。

2.項目學校能夠提供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場所、組織管理人員和相關教育資源。

3.項目學校須指定專人管理項目,負責項目設備登記造冊、使用與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受助對象確認辦法

(一)新(擴)建特殊教育學校(班):

1.新建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校舍基建補助:由中國殘聯綜合考慮當地特殊教育資源、項目單位執行能力等因素,提出備選項目學校名單,商交通銀行后共同確定。項目地區和項目學校須提交當地政府批復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立項報告,落實學校建設用地、配套經費和學校教職工配備等文件或證明。

2.新(擴)建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班)教育教學設備補助:省級殘聯向中國殘聯提出書面申請(詳見《特殊教育學校(院)設備補助項目管理辦法》),由中國殘聯商交通銀行后共同確定。

(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完成學業:

1.殘疾高中在校生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殘疾大學新生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殘聯提出申請,分別填寫“受助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申請登記表”(見表一)。

2.申請資助的殘疾高中在校生,由學校審核審批,按照分配名額,初定受助學生名單,予以公示后,填寫“受助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花名冊”(見表二),逐級報至省級殘聯存檔。

3.申請資助的殘疾大學新生,由縣(市、區)殘聯審核,按照分配名額,初定受助學生名單,予以公示后,填寫“受助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花名冊”(見表二),逐級報至省級殘聯審批。

4.受助殘疾高中在校生、大學新生數量和對象,每學年由項目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根據中國殘聯下達的任務指標確認一次。

(三)資助建設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由中國殘聯綜合考慮高等特殊教育學院辦學條件、區域特殊教育資源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提出備選項目學校名單;項目學校所在地省級殘聯向中國殘聯履行申請程序(詳見《特殊教育學校(院)設備補助項目管理辦法》),由中國殘聯商交通銀行后,共同確定投入的學校及設備項目。

五、資金發放與管理

(一)各項目資金撥付方式

1.經審核同意的新建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校舍基建補助費,新(擴)建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班)教育教學設備補助費,由中國殘聯撥付省級殘聯,省級殘聯逐級撥付項目地(市)或縣級殘聯和項目學校。

2.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學新生完成學業的資金

(1)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每年9月底前,將本地區特教學校高中在校生總數和大學新生總數及花名冊報中國殘聯。

(2)中國殘聯審核每學年各地殘疾高中在校生和當年被高校錄取的殘疾人大學新生有關情況后,確定項目資金分省額度。

(3)中國殘聯在每年10月底前,將項目資金撥付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對殘疾高中在校生的捐助款,由省級殘聯足額按時撥付高中項目學校,由學校及時匯入受助殘疾高中生在交通銀行的個人賬戶(學校所在地無交通銀行營業機構的除外,下同);對殘疾大學新生的捐助款,由省級殘聯及時匯入受助大學生在交通銀行的個人賬戶。

3.經審核同意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資金,由中國殘聯撥付省級殘聯,省級殘聯撥付項目學校。

(二)項目所在地區殘聯和受助學校,對“通向明天-交通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計劃”資金要指派專人管理,單列科目,核算其支出。

六、項目宣傳

(一)各項目實施地區殘聯和受助學校要重視并認真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宣傳“通向明天——交通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計劃”,宣傳殘疾人教育的重要作用和企業慈善行動對社會產生的積極影響,帶動更多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共同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二)新建特殊教育學校校舍、為特殊教育學校添置的教育教學設備、投入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的設備,須以顯著、永久方式標明“交通銀行捐助”。

(三)項目執行過程中,中國殘聯將根據交通銀行需要,協助交通銀行在受助地舉辦公關活動或其他需要的宣傳工作。

(四)項目執行中的情況和相關文字、影像、圖片資料,在不侵犯受助人個人隱私的前提下,交通銀行可用于公司宣傳及公關活動的資料。

(五)中國殘聯網站將建立“通向明天——交通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計劃”專題,項目信息,介紹項目進展,交流各地項目開展情況,各項目實施地區殘聯和項目學校應共同關注,并踴躍提供相關材料。

七、監督和評估

(一)中國殘聯、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和交通銀行共同組成“通向明天-交通銀行殘疾青少年助學計劃”監督評估組,以非現場方式定期檢查捐款使用情況,并以不定期方式,對受助地區或學校進行現場抽查。

(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對于擠占挪用項目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項目執行過程中,若發現項目單位沒有能力完成計劃目標,將終止項目執行,停撥項目經費。

(三)各項目實施地區殘聯和受助學校要認真細致地做好項目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像)的收集、積累及存檔工作,并建立定期分級報告制度。各項目省級殘聯應認真總結項目執行情況,并按時向中國殘聯提交“××××年度執行報告”。中國殘聯建立數據庫,各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有關數據錄入數據庫并及時更新,以加強項目規范管理,便于社會監督。

(四)每年度6月底前,監督評估組將對上年度捐款使用情況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