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隱患排查方案
時間:2022-11-06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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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明電〔20**〕122號)要求和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督促煤礦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建立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解決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開展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變事后查處為事前預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一)為加強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排組織全市專項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工業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體負責本次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關區(縣)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的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專項行動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圍
全市各類煤炭生產礦井、新建礦井、改擴建礦井和20**年淘汰、關閉礦井。
四、實施步驟
此次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分5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4日-5月25日)。
1.緊急動員。各相關區(縣)政府及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立即安排部署,緊急動員,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此次專項行動的范圍、內容、目標和要求,確保專項行動及時有效開展。
2.強化學習。要立即組織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轄區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7部委局《關于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調〔20**〕95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134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133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明電〔20**〕122號)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明確主體責任,熟練掌握編制隱患整改方案和排查治理隱患的方式方法。
3.周密部署。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結合轄區實際,研究制定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業認真落實,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隱患排查要分級分類管理和監控,逐類進行。一般隱患按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安全培訓等分類;重大隱患按《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分類。
(二)煤礦企業自查階段(5月26日—5月31日)。
煤礦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認真對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安委辦明電〔20**〕9號),對礦井各個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對于存在重大隱患和行為的,煤礦企業要立即停止生產。針對自查的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分級并登記建檔,立即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時向區(縣)煤礦行業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接到報告要對隱患整改方案進行審查、提出書面意見并監督落實。環鵬公司礦業分公司將自查情況和整改方案上報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審查、備案。
(三)整改治理階段(6月1日—6月20日)。
對于一般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要指導整改負責人立即整改,做到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對于需限期整改的一般隱患,煤礦要指定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備案。
對于存在的重大隱患及行為,煤礦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時報所屬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審批,煤礦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批準的整改方案,積極落實整改項目、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對照整改標準,采取嚴密的監控措施,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裝備認真進行整改。整改結果要向所屬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報告。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對轄區礦井存在的重大隱患登記建檔,并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監控,督促煤礦企業加大隱患排查力度。
(四)監督檢查階段(6月21日—7月21日)。
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明確責任,突出重點,逐礦檢查。現場檢查中發現存在《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第十條所列的8條情形之一的,嚴格按照該辦法第十三條執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被責令停產整頓礦井和20**年已被淘汰、關閉礦井的監督檢查,嚴防非法組織生產、建設。
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必須按照要求再進行認真整改。整改完成后,煤礦主要負責人要對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后,向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復產申請,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規定程序組織力量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礦井,提請當地政府堅決予以關閉。
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對此次專項行動中各類礦井的隱患及整改情況、經濟處罰情況、停產整頓情況、關閉情況以及安全費用和維簡費提取與使用情況等,進行認真檢查和總結。
(五)檢查驗收階段(7月22日—7月28日)。
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檢查驗收組,通過聽取匯報、現場隨機抽查等方法,對各相關區(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不力、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區(縣),將責令重新組織,限期達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環節,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具體體現。各相關區(縣)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宣傳動員,制定方案,落實責任,明確分工,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嚴格排查,落實責任。
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煤礦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制人),要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要按照轄區具體行動部署,立即組織技術力量,認真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加強隱患排查與治理。煤礦企業要認真執行安全費用和維簡費的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投入,在隱患自查的基礎上,落實隱患治理整改項目、資金、責任和進度,切實查處本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各類隱患和違法行為。
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要認真履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加大督察指導力度,嚴格、規范、有序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中嚴把檢查、整改和驗收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對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下達整改指令書,提出整改要求,對一時無法消除的重大隱患要登記建檔,實行掛牌督辦,并落實督辦人。對重大隱患治理前或治理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
各相關區(縣)政府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加大對煤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在專項行動中要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加強聯合執法,針對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制定詳細的執法監管計劃。在執法檢查工作中,要吸收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參加,深入生產一線,認真查找事故隱患。對隱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嚴格審查,對整改結果要嚴格督察,對復產驗收工作要嚴格標準。對資金投入不足、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到位和經驗收不合格的礦井,要依法從重處罰,直至依法關閉。
(四)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各類煤礦要對生產技術管理、設備管理、現場管理和勞動組織管理等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全面、細致地查找、整改、治理,確保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切實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突出重點,嚴大隱患。
一是重點排查治理瓦斯隱患。必須保證瓦斯監控系統的可靠性、穩定性;通風、機電設施、設備必須符合設計、管理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加強對盲巷、密閉的管理和采、掘工作面通風管理;正確處理礦井采掘接替關系,嚴禁超通風能力組織生產;在瓦斯超限、停風停電等異常情況下,要按規定撤人、排放瓦斯,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放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二是重點排查頂板隱患。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0號令的規定。采煤工作面頂板不能保證隨采隨冒的,必須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措施。對轄區內存在采空區大面積懸頂威脅的礦井,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逐礦進行檢查,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落實治理方案,切實消除頂板隱患。
三是排查水害隱患。煤礦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老空水、地表水和巖溶水等隱患的排查,建立水害防治長效機制。要落實井上下防排水設施、設備和專職水害防治人員,制定并執行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掌握礦井周邊水害情況,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四是加強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要嚴格控制入井人數,控制采、掘工作面個數,簡化生產系統,減少用人環節,防止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突擊組織生產。
(五)立足當前,著眼長遠。
各相關區(縣)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區(縣)煤礦企業重大隱患檔案,并納入監控、監管范圍。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六)廣泛宣傳,輿論監督。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對排查治理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曝光。各相關區(縣)、各有關部門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隱患舉報人進行獎勵。要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各相關區(縣)政府要將排查治理行動各階段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分別于5月28日和7月26日前將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方案和治理行動結束后的工作總結上報市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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