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工調研信息考核方案
時間:2022-10-28 0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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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全國和省、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黨組織**年組工調研信息工作,充分發揮調研信息在推動工作、交流經驗和服務領導決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全縣基層黨組織**年組工調研信息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鎮黨委組織委員,縣級機關各部門黨辦主任(人事科長)。
二、考核內容
1、及時、準確地上報反映我縣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以及組工干部隊伍自身建設等工作的創新做法、成功經驗。
2、撰寫、編發的信息被上級組織部門錄用情況,調研成果在市以上黨報黨刊登載情況。
3、根據本部印發的調研參考課題,撰寫專題調研報告情況。
4、完成本部安排的其它調研信息任務情況。
三、考核管理制度
1、目標管理制度。各鎮、機關各部門每月至少向本部上報1條信息。各鎮分管黨務工作的負責人和組織委員、機關各部門分管負責人和黨辦主任(人事科長)每人每年至少向本部上報1篇調研文章。
2、扎口管理制度。各鎮、機關各部門上報的組工信息由部辦公室扎口管理,編號登記上報。
3、考核獎懲制度。組工信息被中組部《組工信息》采用每條計10分,被省委組織部《江蘇組工信息》、“市縣工作動態”采用每條計6分,被市委組織部《南通組工信息》采用每條計4分,被《**組工》采用每條計2分。調研成果被國家級黨建刊物錄用的,每篇計10分,省級黨建刊物錄用的每篇計6分,地市級黨建刊物錄用的每篇計4分,縣級黨建刊物錄用的每篇計2分。年底,依據全年累計得分情況,排出調研信息工作位次,并將之納入對基層黨建工作考核和組工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遲報、漏報、誤報重要信息的,追究責任,完不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年終不得被評為黨建工作先進單位或個人。
4、工作責任制度。各鎮分管黨務工作的負責人、縣級機關各部門分管負責人為組工調研信息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各鎮組織委員、機關各部門黨辦主任(人事科長)即為本鎮、本單位組工調研信息工作聯絡員,并將名單于6月5日前報部辦公室。各鎮、各單位要根據考核要求落實好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專職人員具體抓,全體人員參與抓的新機制,確保任務的順利完成。
四、獎勵范圍及標準
1、信息被中組部《組工信息》采用一篇獎勵200元,被省委組織部《江蘇組工信息》、“市縣工作動態”采用一篇獎勵100元,被市委組織部《南通組工信息》采用一篇獎勵50元。
2、調研文章被各類黨建刊物錄用或在上級組織部門評比中獲獎的,按稿費或者獎金的1倍計獎。一稿多錄或多獎的,按級別最高的獎勵。
3、年終對全縣組工調研成果進行評比,并給予獎勵。
4、各鎮、機關各部門組工調研信息工作列入年終黨建考核,并按比例計分。
五、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組織部辦公室負責實施。各鎮、機關各部門的信息、調研文章錄用情況報部辦公室,由專人負責登記、記分并排名。
2、組工調研信息工作實行定期通報。各鎮、機關各部門組工調研信息工作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
3、年終考核時,各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要求將調研文章、組工信息錄用情況報部辦公室,并附被刊錄文章復印件、稿費單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4、優秀組工調研成果評比采取集中上報,整理歸類,科室閱評,領導審定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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