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會代表活動方案

時間:2022-10-14 0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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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代會代表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黨內民主,促進和諧**建設,按照黨的十七大關于“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實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選擇一些縣(市、區)試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要求,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縣委12屆13次常委會議研究通過了《**縣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和《**縣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實施意見(試行)》,現結合工作實際,針對開展縣黨代會代表視察、調研、提議、提案等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為依據,以探索黨代會常任制和代表任期制的途徑和辦法為目標,以完善工作制度為基礎,充分調動黨代會代表參政議政的積極性,發揮代表在重大事項決策中的參謀智囊作用,在黨群干群關系中的橋梁紐帶作用,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以保障黨代會代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為核心,堅持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活動,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廣泛聯系群眾,尊重和保護黨代會代表在發揮作用過程中的權益,最大限度地調動代表發揮作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實施步驟

以代表團(組)為單位,全面總結**年度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工作,并在認真學習《**縣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和《**縣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實施意見(試行)》的基礎上,安排部署**年度縣黨代會代表活動。

第一階段:以提高思想政治素養為重點,組織開展代表學習培訓活動。(4月下旬至5月下旬)

在縣委依托各類干部培訓班,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代表培訓活動的基礎上,各代表團(組)要采取代表集中學習與代表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通過遠程教育網站觀看黨教片和愛國主義影片、代表論壇、思想匯報、現場講演、專題報告等途徑,組織黨代會代表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新黨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執政興國的方針政策,學習省、市、縣委黨代會精神、縣情縣策以及黨代會常任制的相關知識。同時,采取座談交流和現場參觀等方式,圍繞提高代表素質和提高代表履行職責的能力,對代表進行培訓,切實增強代表責任意識,增強參政議政能力。各代表團(組)要認真擬定學習培訓計劃,確立學習重點,代表要做好筆記,字數不少于10000字,并撰寫心得體會3-4篇。5月下旬,各代表團(組)要向縣黨代會常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常任辦)上報組織代表開展學習培訓情況。

第二階段:以提高參政議事能力為重點,組織開展代表聯系、視察、調研、提案及參與基層黨建活動。(5月下旬至11月中旬)

1、代表聯系活動。各代表團(組)根據實際情況以及代表構成情況,組織代表深入基層,到農村、機關、社區和企業開展“代表與群眾面對面,傾聽社情民意”活動。要建立“三聯制度”,按照“常委聯系委員、委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黨員”的要求,每名常委聯系兩名縣委委員,每名縣委委員聯系一個代表組,每名代表重點聯系一個基層黨組織、聯系幫助一名困難黨員。聯系對象要經常參加所聯系黨組織的活動,通報縣委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收集黨員群眾對縣黨代表大會決議和縣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見和建議,關心黨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每年積極幫助基層黨組織或黨員群眾解決1-2個實際問題。6月下旬,各代表團(組)要向縣常任辦上報代表聯系活動安排部署情況及代表聯系名單、征求上來的意見和建議。8月下旬,要上報代表幫扶情況、解決的實際問題等情況。

2、代表視察活動。組織黨代會代表按照縣十二次黨代會實施“六項戰略”的要求,參觀視察新農村建設、邊陲名城建設、以及縣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等情況。各代表團(組)要深入生產生活一線,深入具體工作,深入基層群眾,要把發現問題,解決實際困難作為視察的重中之重,對視察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清輕重緩急,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各代表團(組)不能解決的,可以向所在村(社區)、鄉鎮、部門反映,所在村(社區)、鄉鎮、部門不能解決的,可以向縣常任辦反映。各代表團(組)要認真做好視察記錄,從第二季度開始,每個季度末要向縣常任辦上報代表視察活動開展情況,11月中旬,上報年度代表視察活動總體情況。

3、代表調研活動。調研活動由各代表團長或副團長負責召集并組織,由聯絡員按團長要求負責溝通協調,組織服務。調研活動結束后,各代表團要撰寫活動小結,內容主要包括在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工作中涌現出的好典型,好事跡,幫助基層解決的實際困難等,并至少形成2篇高質量的調研文章。調研課題主題要突出,觀點要鮮明,內容要切合實際,剖析要深刻,要有一定可行性、針對性和指導性;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熱情,主動參與調查研究活動,積極承擔有關調研工作,認真撰寫調研報告。要分別于6月下旬與11月中旬,向縣常任辦上報調研活動開展情況及調研文章。

4、代表提案活動。各代表團(組)要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六項戰略”宏偉目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邊陲名城建設”進程,提出成熟合理的意見或建議。代表團秘書長及聯絡員負責整理、匯總提案并及時上報,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切實推動全縣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各代表團每個季度末要上報一次提案,每次1-2個,提案涉及的問題由縣常任辦向領導小組匯報后,協調相關部門通過上下聯動,共同予以解決。

5、代表參與基層黨建活動。各代表團(組)要組織黨代表列席基層黨委和總支、支部會議,積極參與基層黨建活動。黨代表根據本職工作實際,對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干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為做好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工作出謀,為創新基層黨建活動的內容、形式劃策。要圍繞建立健全基層黨的先進性建設長效機制,探索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和“一把手”考核評價機制等,組織黨代表開展研討,形成一批可行性研討成果,使基層黨組織更好地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促進基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各代表團(組)要作好相關活動記錄和研討記錄,半年進行一次工作總結,并上報工作開展情況和理論研討成果。

第三階段:以增強履職行責意識為重點,組織開展代表述職評議活動。(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

黨代表述職評議活動由各代表團組織,以各代表小組為單位,安排代表向所在選舉單位和黨員開展述職評議,總體要求每位代表在任期內每年向所在選舉單位黨員述職評議一次。代表述職的內容,主要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貫徹執行縣黨代會和縣委決議決定情況,自身生產工作情況,遵紀守法、廉潔勤政以及履行代表職責、反映黨組織和黨員意志、維護黨組織和黨員正當權益情況。述職評議的方式,首先由代表采取口頭書面相結合的方式向黨員述職,然后由黨員對述職代表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并按照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進行打分。參與述職評議的黨員應不少于該選舉單位黨員總數的五分之四。述職代表獲出席會議黨員三分之二以上優秀打分的,為優秀等次;獲得半數以上不稱職打分的,為不稱職等次;其余為稱職等次。獲優秀等次的代表,報縣委審定后,適時予以表彰,被黨員評議為不稱職的黨代表,責令其引咎辭職或依照法定程序罷免其代表資格。各代表小組要將代表年度述職報告及評議結果及時上報代表團,各代表團將代表履責和評議情況整理后,于12月下旬上報,縣常任辦對黨代表履責情況每年進行一次通報。?

四、具體要求

一是精心組織,創新工作思路。各代表團(組)要對開展各項活動作出科學細致的安排,明確責任人及有關要求,確保代表的參與率,真正通過開展活動,達到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進工作的目的。在此基礎上,要緊緊圍繞縣委的工作總體部署,創新工作思路,豐富工作載體,拓展工作渠道,形成實踐中的新特點、新亮點、新品牌。各代表團(組)長、副團長、秘書長、聯絡員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牽頭抓總,協調各方,組織黨代表結合部門特點和行業實際,積極為做好全縣各項工作出謀劃策。

二是切實履職,充分發揮作用。黨代會代表要正確行使代表權利,切實履行義務,自覺接受選舉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堅持黨性原則,嚴守黨的紀律,有大局意識,積極維護社會穩定;積極宣傳和帶頭貫徹黨的代表大會的決議和縣委決定,關心黨的建設;經常聽取和反映所聯系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及時向代表團和黨代表大會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維護本選舉單位黨組織和黨員正當權益;向本選舉單位的黨組織和黨員通報縣委重大決策和黨內重大事務。

三是加強溝通,扎實推進工作。各代表團要切實加強與各黨代表的溝通與聯絡,通過完善相關制度、豐富活動內容,確保本代表團各項工作扎實推進,不走過場,力爭使各項活動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趨多樣,內容更為豐富,活動更具聲色。縣委將代表開展活動和發揮代表作用情況作為基層組織建設“三進一”工程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代表團(組)的工作進行檢查,對活動開展扎實有效的代表團(組)和作用發揮突出的代表,在“七一”期間予以表彰獎勵;對敷衍應付、開展活動流于形式、走過場的代表團(組),將給予通報批評;對無正當理由不熱心參加黨代會或在代表團組織的活動,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不夠好的代表,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