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豬肉質量安全方案

時間:2022-09-22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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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豬肉質量安全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2007年組織開展了為期四個多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通過專項整治,各鎮(街)經貿部門提高了對生豬屠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完善了生豬屠宰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強化了生豬屠宰管理隊伍建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增強了社會責任感,進一步提高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健全了嚴格的生產管理制度。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能力有了明顯提高,豬肉質量安全狀況得到顯著改善。雖然2007年專項整治取得了預期成效,但是在專項整治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日常監管工作中也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專項整治成果,建立健全豬肉質量安全長效機制,現制定**市2008年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從執政為民、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重要精神,將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持久開展下去。根據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理清監管責任,強化監管手段,完善規章制度,深化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二、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特別規定》和《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生豬屠宰管理工作。堅決取締無證照屠宰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嚴肅查處屠宰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肉和含禁用藥豬肉等行為。督促定點屠宰企業嚴格執行生豬屠宰操作規程。莞城、東城、南城和萬江進點屠宰率保持100%,其余鎮(街)進點屠宰率保持95%以上。屠宰企業100%取得有關證件、100%健全進貨索票索證制度和進貨、出廠檢驗制度。在保持莞城、東城、南城和萬江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的基礎上,其余鎮(街)所有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所有市場、超市銷售的豬肉95%以上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三、主要任務

1.進一步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各鎮(街)定點屠宰場的業務指導,做好從業人員檢驗檢疫知識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訓。強化對開展代宰業務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對新發現的違規生產經營的屠宰場加大處罰力度;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依法取締定點資格。

2.繼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區重點整治區域進行經常性巡視檢查。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城鄉結合部的私宰戶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窩點。對舉報投訴的違法行為,及時組織力量核查處理,切實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3.穩步推進生豬產銷聯建工作。從2008年開始逐步實現入莞生豬全部從供莞生豬定點基地采購,切實保障我市生豬質量安全。加快供莞生豬定點基地認定進度,爭取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在生豬產區建立年可上市800萬頭以上(即相當于我市年需生豬量兩倍左右)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的任務。同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的管理和監控,并適時召開生豬產銷供需見面會,加強基地與我市生豬定點屠宰場、批發商、經銷商的交流和溝通,推進生豬產銷對接。

4.在全市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監管聯網系統。通過建立肉品流通跟蹤監管信息平臺,以信息化技術應用為手段,將生豬進場、檢疫、定點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費、監管等環節連接起來,從而對生豬從供莞生豬定點基地進入定點屠宰場到肉品進入終端消費的整個流程實行全面、動態監管,保障我市所有農貿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銷售和使用的肉品來源于定點屠宰場。

5.推進長效監管機制建設。制定和頒布實施《**市生豬屠宰企業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我市定點屠宰場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設施建設。出臺《**市肉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并報請市政府批準建立全市生豬凍肉儲備制度,以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動物疫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發市場異常波動,保障我市生豬肉品的穩定供應。

四、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市今年繼續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鎮(街)經貿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的經驗,堅定不移地認真履行好生豬屠宰管理職責,切實做到思想不松懈、隊伍不松散、工作不松動、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各鎮(街)經貿部門領導要親自抓,做好動員部署,研究和落實工作目標和工作責任。

2.突出重點、扎實推進。一是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證舉報查處率達到100%;加大對鎮(街)之間結合部和偏遠地區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嚴格執行生豬驗收、檢測、檢驗和臺帳等管理制度;關閉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場。二是加強對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生豬養殖、飼料使用以及檢驗檢疫的動態管理。三是嚴格生豬和豬肉市場準入。與大型超市、農貿市場簽訂責任書,確保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重點檢查個體豬肉經營戶和農貿市場、社區超市和鎮(街)之間結合部肉菜市場;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豬肉行為,對非法臨時擺賣窩點開展執法檢查。四是加強消費環節監管。重點保證機關團體飯堂、學校食堂、大型酒樓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3.加大力度,強化執法。加強執法力量,落實執法隊伍、經費和手段,密切聯合執法,抓住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進行全天候、反復多次的地毯式檢查,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從重處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處理,依法嚴懲造成嚴重后果的犯罪行為。

4.積極宣傳,營造氛圍。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重要意義和階段性成果,對生豬養殖、屠宰、流通和消費有關規定進行宣傳教育。宣傳“病害豬肉”對人體的危害性,引導群眾安全消費,提高群眾自覺抵制非定點屠宰豬肉,主動舉報私屠濫宰。建立完善舉報投訴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對接到的舉報、投訴,要調查核實,依法查處。

5.健全制度,注重長效。加快肉類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設,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完善屠宰環節臺帳制度,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臺帳制度,進一步加快市場準入制度建設,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6.加強交流,互通信息。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形成專項整治例會制度、信息通報制度和統計報送制度。要按時、按要求、保證質量向牽頭部門報送信息和統計報表,以便掌握工作進度,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專項整治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