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安全治理方案

時間:2022-09-22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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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安全治理方案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文件精神,以及《關于印發2008年民爆行業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科工爆〔2008〕40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民爆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暨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粵經貿發電〔2008〕134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認真貫徹開展好我市民爆銷售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暨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現結合當前我市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過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動,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促進民爆物品銷售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民爆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二、范圍

全市民爆物品銷售企業。

三、內容

1.對《國防科工委關于2008年民爆行業進一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科工爆﹝2008﹞204號)中排查治理內容的17項工作落實情況;

2.對轄區內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檢查情況;

3.民爆物品銷售企業自查自糾情況。

四、方式

(一)企業自查自糾階段(5月底前完成)

企業按照上述范圍和內容,采用《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檢查方法》(科工爆〔2007〕481號,以下簡稱《檢查方法》)進行排查治理,并對前一階段的工作進行小結。

(二)市經貿局督查階段(5月至6月底完成)

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由市經貿局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和民爆專業人員(由省經貿委統一安排)對轄區內民爆物品銷售企業進行100%的督查。

(三)省經貿委(省國防科工辦)抽查督查階段(6月到7月底完成)

根據省經貿委(省國防科工辦)的部署和安排,接受和配合省經貿委(省國防科工辦)對我市及民爆銷售企業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要求,認真督查。要嚴格按照《檢查方法》對企業進行檢查和打分評估,參加督查的人員要嚴格、細致地查找企業的安全隱患,關鍵工序和場所一個不漏、問題和隱患一個不漏,嚴禁放松要求、降低標準。對存在嚴重問題的,要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和停產(業)整頓建議。

(二)廣泛發動,形成聲勢。要結合本次百日督查行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開展,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動的宣傳,教育引導銷售企業以及廣大職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三)加強協調,及時反饋。各督查組要及時報告督查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以便及時協調解決共性及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