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工作意見4篇

時間:2022-01-08 03: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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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工作意見4篇

第一篇:計劃生育薄弱村幫促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精神,堅持抓基層、打基礎,抓后進、促平衡,抓難點、求突破,實行黨政牽頭、部門聯手、綜合治理,加快后進轉化步伐,促進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平衡發展。

(二)任務目標:通過開展計劃生育薄弱村幫促活動,切實抓好薄弱村“兩委”班子、工作制度、服務陣地建設等,確保基層班子建設得到有效加強,管理服務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計劃生育工作落后局面明顯改觀。到2015年底全縣薄弱村轉化率達到90%以上,全縣薄弱村總的合法生育率達到90%以上。

薄弱村(居)轉化標準:村級班子堅強有力,工作制度和宣傳服務陣地健全;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全面、準確、規范,人口和計劃生育底子清晰;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查體服務及各項服務管理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和優先優惠政策落實;違法生育得到遏制,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級自控能力增強,村級自治水平明顯提高。

二、幫促范圍和幫促單位

(一)幫促范圍:從2012年以來違法生育較為突出的村居中確定22個縣級計劃生育薄弱村。

(二)結對幫促單位:實行縣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與薄弱村結對幫促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有關鎮(街道)和有幫促任務的單位要盡快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幫促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明確責任科室,制定幫促方案,加大對計劃生育薄弱村幫促力度,確保薄弱村轉化任務順利完成。

(二)對癥施治。參與結對幫促的單位要與鎮(街道)深入薄弱村進行調查研究,與村干部座談討論并走訪群眾,摸清出現違法生育的原因,特別是對連續多年出現違法生育的村以及年內出現多戶違法生育的村,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剖析問題的癥結所在,共同研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和幫促措施,對癥施治。

(三)落實服務管理措施。

1、摸清底數。指導薄弱村重點對2011年以來出生人口以及空掛戶、口袋戶和外出躲藏已婚育齡婦女等進行全面清理,外出躲藏或去向不明的及時聯系追找,托清已婚育齡婦女底數,完善育齡婦女基礎信息。

2、落實技術服務。組織好已婚育齡婦女環情孕情查體,落實以長效為主的避孕節育措施,對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在規定時限內落實,加強孕情、術后、產后及避孕藥具隨訪服務,意外妊娠的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及時為育齡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3、完善制度,規范管理。進一步加強薄弱村計劃生育陣地建設,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健全規范村級管理檔案,完善服務管理制度。對違法生育對象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是黨員干部的依法進行黨紀政紀處理。

4、落實利益導向政策。對計劃生育家庭在劃分宅基地、分配集體福利、農業生產、子女升學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照顧,依法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使計劃生育家庭在經濟上得到實惠。

(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村(居)民自治。結合村“兩委”換屆選舉,幫助村級選好配強村級班子,配齊、配強村計生主任,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服務措施,落實好村級計生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和相關經費投入,確保“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章理事”。充分發揮村計生協會的作用,深入開展村民自治活動,進一步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抓好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和各項制度、利益導向政策的落實,積極引導村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五)發揮部門優勢,施行綜合治理。結對幫促成員單位要成立幫促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幫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結合職能特點,發揮部門優勢,針對薄弱村的不同成因,組織精干力量進行幫促,每季度至少到結對幫促薄弱村進行一次調研指導,參與人口計生工作重要活動,確保幫促工作取得實效。

四、組織領導

本次幫促活動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縣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為確保本次活動取得明顯成效,繼續實行重點幫促聯系點制度(具體分工及聯系單位見附件),幫助各鎮(街道)開展幫促工作。各幫促單位要指定專人,切實落實幫促責任,結合職能特點,發揮部門優勢,針對薄弱村的不同成因,實施幫促,確保所幫促薄弱村不再出現政策外生育。

第二篇:計劃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工作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依法征收管理社會撫養費的重要意義

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對遏制違法生育的重要性,明確執法主體,嚴格執法責任,規范執法程序,加強執法監督,完善工作機制,提高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自覺性,把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努力提高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二、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征收主體

縣人口計生局是我縣社會撫養費征收的主體機關,負責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各鎮、街道根據縣人口計生局要求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有關工作,縣人口計生局對各鎮、街道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征收程序

1、調查取證

執法人員對涉嫌違法生育當事人調查取證時不得少于兩人,應當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證件,表明身份。調查筆錄要準確完整地記錄當事人基本情況,違法生育的時間、地點、孩次等內容,做到違法生育事實清楚。調查筆錄經當事人核對無誤后簽名(手印)。認真收取證據材料,主要包括當事人的結婚證、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違法生育子女落戶信息等,特殊情況要制作影像證據材料。

調查筆錄的調查人和被調查人必須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2、告知權利

調查終結,縣人口計生局要對調查材料進行審核,在作出征收決定前,要以告知書形式告知當事人違法生育事實,擬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依據和數額,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力。要認真聽取、核實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陳述、申辯意見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要及時采納。送達決定書時,要告知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3、作出決定

縣人口計生局對違法生育當事人作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制作征收決定書,加蓋公章。

(1)依法確定征收數額。嚴格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標準,依法確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數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2)教育違法生育當事人正確認識其違法生育行為,鼓勵當事人主動繳納社會撫養費。

(3)根據當事人實際收入水平和違法生育情況,確定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

4、送達決定書

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分別交付男女雙方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在7日內將征收決定書分別送達男女雙方當事人。

送達征收決定書原則上要求直接送達。直接送達,是將征收決定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當事人)簽收,受送達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名、蓋章(手印),并注明簽收日期。

送達征收決定書時當事人拒絕簽收的,送達人要邀請當地計生干部、村(單位)領導或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征收決定書留在當事人的住處,在送達回證上記明當事人拒絕簽收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計生干部或村(單位)領導及其他見證人簽名。送達征收決定書時當事人不在的,可以將征收決定書交給他的成年家屬代收,送達人要告訴他及時轉交,以便當事人了解征收決定書內容,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代收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名、蓋章(手印),并注明簽收日期。

要認真填寫征收決定書送達回證,確保簽收人簽名和簽收日期完整準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5、執行決定

(1)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到指定的金融機構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2‰的滯納金。縣人口計生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10日后當事人仍為履行繳納社會撫養費義務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當事人實際收入過低、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縣人口計生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人口計生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分期繳納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3)當事人自收到征收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縣人口計生局要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社會撫養費的管理

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加強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認真落實“票款分離”收繳制度,將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及時上繳國庫,按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

四、考核內容和計分標準

考核實行個案扣分,標準如下:

1、違法生育統計上報一個月內要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應下達未下達征收決定書的,每一例扣5分。

2、由兩名執法人員在違法生育統計上報后7日內制作調查筆錄,并上報縣人口計生局。調查筆錄記錄違法生育事實清楚,書寫整潔、準確完整,調查人、被調查人分別簽名。逾期未制作調查筆錄或者調查筆錄記錄違法生育事實不清,內容不完整的,每一例扣2分;調查筆錄非調查人、被調查人親自簽名的,每一例扣3分。

3、調查筆錄上報縣人口計生局2日后簽發告知書,縣人口計生局制作告知書后3日內分別送達雙方當事人。逾期未送達的,每一例扣2分。

4、縣人口計生局制作征收決定書后7日內分別送達雙方當事人。逾期未送達的,每一例扣3分。

5、征收告知書或決定書直接送達的,當事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簽名、蓋章、手印),注明簽收日期;間接送達的,代收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簽名、蓋章、手印),注明簽收日期;留置送達的,在送達回證上記明當事人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計生干部或村(單位)領導及其他見證人簽名。上述送達方式達不到要求的,每一例扣3分。

弄虛作假制作征收文書,或在送達回證上偽造他人簽名的,每一例扣3分

6、違反征收程序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每一例扣5分;擅自提高或降低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的,每一例扣5分;已征收的社會撫養費不上繳國庫或挪用的,每一例扣10分。

7、因違法生育事實不清,或違反征收程序,或弄虛作假制作征收文書等導致征收決定經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撤銷、變更的,每一例扣10分。

8、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當事人要向法院繳納社會撫養費。各鎮、街道要積極催繳社會撫養費,但不得擅自直接收取社會撫養費。擅自收取社會撫養費的,每一例扣2分。

9、各鎮、街道要按規定配備計劃生育執法人員,達不到要求的,扣2分。

所扣分值,依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在《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考核中所占分值,按比例納入年終考核總成績。

第三篇:生育第一個子女免費登記工作意見

一、登記對象

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具體包括:

1、夫妻雙方均為我縣戶籍或一方為我縣戶籍人口,屬于我縣計劃生育管理的人員;

2、夫妻雙方均為外地戶籍,且在我縣長期居住的流動人口,按照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和《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登記,并通過省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及時與其戶籍地進行信息交流。

二、登記受理地

夫妻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鎮(街道)計生辦,實行首接負責制。

三、登記時限

育齡夫婦應在辦理一孩《出生醫學證明》后三個月內到受理地進行登記;因特殊情況逾期三個月未登記的,經受理地鎮(街道)計生辦核實相關信息后,應予以補辦。

四、辦理登記所需的材料

育齡夫婦辦理一孩出生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

2、夫妻雙方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3、結婚證;

4、一孩《出生醫學證明》;

5、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進行登記的,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居住證》等。

五、登記前期工作

村級數據是計劃生育工作的源頭數據,育齡婦女信息是基層計劃生育工作開展的基礎。生育登記不等于信息采集,登記信息只作為原信息采集的一個補充或校核。因此,各鎮(街道)仍需進一步加強源頭信息采集管理,及時掌握計劃生育基礎信息,堅持村級統計例會制度,定期報表,積極拓寬信息采集渠道,充分運用主動采集、服務采集、部門信息共享等途徑,建立女性初婚、孕情、出生、避孕節育的信息采集制度,指導基層做好育齡婦女服務管理,確保女性初婚、孕情、出生人口、避孕節育信息及時準確上報,提高源頭信息質量,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各鎮(街道)、各村(居)做好計劃生育統計信息的同時,還要做到以下幾點:

1、掌握新婚信息。充分運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信息,做好新婚信息比對工作。各鎮(街道)、各村(居)每月要充分利用民政婚姻登記信息,對村級上報的女性新婚進行比對、核校,更新完善育齡婦女新婚信息,及時建檔、納入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已婚育齡婦女管理服務覆蓋率,使已婚育齡婦女管理到位率達到100%。凡查實一例已婚育齡婦女漏管的從年終考核中相應扣分,確保已婚育齡婦女無漏管現象。

2、抓好孕期服務。利用孕前優生管理、孕期服務、隨訪服務等信息及時掌握已婚育齡婦女孕情,更新育齡婦女孕情信息,從而進一步健全完善已婚育齡婦女信息。

3、做好出生上報。充分利用育齡婦女信息管理系統、衛生計生部門信息共享平臺、《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等業務系統的信息,做好WIS與其他數據系統的銜接、比對和分揀工作,及時掌握育齡婦女生育、避孕狀況,對村級每月上報的出生情況進行核實比對,更新育齡婦女生育信息。凡查實一例出生漏報、錯報現象從年終考核中相應扣分,確保出生信息無漏、錯報。

六、登記工作流程

1、書面告知。具有《出生醫學證明》簽發資質的機構,在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時,應書面告知(見附件1)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婦,在領取《出生醫學證明》后三個月內,及時到受理地進行一孩生育登記。

2、登記。鎮(街道)計生辦應認真查驗育齡夫婦一孩生育登記相關證明材料。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現場予以辦理,并存儲相關材料復印件或電子檔案;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一次性告知所需事項,待條件符合后及時予以辦理。

3、填表。填寫《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一式3聯,見附件2),鎮(街道)計生辦、村(居)委會各留存一聯,并向登記方出具回執聯,作為一孩出生登記的有效憑證。

4、信息上報或交流。按照《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統計管理意見(試行)》的有關規定和登記方相關證明材料,確定育齡婦女信息管理地,搞好信息上報或交流工作。

(l)登記受理地與信息管理地一致的,受理地要在一個月內通過WIS系統上報出生信息。

(2)登記受理地與信息管理地不一致的,受理地應在一周內將一孩生育登記相關證明材料傳輸給信息管理地,信息管理地應在一個月內核實上報出生信息,并由鎮(街道)計生辦處反饋受理地。

(3)經信息管理地核實,發現證明材料有誤或查無此人的,可將該出生信息提交省WIS備案處理。經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協調,落實管理責任主體。

(4)一孩生育登記前已上報WIS的,鎮(街道)計生辦要及時進行信息核對。

七、責任追究

登記機關、經辦人應堅持以人為本、便民服務,嚴格執行免費登記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首接負責制。對登記工作中出現違規辦事或損害群眾權益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1、受理地不得無故拒絕登記,登記受理地與信息管理地不一致的,受理地登記后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將信息通報給管理地的,追究登記受理地漏管責任。

2、信息管理地在接到登記地信息一個月內,不核實、上報、反饋相關出生信息的,要追究信息管理地漏報責任。

3、縣人口計生局將不斷加強對一孩生育登記工作的督導。對在登記工作中推諉扯皮、故意拖延不作為,或隱瞞實際生育情況,造成不良后果或影響的,要視情予以通報,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加強宣傳與領導

各鎮(街道)、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基層工作人員充分認識改進一孩生育登記制度的重要意義,向社會廣泛宣傳一孩生育登記制度的具體辦法,組織好《生育第一個子女實行登記制度的告知書》的發放,提高育齡群眾進行一孩生育登記的自覺性,指導育齡群眾按要求進行登記。

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取消《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改進一孩生育登記工作,確保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力度不減、工作不放松,要切實摸清育齡婦女和出生人口底數,加強出生人口監測預警,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對于一孩生育登記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不作為的單位,將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切實把一孩生育登記工作落到實處,推動我縣計劃生育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第四篇:計劃生育庸懶散整治工作意見

為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強化正風肅紀,切實解決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的問題,根據省、市、縣委有關文件精神和市人口計生委《關于統進一步深化“庸懶散”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就全縣人口計生系統進一步深化“庸懶散”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實施辦法》要求,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部署,堅持和踐行黨的根本宗旨,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線,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為重點,切實解決個別工作人員存在的責任意識不強、工作標準低、效率低下、紀律觀念松弛等“庸懶散”問題為突破口,通過深入查擺、自查自糾、落實整改等工作措施,促進工作作風進一步好轉,工作效能進一步提高,推動全縣人口計生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二、目標要求

通過進一步深化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把廣大干部職工的思想行動統一到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統一到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上來,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集中整治人口計生工作中存在的“庸懶散”行為,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在全縣人口計生系統上下形成求真務實、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打造一支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為民務實清廉的人口計生干部隊伍。

三、重點任務

本次集中整治的工作重點在于治理干部辦事拖拉、推諉,服務態度差,工作標準不高,工作紀律松弛,落實上級要求不到位、不徹底、不及時,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將集中整治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制度規范與管理創新相結合、當前任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全面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質,改進干部作風,提升干部執行力。

(一)強化效率效能意識,提升服務管理水平。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群眾工作路線,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工作理念,把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作為人口計生工作開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高點定位,高標準要求,把群眾滿意作為創一流工作業績,樹一流形象的唯一尺度和標準,把提速提質提效作為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切實提高管理服務效能效率。要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圍繞《服務手冊》和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生育證》審批等涉及群眾的行政事項,集中辦理場所,精簡辦事環節,規范辦理流程,嚴格辦理時限,切實為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進一步提高群眾對人口計生工作的滿意程度。

(二)完善制度簡化程序,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問題。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嚴格按照省人口計生委《關于方便群眾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實施意見》和市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市方便群眾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操作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實行服務事項公開制、首接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AB角工作制、婚育狀況承諾制、村(居)單位代辦制、特事特辦制、責任追究制九項工作制度,方便群眾辦證。二是要創新辦證手段,拓寬辦證方式。全面開通網上辦證系統,大力宣傳、推廣普及網上申請辦證,向群眾提供辦證大廳現場辦理和村級委托代辦等多種方式辦證,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辦理生育證件。三是要切實落實首接責任制,杜絕推諉扯皮。對于人戶分離的居民,不論戶籍地和現居住地,均實行首接責任制,一次性溫馨告知辦理事項,依照工作流程盡可能的方便群眾;對于辦理中,由于跨縣區、跨市地需協調對方的,由各首接地協調溝通,實行“內轉外不轉”的工作模式,不增加群眾的負擔。四是要強化督導和日常監控。將辦證納入年度人口計生目標責任制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完善12356陽光計生辦證熱線等投訴平臺,接受群眾投訴。

(三)嚴格執行征收標準,加強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一是要進一步明確執法責任,規范征收主體,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征收社會撫養費。二是要嚴格規范征收程序,進一步規范立案、調查取證、審查、告知、作出征收決定和送達等程序。對具有繳納能力但拒不交納的,要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群眾,要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社會撫養費收據,嚴禁打白條。三是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嚴禁私設賬戶滯留不繳,嚴禁截留、挪用、坐支,確保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國庫。四是要加大對社會撫養費管理的監督力度,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相關要求,防止侵犯群眾合法權益。要主動公開社會撫養費征收依據、標準、程序、年度征收額,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審計監督。

四、工作要求

從教育、組織、制度、監督入手,建立健全“不想庸懶散、不能庸懶散、不敢庸懶散”的工作機制,確保治理庸懶散問題取得實效。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治理“庸懶散”工作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機關工作效能的客觀需要,是政府管理體制創新的重要舉措,是提高群眾滿意度的有效途徑。要把集中整治專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扎實推進集中整治專項工作。

(二)督促檢查,確保落實。要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問責,及時受理、認真辦理“庸懶散”問題舉報,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從嚴、查必有果,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媒體監督的作用,實行常態化監督,采取定期檢查、臨時抽查、明查暗訪等多種監督檢查手段,促進人口計生干部作風轉變。

(三)注重結合,統籌推進。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整治庸懶散專項工作融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縣社會經濟發展之中,為發展而謀,為民生而干,在優化環境中改進作風,在服務群眾中錘煉作風,以作風建設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用改革發展穩定的新成果檢驗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效,努力塑造為民務實清廉的人口計生干部隊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