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行政指導安排意見
時間:2022-06-13 11:08:00
導語:基層行政指導安排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和諧監管執法系統,實現監管與服務、監管與執法相統一,根據基層工作機制特點,結合實際制定如下行政指導實施意見。
一、行政指導基本原則
(一)合法原則。實施行政指導措施不得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規范,不得與國家政策相抵觸。實施主體必須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指導,不得超越法定權限和管轄范圍,不得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線。
(二)自愿原則。實施行政指導應當以行政相對人自愿為前提,充分尊重行政相對人的自主權。實施行政指導時只能采取建議、輔導等非強制方式,通過行政相對人的理解和配合達到行政管理目的。行政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得采取或者變相采取行政強制行為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相對人的行政處理手段強迫其接受行政指導。
(三)公平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公平公正地實施行政指導,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在相關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對不同行政相對人應當實施相同或者類似的行政指導。
(四)公開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行政指導,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行政指導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實施人員等均應當采取適當形式向行政相對人公開,以便于社會監督,利于自我約束。
(五)靈活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靈活實施行政指導,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相應的形式。實施影響較小、時效性較強的行政指導,可以采取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即時進行;除即時行政指導外,實施行政指導一般應當履行審批程序并采取書面方式進行。
二、實施行政指導的范圍和實施方式
實施行政指導的范圍:
行政指導應當貫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全部業務工作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履行市場主體準入與監管、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知識產權保護和廣告監管、禁止傳銷與規范直銷等職能過程中普遍適用。
實施行政指導的方式:
(一)建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規范行政相對人的行為過程中,可以向行政相對人提出引導性、傾向性意見供其參考。如對經營者如何合法經營提出引導性意見,對行政處罰當事人如何改正違法行為提出建議等。
(二)輔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為行政相對人提供與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相關的幫助和支持。如幫助、引導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幫助農民發展訂單農業、發展農村經紀人、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等。
(三)提醒。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就行政相對人容易疏忽的工商行政管理相關事項進行提示。如提醒證照有效期限即將屆滿、提醒義務履行期限即將屆滿、提醒業務辦理期限、提醒辦理業務變更、提醒消費者回避消費陷阱等。
(四)規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就容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勸告、預警。如對涉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但無明確法律規范的行為進行勸告等。
(五)示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通過推薦、評價等方式,引導行政相對人合法、規范經營。如制訂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等。
(六)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制作或者獲取的相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并依法向社會公眾公開,為行政相對人提供有引導性的參考。如公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信息,公開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綜合分析報告等。
三、組織領導和行政指導分工
做好行政指導工作關鍵在于領導。各分局、市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市局成立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任組長,任副組長,市場管理科、合同管理科、商標廣告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企業注冊局、公平交易局、機動車輛交易和運輸市場管理所等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制科。各科室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場管理科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預警機制,協調處理市場突發事件;指導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經營者履行市場開辦者的義務;完善經紀人備案公示制度,指導經紀人的經紀行為。
負責依法查處生產資料、生產要素、成品油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合同管理科指導規范“守重”企業,積極推進企業信用建設;規范企業合同簽約行為,建立合同幫農行政指導工作機制,依法規范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支持和規范訂單農業;指導企業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指導規范全市拍賣市場的經營行為。
負責依法查處違法合同案件,打擊合同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商標廣告科指導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指導企業加強商標使用管理。指導企業申報馳名、著名、知名商標。指導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依法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負責依法查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非法印制商標標識,假冒注冊商標,商標違法使用,違反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及其它違反商標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查處媒體廣告、戶外廣告、印刷品廣告、店堂廣告等經營活動中違反廣告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中心作用,通過各類媒體,加大對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相關法律、消費知識的宣傳,適時消費申訴熱點、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消費警示等信息,指導消費者安全消費。同時,建立消費糾紛和解、消費維權約談等機制。在對食品經營者的監管中,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登記制度,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加強食品安全防控;引導食品經營戶加強對食品安全責任及義務的認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負責依法查處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流通領域銷售不合格商品行為;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經濟組織向“12315”申訴舉報中心申訴舉報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
(五)企業注冊局指導幫助各類市場經營主體規范地進入、退出市場,加大對改制企業的幫扶力度。通過明確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指導規范填報等方式引導行政相對人正確申辦各項登記事務;指引停業、被吊銷企業依法退出市場等。提醒企業按期繳足注冊資本,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提醒企業及時辦理年檢手續;提醒營業執照經營期限或前置許可證件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企業,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指導無照經營戶如何辦理營業執照。
負責依法查處危害較大、不適合指導的“兩虛一逃”,冒用公司(分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等違反注冊登記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公平交易局指導相關企業和經營者辨別傳銷活動與直銷活動,指導企業依法取得直銷經營資格,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并負責所處罰行政相對人的回訪和指導工作。
實行綜合執法,負責依法查處轄區內工商機關有管轄權的違法違章案件。
(七)機動車輛交易和運輸市場管理所加強對車輛相關行業和各類運輸市場的監督和管理;指導企業建立行業自律和企業信用體系,引導其合法有序經營。
負責依法查處轄區內車輛市場和貨運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先行指導制。今后,對列入行政指導范疇的事項,要先行實施行政指導,在行政指導未果的情況下,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處罰。二是建立指導責任制。按照各執法機構工作職責,開展職責范圍內的行政指導工作,要結合服務承諾制和首問負責制,明確每一項行政指導的主辦人,確保行政指導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建立創新機制。行政指導是一項探索性工作,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改進、完善和創新。全系統各級執法機構和行政執法人員要加強工作交流,不斷總結經驗,促進行政指導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各分局、市局將行政指導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及時報市局法制科,市局將在年內召開一次全市工商系統行政指導經驗交流推廣會,將其好的做法在全系統推廣。四是建立指導督查制。要加強行政指導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行政指導工作落實到位,對指導不當給指導對象造成損害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嚴肅工作紀律,嚴禁以行政指導為名,干擾企業正常經營;要將行政指導納入執法檢查范圍,市局將根據《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實施細則》要求,每半年對各分局、市局開展行政指導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效能監察,年底要對行政指導工作進行專項評查,評查結果將作為評判行政執法行為的一項重要指標。
(二)搞好工作結合。一是要將行政指導與行政強制措施有機結合。預先告知行政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法律后果,增強指導對象的自律意識,以“剛柔相濟”的行政方式,保證行政目的實現。二是要將抽象行政指導與具體行政指導有機結合。按照指導對象不同,把行政指導劃分為針對非特定的某類產業、組織或社會公眾的抽象指導和針對特定的、個別行政相對人的具體指導。在實施過程中,注重把握整體與個體的關系,將抽象指導和具體指導有機結合,既可以單一實施,也可以交叉進行,使之相得益彰,互為補充。三是要將行政指導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要利用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的時機,根據行政相對人的實際需求,切實為其解惑答疑,解決實際問題,不能為指導而指導,擺形式、走過場。同時,要將行政指導中掌握的情況作為執法監管的依據,豐富“經濟戶口”內容,不斷完善執法監管工作機制。
(三)強化教育培訓。目前,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專業知識不精,執法服務的水平亟待提高,全市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強工商法律法規等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道德修養、業務素質和行政管理能力。要以“學習型工商建設年”活動為契機,組織開展相關知識培訓,加強基層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溝通技巧、敬業精神的培養,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水平。
- 上一篇:社會主流意識視野下翻譯文學
- 下一篇:市環保部門餐飲業清查治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