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會展業發展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05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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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會展業發展指導意見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會展業包含會議、展覽、展銷、論壇、節慶、旅游、賽事、演出等活動,是集商品展示交易、經濟技術合作、科學文化交流于一體,兼具信息咨詢、招商引資、交通運輸、商務旅游等多種功能的新興產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會展產業對拉動消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完善城市服務功能、提升城市影響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加強管理,促進會展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轉型創新、科學發展、勇爭一流,加快向特色新區跨越”奮斗主題,依托區位、產業和資源優勢,遵循“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市場運營”的原則,引進、培育一批龍頭會展企業,打造一批市場化程度高、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品牌會展,建設一批服務配套齊全、功能多樣互補、布局結構合理、能滿足不同形式會展要求的會展設施,培養一批專業化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的會展人才,建立健全統計分析指標體系,全面提升全市會展業發展水平、層次和質量。

二、工作目標

(一)發展繁榮現有節慶會展活動和會展設施

1.對目前已形成一定規模且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中國秧歌節”等重點節慶活動,加強扶持和培育,提升規模和檔次,將其打造成全國知名品牌會展。

2.保護和培育“桃鄉文化藝術節”、“洋河采摘節”、“春季馬鈴薯國際交易會”等具有一定發展基礎和知名度的節慶會展,加強宣傳包裝,拓展市場,將其打造成區域性品牌會展。

3.加強對人民廣場、公園及城區有關場地的利用,加強“汽車展”、“絲綢展”、“奇石陶瓷展”、“服裝展”、“年貨大集”等各種大型巡回展、固定展、常設展和大型公共活動的培育引導。

(二)引進培育一批重點節慶會展活動

1.積極爭取啤酒節、糖球會、蘿卜會等大型地方盛會以及在舉辦的各種展會、論壇在設立分會場;加強與會展中心等專業性會展組織的交流合作,學習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法。

2.利用人民廣場、秧歌城等大型戶外設施舉辦“地方特產”、“優秀名吃”評選和“美食文化節”、“陶瓷藝術展”、“汽車貿易展”、“物資交流展銷”等活動。

3.打造以當地優勢產業、產品為題材的展會活動。利用辣椒貿易、制帽、塑料機械制造等具有較高聚集度和知名度的優勢產業舉辦“辣椒交易展銷會”、“制帽產品展銷會”、“塑機產品展銷會”等。

4.創辦或引進幾個具有國內外知名度的產品展銷會、博覽會、大型會議論壇、大型體育賽事等,擴大知名度,拉動當地住宿、餐飲、旅游、商貿、物流等第三產業發展。

三、工作重點

(一)科學系統規劃。立足實際,以區域特點為主題特色,對會展業進行科學系統規劃,打造特色鮮明的會展系列。

一是突出人文歷史、依托優勢資源,加強會展與“大秧歌”、“大白菜”、“茂腔”等本地特色產業文化的聯動融合,形成“多位一體,互動共贏”的發展格局。

二是綜合考慮會展設施的空間布局、場館設計等因素,完善會展中心、人民廣場、秧歌城等服務配套功能,提高會展設施的利用率。

三是提高產業化發展意識,以市場為導向,注重會展資源的挖掘及產業產品的開發,延伸會展產業鏈條,堅持多樣化互動聯合發展模式,培育會展業實現產業化發展。

(二)發展繁榮市場。挖掘本土資源,拓展會展題材,發展以休閑、觀光、采摘為主題的節慶會展,以弘揚文化、改善民生、全民健身為主題的公益性會展,以拉動內需、宣傳促銷為主題的專項產品、技術會展。引導鼓勵高新技術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等不同行業辦展,不斷培育新的會展熱點。提升改善會展層次,申請各類大型賽事、演出及大型會議等的分賽區、分會場、舉辦地,豐富會展內容,繁榮會展市場,推動會展業實現多元化發展。

(三)培育龍頭企業。鼓勵、引導本地企業通過整合資源、資產重組等方式,培育組建一批集展覽、策劃、服務、宣傳等于一體的本土化龍頭會展企業,可在資金、運作、人才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促使其上規模、上檔次,提升招展、辦展能力。推進會展業定向招商工作,吸引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集團落戶或設立分支機構,引進國內外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技術,加強交流合作,提高我市會展業管理水平。

(四)培育特色產品。通過節慶活動、展會展覽等形式對具有當地特色的產業、產品進行挖掘培育,對能夠代表當地風俗特點的特色產業、產品進行評定選優,出臺政策鼓勵企業、商戶做大做強“特產”的研究開發和保護利用,加大對優秀“特產”的宣傳力度,通過特色產業、產品促進節慶會展活動的發展。

(五)打造品牌會展。以市場為導向,培育一批主題突出、特色鮮明、專業性強、具有較強行業號召力和帶動力的品牌會展。注重會展題材的挖掘,對制帽、辣椒、制塔、塑機等形成規模的優勢產業以及科技、教育、體育、文化等服務性行業進行引導,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由專業會展企業進行策劃打造,培育新的本土品牌會展。

(六)完善會展設施。加快新建會展場館設施的規劃建設,改善現有設施的服務配套功能,引入更加科學合理的建設理念,完善提升與會展設施配套互補場館、場地、酒店的規劃布局和建設檔次,加強對會展中心等大型會展設施的利用和管理,提升硬件和軟件配套服務水平,提高辦展期間會議舉辦和人員接待的承載能力,滿足開辦各種展會的功能需求。

(七)培養會展人才。加強會展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做好會展專業人才的培養、培訓及引進工作。鼓勵高等院校、職業教育機構開設會展專業,各類社會培訓機構針對市場需求舉辦專題培訓講座,相關工作部門要通過邀請專家授課、組織人員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在職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隊伍素質,同時把引進會展高端人才納入全市人才建設規劃,重點引進會展業高層次人才。

(八)強化統計分析。建立健全科學的會展業統計分析指標體系,加強對各類會展數據的采集以及對會展活動經濟、社會效益的分析,建立會展網站和會展業信息數據庫,做好會展活動的宣傳推介和儲備對比,引導會展業健康有序發展。

(九)完善政策扶持。

一是設立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重點會展活動的開發引進,會展品牌培植和宣傳推介,專業人員培訓和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等,專項資金由會展業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科學使用,市財政部門負責加強監管,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是各級稅務和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制定出臺并逐步完善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的扶持政策,力爭把各項稅費和注冊登記“門檻”降到最低。

(十)加強管理考評。對全市舉辦的各類節慶、展會、賽事、旅游等大型活動以及美食節、文化節、汽車展、古玩奇石展、服裝展等各類公共活動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加大對會展活動冠名的規范力度,根據會展活動內容和規模,合理確定會展活動名稱。加大考核力度,將會展業發展工作納入全市目標績效考核,把有利于會展業發展和管理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納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重點工作目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會展業發展戰略規劃與指導,研究解決會展工作中的重大發展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服務業發展局。

(二)明確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我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進行定期調度,在舉辦會展活動時對各有關部門、單位進行統籌協調。

市服務業發展局:制定并組織實施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管理各類會展活動,負責對全市會展活動實行報備登記管理;統籌使用會展場地、設施;做好會展業統計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各類會展活動的社會治安、交通疏導、消防安全、展會秩序等工作。

市財政局:監管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安排會展業發展工作經費,并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市建設局:負責大型會展活動及重大節日、節慶的氛圍營造及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等工作。

市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各類會展活動期間維護正常的活動秩序,整治占道經營等違規行為;合理安排人民廣場的場地使用及管理。

市考核辦:對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的會展業發展情況進行目標績效考核。

市旅游局:負責協調舉辦旅游類節慶會展活動。

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會展活動期間的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受理消費者投訴,依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在會展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及衛生監督管理等工作。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制定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的相關優惠扶持政策,力爭把各項稅費標準降到最低。

市廣播電視臺、市新聞中心: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宣傳報道各類會展活動動態及會展業發展對全市經濟的支撐和拉動作用等。

市供電公司:負責會展活動期間的電力供應保障。

各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會展業發展工作的具體實施和推進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