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指導意見

時間:2022-05-02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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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指導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駐濱各單位:

為防范金融風險,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市場穩定,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號文件做好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近年來,一些地區為推進權益(如股權、產權等)和商品市場發展,陸續批準設立了一些從事產權交易、文化藝術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等各種類型的交易場所(以下簡稱交易場所),對服務實體經濟產生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政策依據和規范管理,在交易場所設立中出現盲目發展的問題,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問題日益突出,監管責任和制度邊界不清,風險逐漸顯現。各級、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提高對清理整頓各類違法違規交易場所重要性的認識,科學處理清理整頓和規范發展的關系,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和規范市場秩序的各項工作。

二、把握政策,明確任務

清理整頓對象包括使用“交易所”字樣的交易所和各種從事權益類交易、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以及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的交易場所。各級、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清理整頓政策規定:

一是自《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下發之日起,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準的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等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進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后賣出或者賣出后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5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二是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準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三是從事信貸、保險、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必須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設立。

四是為規范交易場所名稱,凡使用“交易所”字樣的交易場所,或從事權益類、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以及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的交易場所,除經國務院或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外,必須報省政府批準。未按上述規定批準設立或違反上述規定在名稱中使用“交易所”寧樣的交易場所,以及未按上述規定設立的從事權益類、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以及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的交易場所,工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企業登記或年檢。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3月20日)。

召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清理整頓具體工作。各縣(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清理整頓方案,召開專題會議,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范圍、重點、分工和政策界限,細化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制,集中對整個清理整頓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確保整頓工作科學展開、有序推進。

(二)自查自糾階段(3月21日—4月10日)。

1.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實際對本區域、本行業各類交易場所的有關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底,摸透情況,全盤掌握,并根據清理整頓要求進行自查自糾,自點是有關交易場所審批、備案情況,產品設計及交易制度安排情況,管理制度建立、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自行整改。

2.各類交易場所要嚴格按照清理整頓重點內容進行自查自糾,認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間。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交易場所一律視為非法并依法予以取締。

(三)重點檢查階段(4月11日—5月15日)。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級、各有關部門組織人員對交易場所進行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交易場所監管檔案和誠信檔案;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進行整改;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進行查處、糾正。

(四)總結驗收階段(5月16日—6月5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清理整頓交易場所工作取得的成效與不足,提出長效管理措施,提交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報告。

四、加強領導,密切協作

為加強對清理整頓交易場所和規范市場秩序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市各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對有關交易場所提出清理整頓意見,保留的交易場所提報省政府審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清理整頓的總體協調工作,組織召集成員單位相關會議,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并負責股權、產權、物權等帶有金融屬性的權益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提供已登記交易場所名單,按照領導小組的審查意見對已登記的交易所進行規范,嚴把交易所登記準入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非法權益類、合約類交易行為,以及對不合法、不合規廣告進行查處和打擊。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清理整頓交易場所涉及相關產業政策、辦法的制訂、協調工作。市科技局牽頭負責技術、知識產權、專利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各類交易場所涉嫌犯罪案件的協調、指導、查處、督辦工作。市監察局負責對參與、支持交易場所涉嫌犯罪活動的涉案機關和公職人員的查處工作等。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清理整頓活動的經費保障工作,完成市領導小組交辦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活動的有關事項。市商務局負責按照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管理的要求,開展對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市場清理整頓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市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土地、礦產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市農業局牽頭負責有關農業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會同市委宣傳部等部門負責有關文化、藝術、文物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市環保局牽頭負責環保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市國資委牽頭并會同市金融證券辦負責國有產權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涉及清理整頓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等的擬訂和清理整頓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引導社會公眾增強法律意識。

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保險行業協會負責指導、協調金融機構不得為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提供承銷、開戶、托管、資金劃轉、買賣、投資咨詢、保險等服務;并督導已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及時開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負責對從事信貸、保險、黃金等金融產品違法交易的交易場所的性質認定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廣泛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公眾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媒體刊登虛假廣告誤導社會公眾。

市中級法院負責違法犯罪交易場所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市檢察院配合做好清理整頓工作所涉及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各縣(區)政府都要抓緊成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領導小組或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做好本區域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并及時通報市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做好各交易場所的統計監測、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工作,穩步推進各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