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發展私營經濟促經濟發展意見

時間:2022-06-15 10:29:00

導語:縣發展私營經濟促經濟發展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發展私營經濟促經濟發展意見

為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提出的“奮戰五年,再造”的行動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縣個體私營經濟的培育發展工作,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企業規模壯大、實力提升,實現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積極引導,科學規范,鼓勵個私企業做大做強,提升個私經濟質量,促進我縣個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促進我縣家庭工業發展服務,為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為我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服務。總體目標:自年至年底,全縣新增私營企業1500家,平均每年新增300家;新增個體工商戶15000戶,平均每年新增3000戶。

二、培育范圍

(一)大力發展個體工商戶,提倡多元化發展。一是通過大力發展現代家庭工業,鼓勵、支持城鄉居民從事工業、商業、服務業等個體經營,使更多的自然人成為市場經營的主體。二是鼓勵、支持種植業、養殖業等業主成為市場經營的主體,通過個人、合伙或獨資等形式成立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三是凡從事營利性經營的中介機構等市場經營主體,均納入注冊登記的范圍。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個體工商戶,通過培育,逐步使其成為私營企業:

一是設立或投資金額達到30萬元,從業人員常年達到8人以上的個體工商戶。

二是從事生產、加工、制造等行業,重點是我縣的支柱產業,如轉椅、竹制品、茶葉加工等行業;或具有相當規模的商業、服務性行業,如大型超市、酒店、家電商行、汽車商行、加油站等。

三是年產值200萬元以上或工業性年銷售額100萬元、商業性年銷售額18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

四是已經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個體工商戶。

五是當地鄉鎮政府、有關部門認為需要重點扶持或發展為私營企業的個體工商戶。

三、工作措施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個體私營經濟的培育發展工作,要從提高我縣個私經濟總量,提升企業經濟實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每年制定本地區的個私經濟培育發展目標,并對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

(二)各部門要切實降低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市場準入門檻,放寬準入條件,減免準入費用,要結合工作實際及各自工作職能,出臺切實可行的培育、扶持政策。縣經貿委等部門要從產業發展的角度,出臺扶持我縣個私經濟發展的傾斜政策,引導個私企業合理產業布局,促進其健康發展。

(三)減免個體工商戶在辦理變更為私營企業營業執照時的行政性收費,對變更后如私營企業要求保留原字號的,給予保留;涉及環保審批的,如原個體登記時已經辦理,免予重新提交。

(四)對從業人員穩定在8人以上、資金數額在30萬元以上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則上應登記為私營企業。對全縣已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個體工商戶驗照時,逐步將其轉為私營企業。

(五)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應及時辦理稅務登記。憑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營業執照按規定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個體工商戶不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個體加油站除外)。對變更后的私營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六)進入全縣各開發區、功能區及各鄉鎮工業平臺等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是持有私營企業等營業執照的企業。對變更后的私營企業在用地等方面依法提供方便。對個體工商戶利用房前屋后等空余區域從事生產加工的,依法提供方便條件。

(七)對新設立登記需要環境審批的,簡化環評手續,降低環評費用,切實減輕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的負擔。對涉及個體工商戶變更為私營企業的,如原個體登記時已經辦理的,則憑原環評報告簽署環境意見,不需重新提交環評報告。

(八)金融單位要放寬包括擔保在內的有關貸款條件,積極為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九)加強對個私企業在勞動用工、培訓、社會保險參保等方面的服務,為企業培訓、提供熟練的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員。

(十)鼓勵制造、加工、服務等行業的個私營企業進行商標注冊,加大對企業商標品牌的獎勵力度;促進企業爭創馳名商標、中國名牌以及省著名商標、品牌等,提升產品知名度和競爭力,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私營企業組建企業集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為加強對個私經濟培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個體私營經濟培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凌建榮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縣經貿委、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勞動保障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人行等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

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職責:一是負責對各鄉鎮、部門個體私營經濟年度培育工作目標的分解,并下達培育目標任務。二是結合全縣新農村建設、現代家庭工業發展、工業平臺建設的要求,每年底對各鄉鎮、部門培育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三是適時出臺扶持措施,以確保培育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進行一次廣泛深入的宣傳,宣傳國家鼓勵發展個私經濟的政策。統一社會各界對大力發展個私經濟,促進我縣經濟發展的認識,形成工作合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強化溝通,合力推進。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個體私營經濟培育過程中的難點問題,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溝通,強化對日常工作的業務指導,建立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工商部門要將新增的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名單在5個工作日內抄告各成員單位,其他部門也要將各自的培育工作情況定期抄告各成員單位,便于企業按規定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

(四)監管規范,有序發展。各部門要在做好私營企業培育的同時,加強對個體轉為私營企業的監管,嚴格按照規定給予政策優惠,對經核查后不符合條件的,要取消優惠政策。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定期到企業了解情況,掌握企業的經營狀況,要對一些不符合企業培育發展的行為進行規范。國土部門要嚴格用地制度,對條件改變后的用地行為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