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示范點意見

時間:2022-10-13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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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建示范點意見

各縣區委組織部:

為了及時總結推廣基層黨建工作的新鮮經驗,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途徑和形式,不斷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現就創建基層黨建示范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的原則

創建基層黨建工作示范點的目的是:通過培育和樹立一批硬件完善、軟件規范、特色鮮明、成效顯著的基層黨組織,以示范點的形式,把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加以規范、總結和推廣,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基層黨建工作。

創建黨建工作示范點應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動工作。把示范點創建工作放到落實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去認識和把握,找準黨建工作服務大局的著力點和結合點,增強服務大局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走出一條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緊密結合、同步加強、同步發展的新路子。

2、堅持大膽實踐、勇于創新、注重實效。要堅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堅持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積極探索一些適應時代特點、具有鮮明特色的創新做法,帶動面上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3、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特色。要立足于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對不同層次的示范點提出不同的目標要求,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注意突出典型特色和實際效果,不搞互相攀比,不搞形式主義。

4、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要樹立精品意識,推薦、培育和考評示范點都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培植的示范點,必須具備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反映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代表本地基層黨建工作先進水平。

二、任務要求

按照當年創建、動態管理的原則,實現"1112"目標。全市創建10個左右的黨建示范鄉鎮,100個左右的黨建示范村,10個左右的黨建示范社區和20個左右的黨建示范企業。各縣區創建任務分別為:

黨建示范鄉鎮:甘州區創建3個以上,臨澤縣、高臺縣各創建2個以上,山丹縣、民樂縣、肅南縣各創建1個以上。

黨建示范村:甘州區創建30個以上,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民樂縣各創建15個以上,肅南縣創建10個以上。

黨建示范社區:甘州區創建3個以上,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各創建2個以上,民樂縣、肅南縣各創建1個以上。

黨建示范企業:甘州區創建5個以上,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民樂縣、肅南縣各創建3個以上。

基層黨建工作示范點的基本條件是:

1、領導班子模范地貫徹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朝氣蓬勃,奮發有為,廉潔自律,富有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

2、黨員隊伍能保持先進性,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干部隊伍素質優良,作風過硬,能充分發揮骨干作用;各群團組織健全,作用發揮好。

3、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各項工作成效顯著;黨建工作有創新,特點突出,特色鮮明。

4、制度健全,工作規范,有一套科學的運行機制;活動陣地完善,電教等配套設施齊備。

5、黨組織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得到充分發揮,黨群、干群關系密切,群眾反映較好。

三、方法措施

黨建示范點創建工作要在堅持黨建工作基本方法的基礎上,把普遍性要求與各地的實際結合起來,緊緊圍繞黨建工作的中心任務來開展。農村黨建示范點的創建要與開展"三級聯創"活動和深化"雙培雙帶"工程相結合,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來進行;社區黨建示范點的創建要與開展社區黨建工作"五個好"爭創活動相結合,圍繞建設和諧社區來進行;企業黨建示范點的創建要與創新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相結合,圍繞建設經濟強、黨建強的"雙強型"企業來進行。具體的方法措施是:

1、摸清情況,確定對象。各縣區對農村、企業和社區等不同領域基層黨組織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綜合分析梳理,準確掌握基層組織建設現狀,在此基礎上,確定本縣區基層黨建工作示范點推薦名單和創建目標。

2、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創建對象確定之后,縣區委組織部指導創建單位按照創建標準和條件,制定具體的創建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創建目標、內容、進度、措施及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職責,做到目標明確、時限具體、責任到人、措施得力,確保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3、重點扶持,精心培植。各級黨組織要根據不同領域示范點的不同情況,進行分類指導。對原有的老典型不斷挖掘新亮點,實現新突破;對新典型要創特色、出經驗、求實效。對列入典型培育的示范點,要協調各方力量,集中人力、財力和物力進行重點突破,幫助解決突出問題,促進示范點真正發揮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示范帶動作用。

4、嚴格考評,動態管理。對創建的黨建示范點,在基層黨組織自查的基礎上,由縣區初驗合格后,報市委組織部統一驗收命名。對黨建示范點實行動態管理,市委組織部每年對黨建示范點進行一次復查驗收,對工作滑坡,起不到示范帶動作用的,及時進行調整;對新創建達到標準的,充實到示范點行列。

四、組織領導

1、落實工作責任。縣區委組織部要把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切實抓緊抓好。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真正把此項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各級領導干部要聯系黨建示范點,經常深入示范點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問題,促進工作落實。

2、加強督查指導。把督查指導貫穿于創建工作的全過程,勤檢查、勤督促、抓落實,及時發現問題,認真研究解決,務求工作實效。要建立聯系領導、幫扶部門和創建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創建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指導推動創建工作向縱深發展。

3、規范創建工作。要建立經驗交流、監督檢查、考評命名等制度,加強日常管理,促進黨建示范點建設不斷向制度化、規范化發展。要重視示范點工作檔案建設,特別是要運用電教手段,通過拍攝工作匯報片或專題片的形式,對創建工作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形成電教資料。

4、加強經驗交流。通過召開經驗交流會、組織現場觀摩活動等形式,加強示范點之間的溝通和交流,鼓勵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要及時總結經驗,宣傳和推廣先進典型,發揮示范點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各縣區示范點確定后,填寫示范點登記表并上報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