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11 0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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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工作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人才強國戰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今后一個時期指導和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精神,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培養造就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對于提升我市產業工人隊伍的整體素質,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率先實現基本現代化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明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形勢、指導思想和任務。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技術工人隊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產業優化升級、提高企業競爭力、推動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隨著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臨著嚴峻挑戰。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礎薄弱,培養體系不夠完善,評價、激勵、保障機制不夠健全,高技能人才的總量、結構和素質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盡快解決高技能人才短缺問題,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黨管人才原則,以職業能力建設為核心,健全和完善企業培養、選拔、使用、激勵高技能人才的工作體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帶動技能勞動者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和發展壯大。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加快培養一大批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和知識技能型人才,建立培養體系完善、使用機制科學、激勵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機制,逐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中、初級技能勞動者比例結構基本合理的格局。“十一五”期間,每年新增高級工200人;技師80人;高級技師8人。到“十一五”期末,高級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18%以上,并帶動中、初級技能勞動者隊伍梯次發展,形成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格局。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大力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

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針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健全和完善以企業行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緊密聯系、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互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

充分發揮南郵**職業技術學院、**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和各類職業學校的培訓基地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制度,共同制定實訓方案,采取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等多種方式實施培養,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步伐。各培訓基地要根據**市經濟結構調整,積極拓展技能培訓的門類,并加強相應的師資配備。

充分發揮各類行業協會在高技能人才培養中的作用,結合行業生產、技術發展趨勢以及高技能人才隊伍現狀,做好需求預測和培養規劃,提出本行業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標準,指導本行業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

增強企業對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發揮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的主體作用。各類企業應結合企業生產發展和技術創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建立和完善職工培訓制度,加強上崗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職工經單位同意參加脫產或半脫產培訓,用人單位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參加培訓人員的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對參加緊缺職業(工種)高級技能以上培訓,獲得相應職業資格且被企業聘用的人員,企業可給予一定的培訓和鑒定補貼。

三、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評價、競賽選拔機制

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評價制度。大力加強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進一步突破年齡、資歷、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勞動保障部門要搭建平臺做好服務,鼓勵并積極選送高技能人才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評審鑒定活動,對在技能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貢獻的骨干人才,可進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職業資格等級的要求,允許他們破格或越級參加考評,對通過鑒定晉升職業資格的,根據高技能人才評選獎勵辦法予以獎勵。在職業院校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努力使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廣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為發現和選拔高技能人才創造條件。每年舉辦技能大賽,對職業技能競賽中涌現出來的優秀技能人才,在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的同時,可按有關規定直接晉升職業資格。對職業技能競賽中涌現出來的優秀技能人才,按有關規定直接晉升高級工職業資格,擴大我市高級工人才隊伍規模。

四、加大資金投入、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勵機制,激發高技能人才的創新創造活力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渠道籌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機制。

政府根據高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對高技能人才的評選、表彰、師資培訓等工作經費給予必要的支持,由勞動保障部門制定相關的評選獎勵辦法。

引導和鼓勵用人單位完善培訓、考核、使用與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引導和督促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和經營情況,完善對高技能人才的激勵辦法,對優秀高技能人才實行特殊獎勵政策。企業應對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資、培訓等方面,制定相應的鼓勵辦法;對到企業技能崗位工作的各類職業院校畢業生,應合理確定工資待遇;對參加科技攻關和技術革新,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可從成果轉化所得收益中,通過獎金等多種形式給予相應獎勵。

五、加強領導,營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

切實加強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領導,將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協調和組織推動。

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造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大力宣傳高技能人才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貢獻,樹立一批高技能人才的先進典型,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營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