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一工作考評意見
時間:2022-09-24 0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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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委“發展抓項目”的戰略部署和“五個一”的工作要求,充分調動縣級領導干部包掛項目、引進項目、謀劃項目、輸轉勞務、指導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確保項目建設及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和衡量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工作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1、開展“五個一”活動的縣四大班子成員;
2、開展“五個一”活動的縣級領導干部。
二、考核內容
1、確定包掛的重點建設項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確定引進的項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3、確定謀劃的項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4、確定輸轉勞務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
5、確定包抓的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三、目標設定
1、包掛項目。根據縣委、政府確定的的年度重點建設項目,按照縣四大班子成員和縣級領導干部分工,由縣考核辦與四大班子辦公室溝通協調提出初步計劃,經縣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2、引進項目。由發改委根據項目庫中前期工作比較扎實的項目進行初選,并參考縣級領導本人提供的引進項目計劃表擬定,經縣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3、謀劃項目。由縣商務局參考縣級領導本人提供的項目計劃表擬定,經縣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4、勞務輸轉。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考縣級領導提出的初步意向,結合人才勞務中心掌握的勞務用工情況進行擬定,由縣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5、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建設。由縣小康辦依據縣委、政府確定的年度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建設任務,與縣領導對接后確定重點工作任務,由縣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6、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計劃經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后,由目標設定成員單位根據工作任務、相關指標、完成時限等制定詳細形象進度安排表,經各責任縣級領導審核后報縣考核辦備案。
四、考核方法
縣四大班子成員和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實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季統計通報,半年考核,年終考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包掛項目由縣重點建設項目推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評;引進項目由縣發改委負責考評;謀劃項目由縣商務局負責考評;勞務輸轉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評;包抓新農村建設示范點由縣小康辦負責考評;季度通報、綜合匯總、綜合考評結果上報由縣考核辦負責。包掛一個項目、引進一個項目、謀劃一個項目、輸轉一批勞務、指導一個新農村建設示范點五項權重分別為40分、20分、10分、15分、15分。年終考評成績以半年考核占30%,年終考核占70%進行計算。
1、季統計通報。每季度末月下旬,由縣四大辦公室根據縣四大班子成員和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的開展情況,填寫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統計表,經縣領導審核簽字后報縣考核辦,由縣考核辦統一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2、半年考核。每年6月下旬,由縣重點建設項目推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小康辦分別就縣級領導干部包掛項目、引進項目、謀劃項目、勞務輸轉、指導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建設情況進行匯總,并根據形象進度進行半年量化打分考核,考核結果報縣考核辦備案。
3、年終考評。每年12月下旬,由縣重點建設項目推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小康辦分別就年度縣級領導干部包掛項目、引進項目、謀劃項目、勞務輸轉、指導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建設情況進行匯總,并根據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年終量化打分考核,考核結果報縣考核辦;由縣考核辦將各單位年終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后報縣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縣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結果審核后,分兩個等次提出初步獎勵意見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4、縣委常委會對縣四大班子成員和參與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考核結果和獎勵等次意見確定后,由縣考核辦對全縣“五個一”活動進行總結,將縣委考核結果和獎勵等次意見一并上報市考核工作辦公室。
五、獎勵標準
1、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根據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適當獎勵。
2、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獎勵分兩個等次,以現金獎勵為主,具體標準:一等獎獎勵現金3000元,二等獎獎勵現金2000元。
3、每年一、二等獎獎勵的比例由縣委常委會根據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研究確定。
六、獎金來源
縣級領導干部“五個一”活動考評獎勵資金,由縣財政納入預算,統一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