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意見
時間:2022-08-23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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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省中等職業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現就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中等職業教育的重要性,長期堅持積極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方針
(一)中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和整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對于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把它作為一項長期而又重要的任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進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各類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要堅持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方向,面向企業,面向經濟,面向社會,面向現代化,努力培養與生產、服務、技術和管理第一線需要相適應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應用型專門人才。要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
二、加強宏觀調控,大力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布局結構調整
(三)各地在加快發展高中段教育的進程中,必須加張對初中后分流的宏觀調控,確保中等職業教育年招生數占高中段招生總數的50%以上,促進普教職教協調發展。省級教育強縣應率先垂范。凡當年中職招生比例低于50%的,不得申報教育強縣;評上教育強縣(市)后連續兩年達不到要求的,取消“教育強縣”稱號。
(四)各地要根據社會需求和當地實際,制定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十五”規劃和學校布局調整規劃。通過增加投入、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促使中等職業學校上規模、上水平。到**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的校均規模耍達到1200人以上,每個縣(市)要
集中力量辦好1-2所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全省建成省一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100所。對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予以調整,或取消獨立頒發中職畢業文憑資格。
(五)市、縣政府要統籌本地各類公辦中等職業教育資源,打破條塊分割,通過合并、聯合、遷建等多種形式,盤活并優化配置教育資源。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土地、房產等教育資源置換的收入,必須全額用于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未經市、縣政府批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移作他用。
三、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
(六)中等職業教育要堅持以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辦學體制。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的若干規定》,通過“民辦公助”、“公辦民助”、“公民合辦”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舉辦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大對民辦學校的扶持力度,對于辦學質量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當地政府應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推進人事、分配制度等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有條件的要積極推進后勤服務社會化。各地可選擇部分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辦學體制改革試點,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對中等職業學校的投資和管理。在改制過程中,政府要在投入上繼續支持試點學校的發展,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妥善處理好教師的待遇問題,防止國有校產流失,確保學校穩定。
(七)鼓勵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與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辦學,鼓勵企業資助學校優化實驗實習設施,為學生提供實習場所,選派優秀技術人員到學校兼課,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中等職業學校要圍繞企業需求設置專業、組織教學,培養適用人才,同時積極參與企業在職職工的培訓。鼓勵以大帶小、以強帶弱,組建以省級重點職校為龍頭、有關學校和企業參與的職教集團,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提高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
(八)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自主確定,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并統一公布。允許學校在招生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及時調整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允許學校免試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允許省一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示范專業面向全省招生。
(九)中等職業學校可按生均培養成本收費,自主確定校內不同專業的收費標準,按學校隸屬關系報市、縣(市)物價、財政、教育、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并在招生前向社會公布。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規范收費行為。
四、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加大對中等職業教育的投入
(十)各地用于中等職業教育的財政性專項經費應逐年增加,并確保其占同級教育經費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城市教育附加費應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由當地財政統一發放。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應高于同級普通高中。
(十一)各地應接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其中的50%由市、縣兩級政府統籌,主要用于中等職業教育重點項目建設、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實訓設備的添置。具體統籌辦法由市、縣政府負責制定。
(十二)各地要努力盤活現有教育存量資源,通過異地遷建、土地開發等多種途徑籌措建設經費。有條件的地方可組建教育發展公司,以現有校產作為資本金,利用銀行貸款,加快學校建設。各類銀行要積極發放信用貸款支持學校建設。財政安排的學校基本建設部分撥款可改為貸款貼息。
(十三)境內外個人、企業、社會團體捐資或投資興辦中等職業學校的,享受國家和省政府浙政發[1998]272號文件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
(十四)各級政府要重視、鼓勵和支持涉農職校和涉農專業的建設。加大財政扶持力度,通過助學金、獎學金、減免學費等多種途徑,鼓勵學生報考涉農專業。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和學校聯合辦學,合作培養涉農人才。各地可從當地農發基金中提取一定數額資金,支持涉農專業畢業生從事農業科技創業,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對于舉辦涉農專業成效顯著的職業學校,在確定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和示范專業、推薦保送生直升高職等方面予以優先考
慮。
五、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營造中職畢業生良好的就業環境
(十五)各地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依法加強勞動監察,嚴格實行就業準入制度。對從事一般職業(工種)的,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對從事有特殊要求職業(工種)的,還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取得相應證書的,企業不得錄用,不得進入人才、勞動力市場。
(十六)中等職業學校要把中級技能證書獲取率和畢業生就業率,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重要標準,切實強化學生的職業技能培養。勞動保障部門要為學生參加職業技能考核提供便利條件,允許學生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初級或中級起考等級,在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七)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要轉變用人觀念,克服人才“高消費”傾向,營造中職畢業生良好的就業環境。積極鼓勵中職畢業生到生產、服務第一線和農村基層、城市社區工作,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或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在全省范圍內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學校要充分利用人才、勞動力市場,認真做好畢業生就業的推薦和服務工作。中職畢業生在城鎮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允許隨遷戶籍關系。
六、推進中等職業教育的辦學模式多樣化,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
(十八)堅持中等職業教育主要為社會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的同時,要努力拓寬中職畢業生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途徑。“十五”期間,全省面向中職畢業生的高職對口招生數占高職招生總數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在進一步完善“3+2”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試點的同時,允許獨立設置的高職學校進行“五年一貫制”教育試點,面向全省招收初中畢業生。充分發揮自學考試開放、靈活的教育功能,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有開考模式的基礎上,開考與中職相銜接的高職類專業,為學有余力的中職在校生和畢業生提供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機會。
(十九)鼓勵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綜合改革實驗班。支持省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與當地的重點高中發揮各自的優勢,聯合創辦綜合高中,探索新型的普職溝通的教育模式,為學生提供升學和就業的多種選擇。鼓勵中等職業學校進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的試點。
(二十)中等職業學校應在辦好學歷教育的同時,面向社會積極舉辦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班,為城鄉新增勞動力和在職、轉崗、下崗人員提供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培訓。
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質量
(二十一)各地要重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引導廣大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廣大教師要熱愛中等職業教育,自覺提高自身的師德修養,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蘋,不斷探索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十二)中等職業學校要通過人才引進和在職教師的培養培訓,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專業教師隊伍。尤其要加強“雙師型”教師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鼓勵專任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安排中青年教師參加企業生產實踐。允許學校不受編制身份限制,面向企業公開招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高級技師或技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各級政府要安排專項經費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各地、各學校都要制定職教師資培養培訓規劃,并認真予以落實。省教育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改進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職務評審辦法,組建省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鼓勵專業課教師朝“雙師型”、一專多能的方向發展。
(二十三)中等職業學校要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特點,加強專業建設,優化實驗實訓設施,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努力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和優勢。“十五”期間要集中力量建好100個省級示范專業,實現中等職業學校“校校通”,大力推進中等職業教育的現代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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