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屆五中全會學習計劃
時間:2022-02-26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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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十六屆五中全會是承前啟后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次重要會議,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會議。局黨組研究,全體工作人員要保證時間,明確任務,專題學習中共中央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有關學習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學習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科學內涵
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是全黨和全國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推向前進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把握形勢,符合國情,關注民生,反映民意,必將對推動“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社會更加長遠、全面的發展,發揮重要現實指導作用,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學習重點:1.總書記的重要講話;2.《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3.中央有關文件匯編。
時間安排:從現在起到11月底為第一階段的學習,采取自學做筆記、集體討論、專題輔導等形式;12月份開展人人演講學習體會,并開展學習筆記評選活動。
二、要進一步增強食品藥品監管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指出,要強化食品藥品餐飲衛生的監管,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化作加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強大動力和具體行動。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認真做好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要以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局黨組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不斷提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能力;密切聯系工作實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要把學習五中全會精神和《公務員法》相結合
學習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要同時結合學習《公務員法》,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教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抓好各自職責工作,圍繞創建學習型機關、節約型機關、廉政型機關、服務型機關,加強自身建設,要把各項監管工作,提高到文化建設的高度來認識,不能為監管而監管,要用監管文化的先導作用,激勵工作熱情與思想覺悟,認真遵守“十要十不要”守則,共產黨員、公務員都要帶頭遵守并作出表率。
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公務員法學習配檔表
時間
學習內容
2005.10.25——2005.10.28
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人民日報社論《在新的起點上闊步前進》;
2.《公務員法》: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
2005.10.31--2005.11.4
1.《十一五年規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
2.《公務員法》:職務與級別、錄用。
2005.10.31--2005.11.4
1.《十一五年規劃》: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2.《公務員法》:考核、職務任免。
2005.11.7--2005.11.11
1.《十一五年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2.《公務員法》:職務升降、獎勵。
2005.11.14--2005.11.18
1.《十一五年規劃》: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公務員法》:懲戒、培訓。
2005.11.21--2005.11.25
1.《十一五年規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2.《公務員法》:交流與回避。
2005.11.28--2005.12.2
1.《十一五年規劃》: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2.《公務員法》:工資福利保險。
2005.12.5--2005.12.9
1.《十一五年規劃》:深化體制改革和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2.《公務員法》:辭職辭退。
2005.12.12--2005.12.16
1.《十一五年規劃》: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2.《公務員法》:退休、申訴控告。
2005.12.19--2005.12.23
1.《十一五年規劃》: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2.《公務員法》:職位聘任。
2005.12.26--2005.12.30
1.《十一五年規劃》: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起來為實現"十一五"規劃而奮斗;
2.《公務員法》:法律責任、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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