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工作總結

時間:2022-03-24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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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工作總結

一、工作進展情況

(一)鄉鎮垃圾處理場建設和達標排放工作的監督落實方面

**區轄15個鄉鎮,沿江鄉鎮11個,其中**鎮納入城區環衛統一管理。沿江的**等6個鄉鎮,分別于20*年、20*年建成垃圾處理場并經省家園辦驗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對已投產的鄉鎮垃圾處理場加強運營監管,督促有關鄉鎮對垃圾滲濾液采取過濾池、沉淀池、蘆葦叢等多種形式有效處理,基本達標排放。

(二)保障飲用水環境安全方面

與區環保局、區委農辦、區國土分局等部門,結合新農村、中心村、地災搬遷安置、造福工程建設,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分批組織實施對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居民外遷安置。目前全區已新修編完成爐下鎮、*鄉總體規劃,*鎮、*鎮大壩、*村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爐下鎮斜溪村等66個行政村建設規劃,正在建設大橫鎮四朵洋、塔前鎮茶林、水南街道后谷等多個村鎮住宅試點小區。根據省建設廳安排部署,計劃于2010年起,對部分條件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區,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處理試點工作。

(三)深化家園清潔行動方面情況

截止10月21日,我區已全部完成2009年5個集鎮、44個行政村(含庫區村21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任務,并經省家園辦驗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運行。實現了沿江除納入城區環衛統一管理外的8個鄉鎮,全部完成集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和全區共139個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個,完成整治并經驗收合格38個)的垃圾整治任務。今年驗收合格的爐下鎮、樟湖鎮、洋后鎮、巨口鄉、*鄉等5個集鎮垃圾處理設施,均按福建省農村“家園清潔行動”垃圾治理驗收標準(試行)建設,建有焚燒爐、分揀坪、遮陽棚、管理房、攔截壩、進出道路等。同時,有關鎮(村)建立穩定的保潔隊伍,健全垃圾清掃保潔各項制度,配備了垃圾池(桶)等各項設施,5個集鎮共配有85個垃圾池(桶),清運板車42輛,垃圾專用機動運輸車5輛,44個開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備2365個垃圾池(桶)、59輛清運板車,垃圾專用機動運輸車9輛,鎮村共投入資金347萬元。通過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極大地解決了多年來農村垃圾亂堆放導致的鎮容村貌臟、亂、差的問題,使農村家園面貌煥然一新。同時,我區沿江、沿溪鄉鎮尚未列入“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的村有6個(即來舟鎮新建、傍溪、王富村,大橫鎮陳墩、埂古、常坑村),我局已督促有關鎮村在2009年底前完成農村家園清潔行動治理任務,并建立垃圾處理的長效運行機制,爭取列入2010年省家園辦驗收范疇。

(四)開展垃圾清理方面情況

沿江兩岸1公里范圍內的所有垃圾堆放點,有關鄉鎮、街道已予以清理,確保無污染物入河,盡量做到水面無漂浮物,岸坡無垃圾。目前,全區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點55處,累計清理垃圾580噸。安豐溝流域生活垃圾處理,經市區有關部門多次協調,明確納入市環衛清掃保潔服務范圍,據悉于11月20日正式啟動。目前正逐步開展垃圾袋裝收集、設置垃圾桶(池)、建立監控系統等工作。

(五)確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長沈文鴻負責項目的實施和聯系,定期向區整治辦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并提供相關的數據和材料。

二、存在問題和建議

1、部分已建的江河沿岸鄉鎮垃圾處理場設施建設還不夠完善,垃圾焚燒爐利用率不高,管理水平和運行效果有待提高。建議有關鄉鎮加大垃圾收集處理服務范圍,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已建垃圾處理設施的有效運行,嚴禁在河岸堆放和向河道傾倒垃圾、廢棄物、有毒有害物質,建立健全水環境綜合治理監督隊伍。

2、鄉鎮、村莊垃圾處理費征收存在較大困難。有些鄉鎮、村對鎮區單位、部分營業場所和村民收取少量垃圾處理費,大多數鄉鎮、村未實施對村民的垃圾處理費征收,且我區鎮、村財力普遍困難,難以保障處理費的投入,從而影響了垃圾收集處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和整治效果。建議有關鄉鎮建立健全垃圾處理經費保障機制,多渠道保障經費的投入。

3、村民清潔家園意識有待提高。建議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村民參與家園清潔行動主體意識。

三、下階段工作安排

1、繼續開展清潔家園“回頭看”活動。督促有關鄉鎮村進一步完善已建的垃圾處理設施,健全相關清掃保潔管理制度,加大監管力度,確保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行,鞏固家園清潔整治效果。

2、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與區人大城鄉委、區效能辦等有關部門,按規定的方案,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通過《**建設信息》、有關媒體等渠道予以曝光通報,并對整改情況跟蹤督查。

3、繼續積極深化開展家園清潔行動。把未通過驗收的沿江6個行政村和塔前鎮及其他行政村納入2010年整治任務,擴大家園清潔行動的開展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