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7 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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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認真總結和運用實踐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經驗,緊緊抓住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崗位的公共服務權力,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崗位風險防控為基礎,以加強制度建設為重點,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進一步做好清權、確權、曬權、控權工作,著力在拓展領域、完善措施、提高實效上下功夫,努力形成“體制機制制度加科技并融入文化”的監控模式,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范、風險明確、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預警及時、上下聯動、內外結合的廉政風險聯防聯控新機制,全面提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整體水平,推動全市反腐倡廉建設深入發展,為加快推進轉型升級、融合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二、工作主體
工程建設領域:住建局、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民防局、水利局。
財稅管理領域:審計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領域:監察局、商務局、海關、國檢局、發改委、物價局、經信委、安監局、質監局、工商局、煙草局、鹽務局、城管局、環保局、農委、糧食局、公安局、科技局、教育局、衛生局、藥監局、人口計生委、文廣新局。
金融管理領域:人行、銀監局、人保財險、人保壽險。
社會管理領域:人社局、民政局、住房公積金中心、殘聯。
司法領域:司法局、法院、檢察院。
三、工作目標
按照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以腐敗易發多發的領域、部門和崗位為重點,進一步建立健全以工作崗位為點、工作程序為線、監管制度為面,環環相扣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形成具有部門特點的監控模式,帶動整個行業系統的全面發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從“粗放型”到“集約型”、從“崗位化”到“鏈條化”、從“對人對崗”到“對事對項”、從“普遍抓”到“重點抓”推進,實現廉政風險防控目標化管理、標準化操作、過程化控制、無縫化對接、精確化防控;在充分實踐、狠抓落實的基礎上,保證和促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運行更順暢,制度配套更完善、執行更有力,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發揮作用更加明顯。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查找廉政風險。緊緊圍繞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進一步查找權力行使、制度機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風險,按照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科學制定防控措施,修訂“廉政風險防控操作規程”。屬于權力行使方面的,積極探索分權、控權的有效方法;屬于制度機制方面的,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并抓好落實;屬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過開展領導干部專題黨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風險教育等形式,提高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自覺性。6月底前,各部門將修訂后的“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防控操作規程”在網上公開,接受群眾評議監督。
(二)優化權力結構配置。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遵循內部牽制、崗位分離的原則,對班子成員之間、處室之間、崗位之間的權力進行優化配置,解決一些部門或處室權力過于集中、制衡不力等問題。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本部門本單位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財務、干部人事、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6月底前,不符合規定的部門要進行分工調整。
(三)完善權力程序制約。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和工作制度,明確需要集體研究的“三重一大”(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具體事項范圍,規范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決策權限、決策內容及決策程序。6月底前,各部門各單位修訂完善的議事制度報市懲防辦。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裁量標準,科學合理劃分裁量階次,優化裁量流程,公開裁量細則,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空間。
(四)強化權力公開運行。繼續深入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規范信息公開目錄,明確公開事項、載體、時限等要求。積極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特別是財政資金管理與使用、保障性住房、征地拆遷項目、食品安全、環境保護、招標投標、價格和收費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加強機關內部信息公開,積極推動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預決算、財務報銷、政府采購、工程建設、資產管理等內部事項的公開。6月底前各單位要制定內部信息公開事項目錄和管理辦法。
(五)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廉政風險防控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構建的全過程,及時總結本地本部門各單位的實踐經驗,推動相關制度的完善和創新,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和約束力,形成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與制度建設的良性互動。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防止和糾正制度存在的廉政風險。在市和市(區)兩級統一搭建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查詢系統,實現查詢檢索、瀏覽復制、法規管理等多項功能。
(六)建立防止利益沖突機制。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促進各級干部職工牢固樹立廉潔從政意識,在對外履職時首先進行無利害關系說明,主動回避利益沖突。要重點圍繞本部門本系統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建設。要堅持把利益回避、利益公開和利益處理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慮,以利益公開為前提,以利益回避為目的,以利益處理為手段,不斷完善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建設。要立足于現行廉政法規的基本精神,積極借鑒先進地區和單位的經驗,把防止利益沖突制度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業務工作的各個方面,科學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措施,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防止利益沖突制度體系。
(七)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編制目錄,逐項明確設定依據、實施主體、辦理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全面推行并聯審批,切實解決互為前置問題,提高審批效率。積極推進市和市(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強化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
(八)加強科技信息防控。堅持統一規劃和資源整合,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依據“權力運行流程圖”,將業務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使各類行政職權“進系統、留痕跡、可追溯、能監督”。加強統一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對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專項資金管理、政務服務窗口等進行實時監控、綜合分析、風險防控。
(九)積極實施預警處置。通過信訪舉報、案件查處、監督檢查、干部考核、網絡輿情等多種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風險信息,定期進行分析、研判和評估。對發現的可能引發腐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進行風險預警,綜合運用談話函詢、警示誡勉、責令糾錯等處置措施,及早有效化解廉政風險。實施分級預警,對可能引發腐敗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綜合運用風險提示、誡勉談話、責令糾錯等處置措施,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建立本單位、本系統的廉政風險預警處置機制。
(十)大力推進動態管理。以年度為周期或依托項目管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行政職能轉變、人員變動和預防腐敗新要求,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有關職責權限的變更、防控措施落實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實際需要,及時調整、完善廉政風險內容、等級和防控措施,加強對廉政風險的動態監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三重”廉政風險防控、規范權力運行,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統籌協調、扎實推進。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把“三重”廉政風險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大任務來抓,周密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黨政領導班子要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黨組)書記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帶頭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做到業務工作延伸到哪里、風險防控就跟進到哪里、主體責任就落實到哪里,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二)加強分類指導。根據各領域、各部門、各崗位進展情況,分別提出推進、深化、完善的要求,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根據各領域、各部門、各崗位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分別明確重點監控事項、環節,增強工作的實效性;根據各領域、各部門、各崗位權力行使的不同特點,積極探索有效的監控措施,增強工作的科學性。今年在各領域確定一批示范點,及時總結和大力推廣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
(三)強化督查考評。加強“三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必須一項一項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實。要定期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推動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糾錯整改和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的落實。要積極探索量化考核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法,用具體、量化的指標進行考核評估。要把檢查考評結果納入本部門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檢查考核之中,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評、工作目標績效考評等掛鉤。要建立獎懲機制,對“三重”廉政風險防控成效顯著的單位、個人予以表彰;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各市(區)和市直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行業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深化權力運行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并及時報市懲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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