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局宣傳考核辦法
時間:2022-10-20 08: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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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宣傳工作,充分調動各單位做好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升宣傳工作的整體效能,特制定本考核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充分認識到宣傳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實,積極主動抓好宣傳工作。
一、考評對象
綜合辦、專業中心主任、支局所長
二、考評時間
2013年8月1日—12月30日
三、考評指標
1、綜合辦:主要負責全局宣傳工作的歸口管理、溝通協調、機制建立等工作;負責按照省公司及市郵政宣傳工作的總體要求,指導、督促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貫徹執行郵政新聞宣傳的決策精神、工作部署、主要任務和目標要求,組織開展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局大宣傳工作的考核評比和評選表彰等工作。負責以提高企業文明程度和員工文明素質,開展和諧創建活動為重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負責員工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宣傳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
每月投稿不少于2篇,見報不少于1篇。
2、專業中心(代金、電商、集郵、函件、報刊):負責我局經營發展、業務宣傳、業務項目、經驗、發展宣傳工作。
每月投稿不少于1篇,考核中心主任。
3、支局所長:負責組織開展郵政企業文化建設宣傳教育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學習先進典型的宣傳教育活動;負責本單位經營發展、業務宣傳工作。
每月投稿不少于1篇,考核支局所長。
四、考核激勵與約束
年終,根據個人見報篇數評選出宣傳工作先進個人,并進行獎勵。其中,評選一、二、三等獎各1個,分別獎勵500元、300元、200元。
五、宣傳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要多投稿、多見報,要充分調動本單位會寫作的員工參與,發揮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
2、綜合辦對稿件上報及時通報,考核。
3、各單位上報稿件統一報縣局綜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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