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制度
時間:2022-03-16 08:22:00
導語: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政協*省委員會專門委員會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教科文衛體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工作實際,制定本簡則。
第二條委員會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緊緊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
第三條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委員就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方面的重大問題開展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二章工作任務
第四條委員會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要求,貫徹執行政協*省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
第五條委員會的基本工作任務:
(一)組織委員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國家和我省有關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幫助委員了解我省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的發展情況,為委員知情出力、參政議政創造條件,為繁榮我省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事業貢獻力量。
(二)圍繞我省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座談討論、調研、視察等活動,提出意見、建議和提案。
(三)團結和聯系委員及各族各界人士,積極反映社情民意;
(四)承辦省政協常委會議、主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六條委員會根據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確定的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委員會每年應向主席會議作一次工作匯報,并向常務委員會會議報告年度工作情況。
第七條委員會工作由副主席分管,副秘書長分工負責聯系,主任負責全面工作,日常工作由專職副主任主持。
第八條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主任會議不定期召開,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舉行全體會議、主任會議或專題會議。
第九條以委員會名義形成的文件,一般的由委員會主任或專職副主任審定并簽發;重要的由委員會全體會議或主任會議審議,必要時提請主席會議或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委員會文件需以政協*省委員會或辦公廳名義發出的,按規定的辦文程序辦理。
第十條適時舉行委員專題座談會,就我省教科文衛體某一方面的重要問題,邀請黨委、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以及一線同志參加,與委員面對面座談交流,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一條不定期邀請省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或有關專家學者,就教科文衛體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或最新成果舉行報告會。
第十二條重視發揮界別作用。加強與本委所聯系的省政協委員的聯系,聽取意見與建議,并根據需要安排他們參加相關活動。
第十三條加強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系,交流情況,密切配合,協調工作。必要時邀請有關方面進行協商對話,交換意見。
第十四條加強與省各派、有關人民團體、市縣(市)區政協的聯系,交流情況,相互學習,開展合作。
第十五條委員會的各種活動,應遵循民主協商、平等議事的精神;需對工作做出決定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理。
第十六條委員會全體委員應積極自覺地參加本委員會舉行的會議和活動。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遵守《*省政協關于加強委員自身建設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
第四章辦事機構
第十七條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在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領導下,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一)承辦委員會各項活動的組織、聯系、協調、服務等工作;
(二)起草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調研報告、文件和其它文字材料;
(三)保管和存檔委員會文件,收集整理資料;
(四)辦理省政協機關領導和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宜。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簡則經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后執行。
- 上一篇:職責情況統計實施制度
- 下一篇:政協提案委員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