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討論制度
時間:2022-03-11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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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擇適當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臨床病例(病理)討論會。討論率(含會診)應達出院病人的15%以上。
(二)臨床病例(病理)討論會可以單科進行,亦可多科聯合舉行。有病理檢查的病例,可邀請病理科醫師參加。
(三)舉行臨床病例討論會,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盡可能寫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與會人員,以便做發言準備。
(四)臨床病例討論會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負責介紹和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檢查、治療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病歷由住院醫師報告)。會議結束時主持人應做總結,主持科室要做好記錄,及時整理,歸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討論
(一)科室每月舉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討論會,作為出院病例歸檔的最后審查(送病案室存檔)。
(二)出院病例討論會,可以單科由主任主持進行,較大科室可按專業組進行,由主治醫師主持,經治醫師和實習醫師參加。
(三)出院病例討論會對該期間出院的病案審查:①記錄內容有無錯誤,遺漏等;②是否按規定順序排列;③是否符合當地衛生廳頒發的病歷書寫要求;④確定出院診斷和治療結果;⑤是否存在問題,應取得哪些經驗教訓。
(四)一般死亡病例可與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討論。
三、疑難病例討論
凡遇疑難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召開討論會,有關人員參加,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四、術前病例討論
一般手術經主治醫師決定即可,但重大疑難手術或開展新技術的手術,必須術前討論。討論會由科主任主持,主治醫師、手術醫師、麻醉師參加,訂出手術方案、注意事項、術后監護要求等,討論情況整理后記入病案。
五、死亡病例討論
(一)凡死亡病例討論,一般應在死后一周內召開。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論是否屬于醫療事故,都要及時單獨討論(當日完成),并報醫務科和院領導。
(三)用于做尸檢的病例須在病理報告做出后的一周內進行。
(四)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護人員參加,必需時請醫務科參加。討論會要有完整記錄,整理后主治醫師簽字,入病案存擋。不準以死亡小結代替死亡病例討論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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