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工作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02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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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規范化管理,提高全行員工的集體榮譽感,增強凝聚力、戰斗力和向心力;緊緊圍繞支行黨委確定的全年經營目標,以嚴謹的工作作風、規范的工作行為、嚴肅的工作紀律、嶄新的工作風貌來迎接新的一年的考驗,扎實有效的促進全行各項業務工作再上新臺階。根據上級行有關工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組織決定,聽從工作安排。
2.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上班和下班。
3.支行機關人員,要求每天早8點準時到二樓會議室點名。
4.基層營業單位,必須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制度。
5.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串崗、聊天和大聲喧嘩。
6.營業期間不準吃零食、打瞌睡,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
7.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8.聽到辦公電話鈴聲時,應主動接聽,以文明禮貌用語對答,并耐心細致地回答或解決對方提出的問題。
9.在全行實行“首問責任制”,第一個面對客戶的員工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對該客戶的業務辦理全程負責,并記錄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戶和所辦理的事項和結果記錄在案,以備客戶監督。
10.按時參加支行通知的各項工作會議,不準無故缺席和遲到、早退。
11.會議期間必須關掉手機和呼機,不準隨意走動,專心致志開會,自覺遵守會場紀律。
12.積極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推拖和延誤。
二、儀容儀表
1.上班期間必須身著工作裝,佩戴工號牌,并按支行通知統一更換季節工作裝。
2.著裝要整潔,談吐要文明,舉止要大方,修飾要得體,不許留怪發,男士不蓄長發。
3.接待客戶要面帶微笑,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4.全行員工無論何時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損害農行整體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與本行利益相違背的事情。
三、環境衛生
(一)營業場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掃、班后清理,從不間斷。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掃除。
2.營業廳前行名、行牌,經常擦拭干凈,保持清新醒目。宣傳條幅懸掛整齊,定期更換。每天班前要清洗門窗、清掃地面,保持清潔衛生。
3.營業廳內整齊清潔,物品放置統一有序。要求地面無紙屑、無果皮、無痰跡、無灰塵,墻壁清潔衛生。
4.營業柜臺整潔無灰塵,柜臺玻璃明亮潔凈,便民設施齊全完好,擺放到位。
5.辦公桌上保持整齊有序,辦公用品設施整齊劃一,不準擺設與辦公無關的物品,室內不準堆放私人雜物。
6.大堂經理或導儲員要時時清理營業廳環境衛生,為客戶提供清新整潔的辦公環境。
7.各營業網點其它場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潔,為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支行機關
1.劃清責任區,明確責任人,保證支行機關干凈整潔。
2.機關大院內、門前、門洞保持干凈衛生。每早8點前整理完畢。
3.廁所內要經常沖洗,保持清新無味。每晚7點清掃干凈。
4.樓道、樓梯及辦公室,由當天值日部、室打掃,保持清潔衛生。
5.灶房、餐廳保證無蠅、無鼠、無灰塵、無病菌,確保全行員工有一個健康的就餐環境。
6.自行車、摩托車全部整齊放入車棚,不準隨便停放在大院和門洞內。
7.機關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外來車輛由門衛人員安排車位,要規劃有序。
8.垃圾要與環衛隊達成協議,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機關職工住宿區,由辦公室安排責任人,要保持清潔衛生。
四、出勤規定
1.工作人員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請假應在事前由本人親自填寫請假條,按規定程序報批,批準后留存主任處或辦公室備案。
3.病假憑有效證明可準予病假(可出具證明的醫院是縣級以上醫院(含縣級))。
4.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審批權限:一般職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本單位領導批準,3天以上由單位主任簽注意見后報支行分管行長批準;副主任請假,2天以內的由本單位主任批準,2天以上由本單位主任簽注意見后報支行分管行長批準;主任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行長批準,超過3天由分管行長簽注意見后,報行長批準。
6、銷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主任處或辦公室銷假,并嚴格記錄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7、基層各單位務必在次月3日前將本單位的考勤情況報回支行辦公室備案。
五、處罰辦法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順利執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紀的良好風氣,維護全行整體形象,對違規違章行為決不姑息,嚴肅處理。
1.成立監督檢查組,由分管行長牽頭,綜合辦公室負責。要認真履行督促、檢查、登記、考核和處罰職責。
2.對違反《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及運城分行《營業機構規范服務細則》等有關條款者,情節輕微,負面影響不大的罰款5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和保證,給予行政警告一次,記入不良檔案;對當年累計達3次或情節嚴重,影響較壞的,令其下崗待業,停發工資;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機關里滋事、打鬧的一律開出公職。
3.上班遲到、早退或缺崗、離崗的給予批評教育,發現一次罰款10元;每月累計發現3次以上的要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批評,記入不良檔案。
4.受到顧客舉報或投訴一次的,扣發全年效益工資,累計兩次以上的立即下崗直至除名。
5.不能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的,調離原工作崗位直至下崗。
6.工作期間,不能嚴格執行工作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如串崗、玩電腦、干私活、吃零食、舉止不文雅、談吐不文明、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罰款10-30元;累計3次以上的扣發一個月效益工資;對屢教不改的,一律辭退。
7.職工曠工按實際曠工日扣除日工資,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給予除名。
8.不按規定著裝或不戴工號牌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9.環境衛生,達不到要求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對責任領導罰款50元。
10.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停放,不能嚴格執行的對當事人罰款10—30元,對管理責任人罰款50元。
11.屬督查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管理有漏洞責任的,對分管行長和辦公室主任分別罰款100元。
12.對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本行各項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行為,除以上處罰外,并嚴格執行農銀發〔2001〕153號《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措施
1.此項工作由分管行長牽頭,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辦公室每月至少到各營業網點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進行通報。
3.開展“評優選差”活動。年度終了,支行根據工作記錄評出作風過硬,舉止文明,遵規守紀的員工,予以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有違規違紀行為記錄者按次數進行排隊,實行“末位淘汰”,作為下崗分流對象。
4.聘請社會監督聯絡員,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設置舉報投訴意見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5.各部室及各經營網點要根據自身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管理考核辦法細則,供支行監督核查。
6.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