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大代表在黨校培訓班的講話

時間:2022-10-06 0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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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大代表在黨校培訓班的講話

各位代表,同志們:

經過認真籌備,縣十六屆人大代表培訓班今天在這里正式開班了!在此,我代表縣人大常委會向參加培訓班學習的各位代表和同志們表示熱烈的歡迎!向為籌備這次培訓班作出辛勤努力的縣委黨校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這期培訓班是縣人大常委會針對當前人大工作的實際,為了不斷提高代表素質、適應新時

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開展的一次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活動。這次培訓得到了縣委的高度重視和縣政府的大力支持,縣委在批轉縣人大常委會2007年工作要點中,將集中培訓縣十六屆人大代表作為今年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縣人民政府在資金保障等方面為培訓班順利舉行創造了良好的條件。這次培訓的主要對象是縣十六屆人大代表中的農村代表和鄉鎮人大相關工作人員,共計115人,整個培訓分兩期進行,主要目的是通過培訓學習,了解新時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增強人大代表的政治責任感,提高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在管理國家事務、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好地發揮代表的積極作用,不斷開創全縣人大工作新局面,為全縣三個文明建設作出新的貢獻。在正式開展培訓學習之前,我就辦好這次培訓班以及相關代表工作講三個方面的意見。

一、充分認識提高代表素質的重要意義。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人大代表的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其職務作用的發揮,進而影響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質量和實效,影響權力機關在社會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不斷提高代表素質,增強其履行職責的能力,既是人大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前提。作為一名人大代表,應該充分認識到代表素質在代表工作以及人大工作中的基礎作用和重要意義,自覺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一)提高代表素質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需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總書記在紀念全國人大成立50周年大會上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能夠保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這一制度包括權力屬民制度、代表選舉制度、民主集中制度、人大工作制度等。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因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是保證國家的權力屬于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組織形式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走群眾路線。這三個“必須堅持”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實踐經驗的高度概括和深刻總結,是人大工作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堅持這些基本原則的主體是人大代表,堅持這些基本原則的前提是人大代表的素質能夠適應新時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黨的十六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確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的三大目標,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這對新時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在加強政治文明建設,推進依法治國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擔負著極其重要的職責。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加強,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范圍越來越寬廣,代表人民當家作主的責任越來越重大,人民對人大代表的期望值越來越高,人大代表素質的狀況、履職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的實現,只有不斷提高代表素質,不斷創新代表履職的方式方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堅持得好、完善得好,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才能真正得到保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才能得到健康發展。應當看到,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發展、完善,我縣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但是,也必須看到,由于種種原因,也有少部分代表的代表意識不夠強,工作責任性不夠強,履行代表職務的能力不夠強。有的代表光榮感較多,責任感缺乏,把代表身份簡單地當作是“政治待遇”、“榮譽稱號”,而沒有真正意識到代表是一個職務,肩負著代表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神圣職責;有的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性質、內涵、作用認識不清,對法律賦予自己的職權與義務不太明白,不知怎樣發揮代表作用;有的對執行代表職務的方式,狹隘的理解為只是每年參加一次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甚至缺席代表大會;有的一屆代表當下來,議案沒一份,建議沒一個,甚至在人大正式會議和活動中真正的發言都沒有一次。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家權力機關作用的發揮,也不利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二)提高本文章共2頁,當前在第2頁上一頁[1][2]代表素質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人大代表不同于一般的公民,也不同于一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一個選區眾多選民的代言人,在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活動中始終處于主體地位。憲法和法律對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職權進行了規定,通常概括為四項職權:立法權、監督權、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其職權是法律直接確認賦予的,

具有國家意志性、規范性和不可侵犯性,代表的是國家和本地區全體人民的利益。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責就是堅持在黨的領導下,依法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把黨的意圖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而人大常委會行使好這些職權,必須通過人大代表認真履行職責來實現。因此,人大代表擔負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反映民愿,參加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查、決定重大事項,選舉產生本級國家機關組成人員,參加視察、檢查、調查等活動,督促“一府兩院”改進工作等多項職責,而且其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專業性都很強。在履行代表職責中,如何堅持黨的領導、民主集中制和群眾路線,如何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如何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難點和改革開放的大局開展工作,達到黨委滿意、人民滿意、選民滿意的效果,都要求人大代表必須具有較高的思想理論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必須具有寬廣的視野和全局觀念,也就是必須具備與行使職權相適應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能力素質和良好的精神狀態,才能將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依法行使到位,才能不辜負廣大人民群眾和選民的期望。

(三)提高代表素質是不斷開創我縣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在新的歷史時期,各級黨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中央于2005年專門下發了9號文件,省、市委相繼召開人大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人大工作的重要地位,就如何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加強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等方面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縣委也于2005年印發了關于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就做好代表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經過二十年醞釀,于去年出臺、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就人大常委會強化對“一府兩院”工作和法律監督的內容、方式和要求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范,這對于保障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這些既為做好我縣的人大工作提供了大好機遇和有利條件,也對新時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任務。同時,縣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縣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了經過五年或更長一段時間,努力把遠安建設成為經濟健康發展、生態環境良好、人民生活寬裕、社會文明和諧,走在全省山區縣市前列的綠色經濟強縣的奮斗目標。實現這一宏偉藍圖,必須不斷開創人大工作新的局面,充分發揮縣、鄉鎮兩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優勢,發揮人大代表的先進作用,調動全縣人民的積極性,同心同德,共同奮斗;必須發揮人大的監督職能作用,圍繞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構建和諧社會、改進“一府兩院”工作,創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監督質量與效果。這就需要廣大代表的齊心協力,需要廣大代表的智力支持,需要廣大代表素質的不斷提高。全縣人大代表來自四面八方,來自不同工作崗位,代表的個體素養千差萬別。今天在座的各位代表,來自農村基層的方方面面,有的是具有豐富農村工作經驗的村組干部,有的是具有生產管理技能專長的專業技術人員,有的是在經濟建設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村經濟大戶,有的是能為民代言做事的普通群眾,這些知識、經驗和特長為履行代表職責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如何發揮優勢,把豐富的實踐經驗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知識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履行職責的水平,加強理論培訓、提高理論素養顯得尤為重要。在全縣176名新一屆人大代表中,有97名是新當選的代表,初次接觸人大工作,對人大工作有一個熟悉和學習的過程。即使是過去多年的“老代表”,在新的歷史時期,面對新的發展要求也需“充電”和“加油”。隨著我縣人大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人民群眾民主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對人大代表個人的綜合素質、履職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既要具有代表人民依法履行職責的愿望,還要具有依法履職的水平。這就需要廣大代表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為更好地履行職責、發揮作用、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切實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代表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級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些規定,充分肯定了人大代表在國家權力機關的主體地位和主體作用。在新形勢下,要強化和深化人大工作,不斷開創人大工作新的局面,必須強化代表對主體地位的認識,不斷增強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依法履行代表職責,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切實發揮管理國家事務作用。人大的立法權、任免權、決定權和監督權,是管理國家事務的集中體現,都要通過代表履行職責、發揮作用來實現。因此,作為一名人大代表,要牢記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賦予的神圣使命,充分發揮管理國家事務的主體作用。一是在人民代表大會期間認真履行職責。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會,是代表行使職權、發揮管理國家事務作用最集中的場所,人大代表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會前、會中和會后的各項工作。在會前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采取多種方式掌握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情況,做到知情知政知民意,為開好代表大會做好充分準備。在走訪選民、調查研究中,要善于圍繞大事造題,要善于知小見大、知微見著,要善于篩選、甄別、提煉所獲取的各種信息,提出有份量、有價值的建議。在會中要認真學習會議各種材料,結合實際思考問題,尤其是在審議工作報告中要立足于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民主政治建設大局、和諧社會建設大局,道真情、說實話,實事求是地評價和審議各項報告、議案,要按照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代表人民群眾認真行使好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職權。在會后要認真總結會議成果,及時向所在黨組織匯報和向廣大選民宣傳會議精神,帶頭并積極組織人民群眾執行會議各項決定、決議。二是正確把握黨的領導、依法辦事和維護群眾利益的關系。堅持黨的領導,維護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是人大工作根本的政治原則,也是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證。因此,人大代表在行使權力中,要堅持黨性原則,增強黨性觀念,切實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依法履行職責的基本原則,確保正確的政治方向,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圍繞黨委中心工作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堅持把黨委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變為人民的意志作為正確行使代表職務的核心和前提。人大代表的權力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只有在依法治國方略的保障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堅持和完善。因此,人大代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規范執行職務的行為,提高履職效果。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人大代表要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強化民本意識,注意圍繞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來履行職責,在工作中要圍繞改革、發展、穩定中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思想路線,始終保持同廣大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把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追求,把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做到關心“熱點”、督促“難點”、關注“焦點”,切實維護和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三是認真開展好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閉會期間的活動,是人大代表履行管理國家事務職責的重要途徑。在閉會期間,人大代表要發揮聯系選民、反映民意,貫徹黨組織的決定、決議和人民代表大會的精神,監督“一府兩院”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以及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的帶頭作用,既要積極參加縣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代表小組組織的各種活動,又要在本選區內積極主動地開展各類活動,服務選區人民群眾,接受選區選民的監督。

(二)切實發揮監督促進作用。監督權是憲法賦予各級人大的一項強制性權力,其實質是國家權力運行的控制機制,其職能是為了保證國家法律的實施,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防止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濫用權力。在我國的監督體制中,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大監督,是諸多監督形式中最高層次的、最具權威的、最有法律效力的監督。法律賦予人大的監督權,是通過人大代表在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和閉會期間的活動來實現的。因此,人大代表要通過參加視察、調查、檢查和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等形式,切實發揮好監督、促進“一府兩院”改進工作的作用。一是要敢于監督。敢于監督,就是要強化監督的責任性,樹立抓監督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是不稱職的理念,對法定監督范圍內的問題,要敢問、敢管、敢查,敢于運用法律和規章的手段,加大監督力度,深化監督內容,提高監督質量,使監督工作真正有威、有為、有效。二是要善于監督。就是在履行監督職能時,要注意方式方法,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達到這個要求,首先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照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程序實施監督。其次,要選準監督內容,按照“抓大事、少而精、求實效”的原則,將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納入監督的重點,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促進“一府兩院”開展各項工作,增強監督的實效性。再次,要正確處理好敢于監督和善于監督的關系,立足于支持和推進“一府兩院”工作開展監督,寓支持、協調、服務于監督之中。同時,要不斷增強監督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將人大監督與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結合起來,將監督的事項、目的、進程、結果都向社會公開,廣泛聽取群眾呼聲,引導群眾參與,使人大監督更有基礎,更具活力,更符合民心。三是要正確監督。作為人民代表大會主體的人大代表,是人民選舉出來的,“代表”源自“被代表”者的信任和委托。因此,人大代表要時刻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真正對人民負責,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積極代表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在行使監督職權的過程中,要遵循人大“個人無權、集體有權”的特點,堅持集體行使職權的原則,在對“一府兩院”監督過程中,人大代表有權提建議、批評和意見,但不能直接處理問題,插手“一府兩院”具體事務,也不能代行人民代表大會集體的權力。同時,在行使監督權中,要注意始終代表多數群眾的利益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在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或閉會期間提出建議和議案時,要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圍繞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圍繞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在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有建樹、有價值的建議,只有這樣,建議才有可辦性,履職的效果才能得以實現。

(三)切實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人大代表是由廣大選民層層推薦、直接選舉產生的,最受人民信賴,具有較強號召力和影響力,是“三個文明”建設的中堅力量,很多代表同時又是本單位、本行業的模范,其一言一行在人民群眾中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因此,人大代表要時時、事事、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切實當好群眾的表率,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一是要深入開展“五個一”活動。要以“雙爭”(爭創優秀人大代表小組、爭當優秀人大代表)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出一條以上有價值的建議;針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一次以上調查;幫助群眾至少辦一件實事或幫扶一個貧困戶;參加一次以上代表聯系選民活動;參加一次以上代表小組組織的圍繞“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檢查活動)。二是要積極參加代表小組活動。中央9號文件明確規定,代表在閉會期間以集體活動為主,以代表小組活動為基本形式。人大代表要按照省、市、縣、鄉鎮四級代表混合編組的安排,自覺主動地參加代表小組組織的各種活動。各鄉鎮人大主席團要進一步落實各代表小組組長的工作職責,積極組織代表以小組為單位開展學習培訓、經驗交流、視察檢查、述職評議等活動,每個代表小組每年集中開展活動不少于10天,真正做到活動有組織、有場地、有制度、有計劃、有記錄、有考核、有總結、有實效,通過代表小組活動為代表閉會期間履職提供平臺,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三是要積極探索通過代表專線發揮作用的新途徑。為加強代表與選民的聯系和溝通,縣人大常委會在花林寺鎮部分選區的3名縣人大代表中開展了代表專線的試點,荷花鎮也準備在2名人大代表中開通代表專線,這對于加強代表與選民的聯系、進一步拓展選民了解社情民意途徑是有效的探索。各鄉鎮人大主席團要切實加強人大代表專線現實意義、代表聯系方式和實際運行效果的宣傳,讓更多的選民通過代表專線反映他們的訴求和愿望。我們也希望有一定工作條件和能力的人大代表加入到代表專線的行列中來,并通過代表專線這個平臺當好“六員”,即當好民情民聲的反映員、政策法規的宣傳員、民權民利的維護員、矛盾糾紛的調解員、依法行政的監督員、和諧社會的推進員。

(四)切實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人大代表來自社會各個方面,工作、生活在人民群眾之中,與人民群眾有著緊密的聯系,是我們黨和國家權力機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要通過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不斷密切黨和國家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密切、接觸群眾廣泛、溝通群眾方便等優勢,多深入實際,多走訪群眾,多與群眾談心對話、溝通思想,保持同原選舉單位和選民的密切聯系,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宣傳人大的決定、決議和政府的重大決策,努力把黨的主張和國家的意志落實到群眾中去,落實到實際中去,從而更好地調動人民群眾參與建設、發展的積極性,努力協助黨和政府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切實發揮人大代表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廣大人大代表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把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履職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廣泛深入選區,走訪選民,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把人民群眾的需求、意愿轉變為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建言獻策,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使作出的決定決策更能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更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更具科學性和操作性,從而更好地促進民主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努力提高學習培訓的實際效果。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年齡結構、知識結構、素質結構都比往屆有所改善,這是做好全縣人大工作一個非常有利的條件。但人大工作新的形勢、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務,迫切需要不斷加強人大代表的自身建設。提高政治素質、法律意識、履職能力,更好適應新時期人大工作需要是舉辦這期培訓班的重要目的,參加培訓的全體代表一定要珍惜機遇,努力提高培訓效果。

(一)要端正學習態度。學習是立身之本、興業之基,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職責、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明朝思想家黃宗義講:學則智,不學則愚;學則治,不學則亂。自古圣賢,德勝大業,未有不由學而成者。當今社會,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知識的更新成為每一個人的立身之本,要適應形勢發展變化和工作的需要,不至于落伍于時代和潮流,只有不斷學習,更新知識。特別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加快,人大代表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所肩負的任務越來越繁重,人大代表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提高素質,才能不辱使命。全體代表要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把不斷學習、終身學習作為基本要求,作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端正學習態度,養成學習習慣,創新學習方式,嚴格學習要求,提高學習效果。

(二)要突出學習重點。在開展學習中,各位代表要緊密聯系履行職責和本職工作的實際,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要學好政治理論。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學好法律法規。要學習四部基本法,增強三個意識,樹立一個觀念,即學習《憲法》、《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提高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性的認識,了解代表所處的法律地位,明確代表的義務與權利,增強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識、履職意識、主人翁意識,使每個代表認識到人大代表不僅僅是榮譽,而更重要的是職責與重任,牢固樹立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和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觀念。三是要學習執行代表職務的相關業務知識。作為人大代表,既要參加會議期間的工作,又要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因此,要加強履職業務知識的學習,要加強經濟、教育、科學和文化等方面知識的學習,要加強縣第十二次黨代會、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精神學習,只有這樣,才能使代表自身由外行變內行,使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才能有效地發揮好代表的作用。

(三)要確保學習實效。一是要有科學的學習方法。每位參訓的同志都要以一個學員的身份,自覺遵守培訓班的各項規定,集中精力參加學習,努力提高學習的效果。在培訓聽課期間,各位代表要聯系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勤于思考,對不懂和模棱兩可的問題要及時向授課老師請教,確保通過學習有所收獲。同時,大家要利用這次集中培訓的機會,加強溝通和交流,相互取長補短,達到互幫互學、互學互促的效果。二是要嚴格紀律。要自覺遵守課堂紀律,聽課時,自覺關閉手機或調整至靜音狀態,不得隨意在課堂上接打電話。要嚴格作息紀律,不遲到早退,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學習,必須書面請假。培訓期間,全體代表要堅持在黨校集體食宿,不準當“跑讀生”,嚴禁用公款相互宴請,嚴禁酗酒鬧事,嚴禁打牌賭博。三是要搞好保障。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代表工作委員負責這次培訓日常工作的同志以及黨校教學管理人員,要在各鄉鎮帶隊領導的配合支持下,把培訓班的集中學習和相關活動組織好、安排好。在生活上,要注意食品衛生,在規定的標準內搞好合理安排,保證大家吃好不浪費,要督促相關服務人員搞好宿舍衛生,確保學員能夠休息好,有飽滿的精神投入到學習之中,要加強對學員培訓期間的安全教育和檢查,為培訓提供良好的服務和保障。

同志們!這次集中培訓的時間雖然很短,但內容比較豐富,既安排了人大代表業務知識的培訓學習,又安排了代表工作的經驗交流,還安排了參訓學員進行健康體檢,各參訓人員一定要珍惜來之不易的機會,集中精力參加培訓學習,并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堅持學以致用,著力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更好地履行代表職責,更好地發揮代表作用,為開創我縣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作出各自的貢獻。

最后,祝同志們在學習培訓期間生活愉快,身體健康,學有所成!祝培訓班取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