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學規律發展可再生能源
時間:2022-07-13 0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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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原則批準了我國可再生能源中長期規劃。此前,在*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可再生能源法。這個規劃,是政府對落實立法做出的具體部署,是國家對于日益嚴峻的環境和資源問題做出的反應,也是我國總體能源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
我國是一個能源短缺的國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我國早已是能源純進口大國;大自然億萬年積累的一次性能源,只夠我們數十年的消耗;而全球同樣面臨能源和資源枯竭的問題。為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能源問題上,我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認識。
所謂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和海洋能、地熱能、生物質能以及其他形式的非一次性能源。與地球上一次性能源的明顯不均衡分布不同的是,風能、太陽能分布受地域影響較小,在我國西部和北方地區甚至有一定優勢;我國南方地區擁有大量水能,沿海地區有海洋能,而全國各地的農村和山區都不缺乏生物質能。所需要做的,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依靠科學技術的力量將這些能源利用起來,轉化成經濟建設和日常生活中最方便的電能、光能和熱能;二是為實現這樣的利用和轉化進行相關政策和資金投入等配套工作。
可再生能源規劃有效地把環境保護、節約資源與發展建設農村與邊遠落后地區統籌兼顧,并做出了明確的量化硬性指標:到2020年,我國使用可再生能源要從現在的大約8%提高到占總能源消耗的16%,使得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從現在的不到1%提高到約10%。同時,由于可再生能源中大多數屬于清潔能源,這一規劃有利于實現我國提出的減排目標。
在這個規劃中,對未來十多年的能源發展給以政策引導,對使用一次能源發電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進行產品價格與稅收區別對待,明確鼓勵集體、個人采取多種方式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這種政策調適,促進了可再生能源得利用開發,不僅有效緩解能源短缺的壓力,更是推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
據悉,國務院批準中長期可再生能源規劃的消息一經公布,有著經濟建設風向標稱號的股票投資市場立即作出反應:幾乎所有的能源企業特別是新型能源開發和研究企業的股票價格都大幅上漲,各證券公司也提示股民關注能源股。
人們對能源短缺問題的關注是一件好事,但發展可再生能源,光憑熱情是不夠的,要有科學的態度,要防止不顧條件,一哄而起。據報道,有的地方已經上馬項目,準備用糧食制備燃料。這不僅嚴重違背糧食供給并不富裕的中國國情,而且根據計算,通過發酵、工業提純等過程把糧食轉化為燃料,其燃料的燃燒值小于生產它所消耗的在工業過程中的能量,價格也遠高于糧食與工業投入之和。還有的地方投資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不顧當地的實際情況,不顧現階段科學技術實際能夠達到的風能、光伏能利用率,一味追求政績和面子。這種貌似合乎科學實則嚴重踐踏科學規律的做法也要不得,其后果必然事與愿違,勞民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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