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蓄水工程安全管理通知

時間:2022-06-11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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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蓄水工程安全管理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大中型水庫、河道管理局(所),各施工企業:

當前,我市已臨近汛期,即將進入雨季,為防止市民、特別是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據市政府應急辦通知要求,各鎮(街道)及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水利蓄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隱患排查,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全面檢查水域安全警示標志。水庫、塘壩、攔河閘壩、河道等工程的主要功能是防洪、蓄水、輸水,不是供公眾游玩活動的場所,各責任單位要按要求在大中型水庫、小型水庫、塘壩、攔河閘及事故多發河段等重點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盡到必要的警示與告知義務,提醒群眾注意人身安全;大中型水庫、大型攔河閘壩的警示牌由工程管理單位負責設置,河道、小型水庫、塘壩、中小型攔河閘壩的警示牌由各有關鎮(街道)負責設置;對已經設置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一次排查,對出現字跡模糊、標志損壞等情況的要及時更新或修復。

二、落實工程看管責任。各鎮(街道)及大中型水庫、河道管理單位除做好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外,還應加強工程管理范圍內人身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發現有在水域或管理范圍內玩耍、垂釣、洗澡、游泳、洗衣、戲水等活動的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要立即進行宣傳教育,勸說其遠離水域,嚴防出現溺水等人身安全事故。

三、抓好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要加強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強化在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各施工企業要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設置明顯的在建工程臨時性警示牌,警示牌的設置要和工程開工、企業進場同時進行,并及時提醒過往人員注意安全,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建成移交后,管理單位要及時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各單位要認真按要求做好蓄水工程警示標志設置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將檢查落實情況報市防汛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