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辦好安全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3-31 0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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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辦好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切實做好年安全生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創新安全監管方式,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管理和政府安全監管水平,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全市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控制考核指標以內;

(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與2010年相比明顯下降;

(三)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及省、市實施意見要求,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通過嚴格的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分級管理,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扎實做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組織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按照省政府關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統一部署,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要求,以“強化監管、落實責任、突出預防、保障平安”為主題,認真組織開展我市“百日安全生產活動”。以企業為主體,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重點場所和關鍵企業、關鍵部門、關鍵崗位的安全監管,鞏固打擊非法違法專項行動成果;突出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強化應急防范和應急值守,確保春節等重要節假日及“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三)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

1.交通安全。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專業化、社會化管理水平;加大道路路面管控力度,嚴處酒后駕駛、超速、超載、超限、超時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客運車、校車、運渣車、危險品運輸車、摩托車、老年騎游車等重點車輛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大力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建立完善軌道交通安全監管機制體制、安全運營標準和技術規范,加強鐵路道口安全監管;強化道路客運安全源頭管理,狠抓客運車輛、成建制貨運企業、駕校的安全監管,嚴把運輸企業營運資質關、車輛技術關、駕駛員準入關;在危險物品道路運輸車輛、旅游車輛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強制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切實加強車輛運行動態監控;全面實施水上交通碼頭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推進水上渡口公益化管理,強化船舶營運安全。

2.消防和大型活動安全。深入貫徹《消防法》、《成都市消防條例》,進一步提升消防工作法制化和社會化水平。強化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落實政府、部門、單位消防工作主體責任。深入實施“防火墻”工程,著力提高社會單位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四個能力”;夯實農村、社區消防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四個基礎”。繼續開展易可燃裝飾裝修材料和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專項整治,建立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開展建筑工地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嚴格執行新、改、擴建及修繕、風貌整治工程動火審批制度。集中整治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及農村地區違法建設及非法經營的消防隱患。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違法行為。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節假日和大型促銷活動安全許可制度,嚴防踩踏、火災等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3.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繼續深化深基坑施工安全監管,建立環境公證、第三方監測制度。推廣基坑護壁樁機械施工工藝,嚴禁基坑護壁樁人工挖孔施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管理,積極配合全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及平臺建設。加大施工現場執法檢查力度,落實防高墜、防觸電、防機械傷害等措施,確保高大支模架搭設安全。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推動企業建立運轉有效的自我保障體系。加強交通、水務基本建設、重大建設項目等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管。

4.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工藝過程、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新建化工項目一律要求進入化工園區,繼續推進現有化工企業“進區入園”工作。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禁止在城市人口密集區周邊建立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的安全監管,推行劇毒化學品集中配送。做好全市整體退出煙花爆竹生產行業后續工作,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從業行為。強化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規范》做好倉儲設施改造工作。

5.非煤礦山安全。嚴格執行非煤礦山地下開采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全面推行地下礦山監測監控、井下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繼續開展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非煤礦山開采流程,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開采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采石場和頁巖礦山,要堅決予以關閉。

6.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加大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宣傳培訓和監督檢查力度,積極推進職業危害申報,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深化職業衛生管理試點達標工作。開展家具、制鞋等行業職業危害專項整治,提高職業危害防治水平。

7.特種設備安全。嚴格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重點單位、重點場所、重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組織開展鍋爐、起重機械、電梯、液化石油氣鋼瓶等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信息建設。推進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建立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8.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水務、旅游景區景點、農業機械、學校、防雷等重點行業領域要繼續加強安全監管,定期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安全。

(四)抓好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深化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化建設,推進全國安全社區建設試點,鞏固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化建設成果,抓好村(社區)、企業、工業園區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化建設。加強中小企業安全管理,推行企業安全生產顧問服務。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引導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機械制造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活動。嚴格落實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設施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在高危行業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利用物聯網技術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管,實現首期接入重點監控重大危險源企業20家。

(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發〔2010〕23號文及省、市實施意見的宣傳力度,大力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積極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示范活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管理,深入推進教考分離,提高培訓質量。加強企業職工安全素質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推進進城務工人員安全素質教育全員培訓工作。

(六)嚴格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加大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力度,嚴格依法行政,重點加強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等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強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堅持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七)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強化應急預案管理,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落實應急救援資金、人員、裝備,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結合機構改革和部門職能調整,調整、充實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和組成人員,進一步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強化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的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安全生產的工作格局。

(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督辦督查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查處督辦制度,按事故等級實行市、區(市)縣安委會層層掛牌督辦,及時通報事故查處和結案情況,按受社會監督。堅持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逐級公告和掛牌督辦制度,落實隱患管理制度,切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強化各級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重點工作開展、重大隱患治理措施的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安全監管責任、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三)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調研,學習借鑒、總結推廣其他地區、基層(單位)的經驗和做法,力爭全市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建設、基層安全管理、高危企業安全監管等工作在新起點上實現新突破。

(四)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實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一票否決”。依法及時查辦安全生產中失職瀆職等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

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