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專業獎勵的通知
時間:2022-06-01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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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教育局、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各委、局、控股公司:
為了加快培養社會經濟發展急需的一線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我委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了《2009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專業招生目錄》。現將做好專業獎勵實施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本市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要求,推進本市中等職業教育更好更快的發展,創建和諧社會。
(二)圍繞*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的目標,鼓勵本市優秀初中畢業生選擇就讀*城市發展急需、緊缺的專業,滿足*產業發展對緊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三)吸引家庭經濟困難但綜合素質較高的初中畢業生就讀中等職業學校。
二、實施范圍
(一)*經濟發展急需、緊缺,產業、行業需求相對穩定并且以培養一線實際操作技能為主的專業。
(二)通過“*市中等職業學校百校重點建設”評估驗收合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
(三)相關專業基礎條件比較好、專業設置穩定、連續招生三年以上,至少有一屆畢業生且就業率98%以上。
(四)根據2009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以及相關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市場需求狀況等,按一定比例確定此類專業中享受專業獎勵的人數。
(五)納入2009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涉農專業,從今年起,列入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除學費范圍。
三、對象和標準
(一)獎勵對象:凡報考列入本市2009年中等職業學校實施專業獎勵范圍的招生學校、專業,并被錄取的本市戶籍和在滬報考并符合有關報考條件的農民工同住子女,可享受專業獎勵政策。
(二)獎勵標準:列入專業工種目錄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新生,每人每學年按3000元獎勵,非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新生,每人每學年按1600元獎勵。
四、招生錄取條件
(一)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遵守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在初中期間的綜合素質評價意見應達到良及以上。
(二)凡獲得市或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少先隊員等稱號的考生,可破格錄取;凡獲得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少先隊員稱號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列入獎勵專業的專業。
(三)納入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級示范專業“推薦生”計劃和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本市優秀初中畢業生,在專業獎勵人數范圍內,享受專業獎勵政策。
(四)實行專業大類招生或自主招生的學校,須對錄取的新生進行甄別、選擇,并根據學生的專業志愿、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身體狀況和專業獎勵的專業(工種)的獎勵名額等情況,擇優錄取。
五、工作安排
(一)各招生學校應建立相關領導及工作機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實施專業獎勵工作。
(二)符合專業獎勵條件的新生開學報到后第二周,填寫《2009年第學期*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學生申請表》,由班主任和教務等有關部門確認。
(三)按照有關規定,學校負責對申請專業獎勵的學生進行逐一審核,2009年9月下旬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后,正式公布本學期享受專業獎勵政策的學生名單,由校長簽字后,填寫《2009年第學期*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匯總表》),并按照《*市財政局、*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市中等職業學校*市獎學金實施細則》要求上報。
各區縣教育部門及各委、局、控股公司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管理,各學校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和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學生專業獎勵實施工作,制定相關的招生辦法和錄取原則,并在招生錄取前予以公布。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何意見和建議可與市教委職教處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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