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實行綜合預算管理通知
時間:2022-11-02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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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縣府各部門:
為有利于城鄉建設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發展,根據財政部頒發的《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縣建委、國土房管局、市政局(含直屬事業單位、市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部門)實行綜合預算管理。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按照“統籌安排,以收定支,專項審批,單獨結算”的原則,對三部門實行綜合預算管理。
(二)三部門組織的資金在三部門內部統一安排,打捆使用,封閉運行,列收列支,自求平衡,財政既不調撥三部門的資金,也不對三部門進行任何補助或墊付。
(三)三部門對街鎮鄉建管所、國土所、房管所的經費支出,以及三部門收入中應返還、支持街鎮鄉的資金,包含在三部門的綜合預算內。
(四)三部門要按照“以地生財、經營城市、建設城鄉”的原則,優化配置城鄉建設資源,積極開展經營服務活動,開源創收,不斷增加城鄉建設投入;合理確定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嚴格控制經營性支出,在保證部門正常運轉的基礎上,實現“還債、建設”相協調。
上述原則一定5年不變。
二、收入管理
(一)三部門的預算內外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事業收入、土地出讓金、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開墾費、復墾費、收益金、資源補償費、其它收入等。不含住房公積金、房改基金和排污費、契稅等代收代征的各種稅費。
(二)三部門組織的應繳預算內收入和預算外資金,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罰繳分離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
(三)三部門的一切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上解返還收入)統一納入縣資金管理部的專用收入帳戶管理,實行封閉運行,單獨結算。
(四)三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減免,一律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領導和主要領導統一審批。
三、支出管理
三部門的支出分為經常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和專項支出。經常性支出主要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性支出為經營服務中必要的支出;專項支出用于還債和城鄉建設。財政部門根據“人員經費按政策,公用經費按定額,上繳支出按規定,經營支出按必要,專項支出按可能”的原則編制三部門年度支出預算,報縣政府研究、縣人大審定后執行。一切支出均根據三部門收入情況從三部門專用帳戶統籌安排,縣財政不再給予任何補助。
(一)經常性支出。按照預算內、預算外資金撥付管理的有關報批程序執行。
(二)經營性支出。三部門在每月末擬定次月支出計劃,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撥付。
(三)專項支出。根據“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略有節余”的原則,結合資金收支狀況,合理安排還債、建設項目。首先,制定償債計劃,確保5年內逐年分批消化完三部門欠債,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其次,根據城鄉建設發展需要,按輕重緩急確定建設項目。
1、項目安排。由三部門提出建議,經財政部門和縣府辦簽署意見后,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
2、資金撥付。根據縣政府批準的項目,由財政部門會同三部門按月擬定專項支出資金安排方案,報縣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執行,資金直撥到三部門的相應帳戶。
(四)三部門資金統一安排使用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管理要求
(一)嚴禁擅自增減收費項目,調整收費標準。各種收費必須使用縣財政局統一發放的收據或經縣財政局審查同意的專用收據,嚴禁白條收費或收費不給收據。在稅務部門領取的票據必須報財政部門備案。
(二)三部門的收支由財政部門確定專人、設立專戶進行管理。嚴禁帳外設帳,擅自確定支出項目,私設“小金庫”,截留、坐支預算內外收入。嚴禁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經營性資金。
(三)監察、審計、物價等部門要加強檢查,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收支監管,按月向縣政府匯報收支情況,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本通知從**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