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通知
時間:2022-10-31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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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委(渝人內司函[2004]11號)文件要求,我辦于9月15日會同縣民政局和中敖鎮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中敖鎮長源村(鄉鎮建制調整前屬原天山鄉)蔣光華等村民反映該村殯葬改革和退耕還林中存在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函告如下:
一、關于殯葬改革中亂收費問題
經查,為移風易俗、推進殯改工作的順利實施,原天山鄉長源村在殯葬改革中對嚴重違背《**市殯葬改革條例》、拒不執行火化政策的個別群眾確實收取了一定費用,但蔣光華等村民所反映的“交錢就可以土葬”這一情況不屬實。具體情況是:2003年長源村死亡14人,其中火葬10人,違規土葬4人;為確保殯改政策的順利實施,長源村組織力量對違規土葬的4人進行強行起尸火化,并根據起尸的難易程度、距離的遠近、組織人員的多少分別收取了2000元、2500元、3000元不等的起尸火化費,用于支付起尸火化產生的直接費用,不存在蔣光華等村民所反映的拿錢就可以土葬這一問題。
二、關于退耕還林中村干部吃回扣問題
長源村于**、2003年累計實施退耕還林588.69畝。經查,蔣光華等村民所反映村干部在退耕還林中吃回扣的問題不屬實。具體情況是:農村稅費改革后,原天山鄉長源村按旱地每畝630斤稻谷的常產計征農業稅,不是反映中所說的國家按每畝700斤的標準向農民收稅。對已經實施退耕還林的,該村根據國家和市里退耕還林有關政策,按每畝300斤稻谷的標準補貼給農民,農民繳納農業稅按國家補貼的7%扣除,實際補貼農民279斤稻谷,不存在蔣光華等村民所反映的村干部在退耕還林中吃回扣的問題。
從蔣光華等村民反映問題這一事件可以看出,我縣部分地區基層組織在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對國家和市縣殯葬改革、退耕還林等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造成部分村民對有關政策產生了誤解。這些薄弱環節和問題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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