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難艾滋病患者救助通知
時間:2022-10-22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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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4]7號)和吳儀副總理在全國艾滋病防治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切實做好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的救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大工作力度
各級民政部門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認識做好對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及患者遺孤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把對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及患者遺孤的救助工作,列為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逐步建立艾滋病防治與救助相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確保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及患者遺孤得到長效救助。
二、落實救助政策,解決實際問題
落實現行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對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給予必要救助,是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也是民政部門的重要任務。各級民政部門要嚴格依法辦事,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杜絕工作中歧視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的行為,要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全部納入救助范圍。
對于城鎮居民家庭中因患艾滋病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標準的,要將該家庭納入城鎮低保范圍。在已經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要將符合條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尚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要將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列為特困戶基本生活救助對象,給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濟。同時,給予經濟困難的艾滋病患者必要的醫療救助。
三、突出工作重點,安置患者遺孤
做好已故艾滋病患者遺留下來的孤兒和孤老的救助工作,是當前艾滋患者救助工作的重點。各地民政部門尤其是艾滋病高發地區的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研究切實可行的方案,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各地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對孤兒進行救助安置。首先,鼓勵親屬和社會收養孤兒,為孤兒的成長創造健康的家庭環境。其次,要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積極推廣家庭寄養。多年的實踐證明,家庭寄養是最有效的孤殘兒童照料方式之一,是孤兒回歸社會和家庭的重要途徑。開展家庭寄養,既要提倡奉獻精神,又要參照《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寄養家庭一定的物質補貼。民政部門要加大對家庭寄養的規范管理,并為寄養家庭及時提供必要的家長培訓和技術指導。第三,對于無法收養和寄養的兒童,由當地政府在社區中建立單元式家庭設施,采取小家庭式照料模式,為孤兒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條件。對于已被艾滋病毒感染的孤兒,也可通過小家庭式的家庭照顧模式進行相對集中的安置。第四,在確有需要和可能的地方,對于不能實行收養和家庭寄養的兒童,要在充分利用原有福利機構的基礎上,結合農村敬老院和城市社區服務機構建設情況,改建或新建符合當地實際需要的收養性服務機構,對部分孤兒進行相對集中的安置。
要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要求,對于農村居民中符合救助條件的已故艾滋病患者的孤老和孤兒,實行五保供養。對于城鎮地區已故艾滋病患者的遺孤,也要按照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要求,根據救助對象的情況,分別給予全額享受和差額享受低保金待遇,其中的“三無”人員,符合條件的要由福利機構依法供養。
四、加大宣傳力度,開展社會互助
各級民政部門,尤其是疫情高發地區的婚姻登記和社會救助管理機構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使公眾了解艾滋病的傳播途徑,掌握預防知識和辦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時,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對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及患者遺孤的救助工作,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福利機構的規范管理。進一步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繼續爭取外國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的資金和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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