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獻專家推薦選拔通知
時間:2022-10-16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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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組織部、楊凌示范區黨工委組織部,各市人事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處,中央部委在**各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省有突出貢獻專家選拔管理辦法》(**辦發[2005]2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年度**省有突出貢獻專家推薦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與條件
推薦選拔省有突出貢獻專家人選的范圍是:在我省各行業、各領域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在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第一線做出重大貢獻和取得突出業績的優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
選拔條件按《**省有突出貢獻專家選拔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五條規定執行,具體見附件一。
二、原則與程序
推薦選拔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服務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原則,堅持鼓勵創新、促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以政治思想表現和對社會的實際貢獻為依據,不受職稱、資歷、學歷和身份限制,堅持好中選優,真正拔尖、寧缺毋濫。
推薦選拔省有突出貢獻專家采取自下而上的辦法進行。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均可向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或者省、市人事部門推薦。擬推薦人選須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后,填寫《**省有突出貢獻專家申報表》(附件二)一式四份,連同能夠說明本人突出貢獻成就的獎勵、榮譽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及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證明材料和上一級領導機關紀檢部門出具廉政鑒定意見;是企業法人的,附由當地稅務部門、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企業及本人近三年來的納稅情況、企業繳納社保基金情況等證明材料,按照以下程序上報:
(一)被推薦人選的行政關系在各市的,向所在市組織人事部門推薦;
(二)被推薦人選的行政關系在省級部門的,向省級部門的人事處推薦;
(三)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向所在市市委統戰部推薦,經初步篩選后,向市組織人事部門推薦;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部隊院校、科研單位向省科協推薦,經初步篩選后,向省人事廳推薦;
各市組織人事部門對被推薦人選進行初選,提出擬推薦人選名單,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報省人事廳;省級各部門的人事部門,對被推薦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征求相關方面意見,提出擬推薦人選名單,經黨組(黨委)討論通過后報省人事廳。
從本年度開始,將高技能人才納入省有突出貢獻專家的推薦選拔之列,選拔比例不超過選拔總數的10%。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注意推薦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初選程序完成后報省人事廳。
三、名額分配與工作安排
**年選拔省有突出貢獻專家100名左右。各市、各部門推薦專家人選原則上控制在10名以內;省工業、農業、教育、衛生、科技和國防系統控制在20名以內。
推薦選拔專家工作按四個階段安排:第一階段(4月—5月)為宣傳、調查摸底、單位推薦;第二階段(6月—7月)為各市、省級各部門審查、上報材料;第三階段(8月上旬—9月)為資格審查、專家評審;第四階段(10月—11月)為公示、審批、省委省政府表彰。
四、注意事項與時間要求
各市、省級各部門在推薦選拔專家人選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注意部門、行業之間的平衡;要向在基層第一線從事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并取得重大社會、經濟效益,或在艱苦地區、貧困邊遠地區做出突出成績的人才以及中青年人才傾斜。對確定的專家推薦人選,于**年7月底以前報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選拔省有突出貢獻專家是一項政策性、導向性很強的工作,各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條件和程序。對在選拔過程中弄虛作假、謊報成果、騙取榮譽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已批準的,取消榮譽稱號和待遇,并予以通報批評;對利用選拔機會進行壓制、誣陷、打擊報復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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