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
時間:2022-12-16 0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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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人民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安排》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區生態環境分局立足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認真學習貫徹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精神,使各項工作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上半年依法行政重點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1年上半年,區生態環境分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穩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上半年累計出動執法人員300人次,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55份,查封扣押企業7家,停產整治1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5份,截至目前繳納罰款63余萬元;開展夏季涉VOCs企業專項檢查和化工企業排查,上報排查情況并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全區企業環境守法狀況逐步改善。截至6月底,全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優良率為75.4%,比去年同期增加9.6%;PM2.5平均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扣除沙塵天氣影響),比去年同期下降16.9%,空氣質量持續向好。排污企業等涉水源監管持續加強,河道治理、集中飲用水源地周邊環境整治等污染治理防治扎實推進,轄區內主要河流斷面和地下水水質均達到III類、IV類水質目標要求,水環境質量到的明顯改善。深化土壤污染源頭綜合防治,加大未污染土壤保護力度。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我局把學習宣傳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與黨建各項制度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全面準確學習領會實質要義,努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把黨的領導切實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深刻認識、準確把握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意義、本質要求和主要任務,堅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設加快向前推進。
(二)結合“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強化“三線一單”約束作用,嚴格項目準入,做優環保審批服務,深入推進我區“放管服”和環評審批制度改革。依托區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窗口平臺,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精簡辦事材料,簡化流程,將網上辦理時限平均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辦件材料精簡60%以上,助力“最多跑一次”落到實處。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準入條件以及民生工程、基礎工程、生態環境建設工程等有利于區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建設項目,加強協調、快速審批。截至目前,共受理環境影響評價項目19個,已通過審批16個,并掛網公示,上傳省廳環評申報系統。
(三)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定環境執法規范化、環境行政處罰立案和審理規范化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流程,嚴格執行亮證執法、嚴把資格認證關,暢通渠道,把握審理時效。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持證上崗。全面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件上崗制度和資格管理制度。
(四)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與生態環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以舉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以及自學等形式,多次組織局內工作人員學習《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推動全局干部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切實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五)扎實推進行政案件質量規范化建設。參加2021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做好行政案件的指導工作,對行政許可和行政復議信息“雙公示”,推進了行政許可和行政復議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實。
(六)落實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公布環保舉報熱線,24小時人工值守,受理群眾投訴、受理及回復等工作。截至6月底,共受理各類生態環境信訪件39件,從受理途徑分析:12369微信平臺11件,12369熱線電話9件,12345市長熱線平臺17件,信訪局轉辦2件,其中29件已辦結并回復,10件正在辦理中。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都能得到及時反饋和妥善處理。
(七)加快中央和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突出環境問題整改。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省開展為期30天的督察,區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區協調聯絡組,制定了保障方案。督察期間交辦區信訪件25件,其中共性問題5件(4件涉及磚瓦建材行業,1件涉及全市住建系統),個性問題20件,截止5月8日,全區20個個性問題已全部辦結。
目前已完成制定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信訪交辦件整改方案,建立了問題、任務、標準、責任“四項清單”,正積極推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舉報問題區級初驗工作,現已完成初驗19件,下一步將繼續督促整改進度,明確驗收標準,配合好市級驗收工作。
(八)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發放制度。實現所有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全覆蓋,將本轄區內應發證或登記的所有排污單位全部納入排查范圍,通過落實“摸、排、分、清”四項工作任務,全面摸清固定污染源底數,排污許可證申報上半年新增一家重點管理,一家簡化管理,現處于受理審核狀態。
(九)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我局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的相關要求,在局內對相關政策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再提請區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保障政策性文件規范實施。我局堅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行政審批事項,確保行政許可、重大行政決策走上法治化的良性發展軌道,守住法律底線。
(十)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我局聘請了1名法律顧問,對我局涉法涉訴事項進行指導。法律顧問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我局進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規范行政行為,從而起到法治推動作用。
(十一)主動接受監督。一是積極支持人大和上級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權,增強向人大和上級機關報告工作的主動性,提高接受監督的自覺性。二是把做好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堅持把建議提案辦理列入局重點工作任務,積極為民解難題、辦實事。
(十二)積極做好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全系統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完成省廳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換領證工作。切實履行法制把關職責,做好合法性審查。積極做好“六五”世界環境日法制宣傳活動及“12.4”法制宣傳周活動,通過“五進”、宣傳冊等方式宣傳新《固廢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增強了廣大群眾法律意識,提高社會環境守法意識。
三、下一步計劃
我們將緊緊圍繞全區中心,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依法治理,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推進生態環保依法行政。
(一)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堅持把提高生態環境系統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不斷提高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通過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強對執法人員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專業知識、執法能力、執法水平的培訓和指導。
(二)積極開展環保立法調研,深入推進環保法制建設。一是積極配合做好環保地方性立法,做好立法調研工作,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地方法規調研和起草,配合開展水、氣、土壤、噪聲污染防治地方法規的修訂。二是推進環境保護法各執法部門辦案協調機制建設,推進全面執法和統一規范執法,逐步形成無縫銜接、網絡完整的環境法執行體系,分解明確各級和各部門在污染防治中的法律職責。
(三)穩妥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體系,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賠償。按《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皖辦發〔2018〕42號)及市局相關文件,健全完善相關制度,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深化改革工作。
(四)積極推進環保公益訴訟,進一步增強環境執法剛性。積極做好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提升公益訴訟應對和信息交流,不斷增強環境法制剛性、強化司法支撐。做好行政案件的協調處置工作。推行重大環境處罰案件以案說法制度建設,增強企業、公眾環保守法意識。
(五)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組織開展執法案卷自查工作,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案卷制作,提高辦案質量。做好環境案件的應訴、復議。做好處罰案件的報備工作,完善案件信息通報制度。
(六)進一步強化法治宣傳教育。一是加強對執法工作人員的宣傳教育,在傳統的學法基礎上,積極開展以案說法,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促使生態環境執法工作人員轉變思想觀念,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治和法治、權力與法律的關系,牢固樹立法律權威至上、法律大于權力、權力服從法律的觀念。二是加強對廣大群眾的法治宣傳教育,圍繞與群眾現實生活密切相關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領域,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使人民群眾熟悉法律,運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生態環境部門法治建設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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